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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PRC类别I人民币(96805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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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06895 | ||||||||
基金代码 | 968059 | ||||||||
公告日期 | 2024-12-0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博时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恢复内地申购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重要资料:此为重要文件,敬请即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 独立专业财务或法律意见。 关于博时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 恢复内地申购业务的公告 博时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本基金”)是受香港法律监管的博时投资基金(根据 日期为2012年1月5日的信托契约(经修订)成立的伞子单位信托基金)的子基金。本 基金已于2014年10月14日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认可, 于2019年1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2256号文注册,准予在中国内地销售。 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博时精选新兴市场 债券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香港互认基金的资产规模应不低 于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如本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本基 金将暂停内地的销售,直至本基金重新符合香港互认基金的条件。根据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博时-安本标准精选新兴市 1 场债券基金暂停内地申购业务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基于对本基金资产规模的监察和对 市场行情的判断,本基金资产规模于2022年2月28日已低于2亿元人民币,故本基金于 2022年2月28日起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根据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资产规模的监控情况,目前本基金的资产规模已重新达到2 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恢复本基金在内地的 申购业务。 一、本基金恢复内地申购业务的具体安排 基金名称 博时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 1自2024年9月2日起,本基金的名称由“博时-安本标准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更改为“博时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 金”。 份额类别代码及名称 968058 PRC类别A美元 968057 PRC类别A人民币 968060 PRC类别I美元 968059 PRC类别I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招募说明书》 恢复申购起始日及原因说明 恢复申购起始日 2024年12月6日 恢复申购的原因 本基金的资产规模已重新达到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已重新符合香港互认基金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及内地代理人决定恢复本基金在内地的申购业务。 二、重要提示 1.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 见。 2.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登载在内地代理人网站 (www.bosera.com)的《招募说明书》、《博时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以下简称“《产品资料概要》”)及《博时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信托契约》 (以下简称“《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3.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应不高于50%。如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所述,如果内 地销售规模百分比达到48%,基金管理人或内地代理人便会立即停止接受内地投资 者的申购申请。若在某个交易日接收到的申购申请可能导致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 模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内地代理人将采用公平的安排按比例分摊在该交易日递 交的申购申请或由基金管理人拒绝该日的全部申购申请,以确保不超过50%的上限。 请投资者关注申购申请可能被全部拒绝的风险。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内地代理人如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568 网站:www.bosera.com 四、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升高或下跌,基金过往 业绩表现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内地代 理人网站(www.bosera.com)中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 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之 《关于博时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中“香港互认基金的风险揭 示”一节及《博时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博时投资基金的子基金)基金说明书》中“风险 因素”一节所列的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 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 适用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投资者应根据本基金的性质,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 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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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暂停/恢复申购、赎回、转换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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