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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国证通信ETF(15950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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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15117 | ||||||||
基金代码 | 159507 | ||||||||
公告日期 | 2024-12-13 | ||||||||
编号 | 1 | ||||||||
标题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一、会议基本情况 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507,场内简 称:电信ET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4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3〕89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23年6月8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为了适应市场环境变化, 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 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 进行相应修改,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 15:00(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指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投票 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邮寄等方式送达至本次大会指定收件人,具体地址和联 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3号保利国际广场东裙楼4楼 联系人:张琪骊 联系电话:020-89188656 传真:020-34281105、89899070 电子邮件:services@gffunds.com.cn 邮政编码:51030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鉴于本基金和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的相关性,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 持有的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相关规定。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 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 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 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6日。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 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2024年12月16日,在联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联接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 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 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投票 (一)纸质投票 1.本次会议表决票样式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 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 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 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 并提供以下材料:①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 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②该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③取得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④如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的, 还需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上 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 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 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投票 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邮寄等方式送达至本次大会指定收件人处。 (二)电话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自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5 年1月20日15: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并按提示转人工 坐席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投票。基金管理人也可主动与有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通话过程将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身 份核实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愿进行投票记录从而完成持有人大 会的投票。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表决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 不适用。 (三)短信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投票期间基金管理人向预留手机号码 的个人投资者发送征集投票意见短信,持有人按规定格式回复短信即可直接投票。 短信投票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不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四)投票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以有效纸面方式或非纸面方式进行多次表决的,以时间 在最后的表决为准;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表决和其他有效非纸面方式表 决的,以有效纸面表决为准。 3.表决的有效期自送达之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 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以最多重新召开 持有人大会两次为限,上述表决继续有效。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 以在投票期间自行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 票表决权。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以及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1.纸面授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法律法规认可的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 行使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 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广发基金网站下载等方式获 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2.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 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 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 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基金管理人的,无需提供 受托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 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应 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在授 权委托书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如无公 章),并提供以下材料:①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 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其他证明文件;② 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③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④如由授权代表在授权委 托书上签字的,还需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的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 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 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基金管理人的,无需提供受托人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 认可为准。 3.纸面授权文件的送达 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授权文件的送达方式、送达时间、收件地址、联系方式 等与表决票送达要求一致。 4.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既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有效的直接投票表决, 则以直接投票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视为无效; (2)如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 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以 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授权均未表示具体 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 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 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 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授权之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以最多重新 召开持有人大会两次为限,上述授权继续有效。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本公告通知的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 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 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 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直接参加 或者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 计票时,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 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 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 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4.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 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 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 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 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 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 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 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 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①直接投票优 先。同一投资者既授权投票又自行投票的,以自行投票的表决票为准。②原件优 先。同一投资者既送达投票原件又送达传真件或影印件的,以表决票原件为准。③ 最后时间优先。投资者不同时间以相同方式多次投票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表 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 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其他投票方式以系统记 录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2.《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 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 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的时 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除非投票人已不在持有人 大会权益登记日名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 表决票依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 票为准。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或授权委托人已不在持有人大 会权益登记日名单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授权依然 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或明确撤销授 权,则以最新授权和投票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7楼 联系人:晁梦婷 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89899070 电子邮件:services@gffunds.com.cn 邮政编码:510308 2.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公司官网:www.cmbchina.com 客服电话:95555 3.公证机构: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2楼 联系人:邓军群 联系电话:(020)83354571 4.见证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29层、10层、11 层(01-04单元) 联系人:刘智 电话:(020)37181333 十、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作为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 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 接受联接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 人的身份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 决票。 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 规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在此期间的停复牌安排。本基金的首次停牌 时间为持有人大会公告刊登日(2024年12月13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止, 10:30起复牌。本基金第二次停牌时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5年 1月21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止,10:30起 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下一交易日开市恢 复交易。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4.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未能通过本次大会审议的议 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会再次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和律师费用等 可从基金资产列支,上述费用支付情况将另行公告。 6.本公告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如有必要,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可对本公告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附件一:《关于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 终止条款的议案》及《<关于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说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票》及《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四:《<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 照表》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一:关于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 款的议案 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了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国证 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广 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 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 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 同》进行相应修改。 为实施本基金上述调整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本次变更的有 关具体事宜,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 改《基金合同》的具体方案详见本议案附件《<关于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说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关于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 议案》说明 一、声明 1.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3年6月8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了 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国 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 《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 改。 2.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 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 50%)方可举行,且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未能达 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通过 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决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本次调整情况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由原表述: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 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合同》中其他部分涉及上述相关条款的内容,将一并修改,并根据最 新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信息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材料进行相应修改。详 细修订情况见附件四《<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三、基金合同修订生效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议案及其 说明对基金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生效时间详见相关 公告。 四、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应当有权益登记日代表基金份额50%以上(含50%)基金份额的持有 人参加,方可召开。为防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上述要求而不能成功 召开,基金管理人将在会前尽可能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预沟通,争取更多的持 有人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本议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提前向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了意见, 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 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议案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 如本次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则基金管理人可按照有关 规定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审议。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议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机构持有或所管理的产品持有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和/或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ffunds. com.cn)及2024年12月13日《证券时报》公布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 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人/本机构特此授权代表本人/本机构参加 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机 构同意受托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 束之日止。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 束之日止;但如果本基金根据本公告“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 授权”章节的规定就相同审议事项重新召集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 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 表决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 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 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 申购本基金或联接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或联接基金的基金 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三: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适用于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以权益登记日份额为准)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关于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重要提示:1.机构投资者通过其管理的产品投资本基金的,投资者出具的本表决票表决意见视同其管理的全部投资于本基金产品的投票意见。2.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本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字迹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签名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票计为无效表决票。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适用于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以权益登记日份额为准)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关于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重要提示:1.机构投资者通过其管理的产品投资本基金的,投资者出具的本表决票表决意见视同其管理全部产品的投票意见。2.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本表决意见代表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联接基金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字迹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联接基金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签名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票计为无效表决票。附件四:《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章节修订前修订后第一部分前言……三、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三、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二部分释义……21、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5、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1、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5、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申购和赎回场所基金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在相关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一、申购和赎回场所基金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在相关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第九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简况……法定代表人:孙树明……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简况……法定代表人:葛长伟……第十六部分基金资产估值……八、基金净值的确认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八、基金净值的确认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第二十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十一)临时报告…………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十一)临时报告……24、本基金连续三十个工作日、四十个工作日、四十五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情形;(删除,以下序号对应调整)……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一、《基金合同》的变更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3、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删除,以下序号对应调整)一、《基金合同》的变更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第二十二部分违约责任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免责:……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但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免责:……第二十六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同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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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持有人大会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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