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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用添利债券(LOF)A(16171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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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1119 | ||||||||
基金代码 | 161713 | ||||||||
公告日期 | 2015-09-25 | ||||||||
编号 | 1 | ||||||||
标题 |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LOF) (场内简称:招商信用) 基金主代码 16171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6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年9月15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0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4,072,631.0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850,841.7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3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5年第三次分红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季度至少1次,每年至多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70%。并且,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7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年9月30日 除息日 2015年10月8日(场内) 2015年9月30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年10月12日(场内) 2015年10月9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日为:2015年9月30日;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5年10月9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本次场内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10月12日,场外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10月9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收益发放办法 1)向本次场内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15年10月12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015年10月12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资金账户查询到账红利款。 2)向本次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15年10月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5年10月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10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2 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9月28日至9月30日)暂停本基金转托管业务。 2)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5年9月29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 咨询办法 登录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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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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