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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上证180ETF(53068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205089
基金代码 530680
公告日期 2024-12-05
编号 1
标题 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24年11月28日证监许可[2024]1709号文准予募集注
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
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
风险收益特征。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兴业基金”),基金托管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0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
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3种认购方式的日期
均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遵循发售机构
的相关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
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
期限,并予以公告。
6、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会员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
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
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账户”)。
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
设上海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①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
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
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②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
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人已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①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
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②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
在进行认购前至少1 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4)已购买过由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
拥有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8、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20 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
用,下同)。在募集期结束后,若认购累计有效申请份额总额超过20亿份(折
合为金额2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
有效控制。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含股票)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
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认购申请确认比例=20亿份/有效认
购申请份额总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都不包括募集
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当认购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将
按照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每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
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终确认的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
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超过20亿份。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
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 份或
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 份。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投资
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
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
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 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人可多次认
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的成
份股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本发售公告为准)。单只股票最低
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 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人
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
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
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回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
准。
10、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
元。
11、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
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
权利。如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12、本公告仅对“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
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兴业上证18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13、本公告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刊登在规定报刊上,
《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上证18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和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
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咨询购买事宜。
15、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180指数。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生效中的指数编制方案:
(1)指数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ST、*ST沪市A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
存托凭证组成:
①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②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
在前18位。
(2)选样方法
按照以下四个步骤选择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
题、股票价格无明显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的公司:
①根据总市值和成交金额对证券进行综合排名。具体方法是:根据过去一年
的日均数据,对各指标分别排名,然后将各指标的排名结果相加,所得和的排名
作为证券的综合排名;
②按照行业的自由流通调整市值比例分配样本只数。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第
i行业样本配额=第i行业所有候选证券自由流通调整市值之和/样本空间所有候
选证券自由流通调整市值之和×180;
③按照行业的样本分配只数,在行业内选取综合排名最靠前的证券;
④对各行业选取的样本作进一步调整,使样本总数为180只。
(3)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调整市值=Σ(证券价格×调整股本数)。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
除数修正方法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
根据2024年1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
修订上证 180 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
修订上证180指数的编制方案,修订后的编制方案将于2024年12月16日实施,
具体如下:
(1) 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ST、*ST沪市A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
存托凭证组成
1)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2)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
排在前18位。
(2)可投资性筛选
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位于样本空间前90%。
(3)选样方法
1)对于样本空间内符合可投资性筛选条件的证券,剔除中证 ESG 评价结果
在C及以下的上市公司证券,将剩余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2)在待选样本中,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 180
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4)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的调整市值/除数×3299.06。
其中,调整市值=∑(证券价格×调整股本数×权重因子)。调整股本数的计
算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与维护细则。权重因子
介于0和1之间,以使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10%,前五大样本权重合计不超过
40%,且一级行业权重合计占比与样本空间相应一级行业自由流通市值合计占比
保持一致。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分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csindex.com.cn。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买卖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上证18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
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
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投资基金的意愿、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
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税收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
风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
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
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
计算出错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2)ETF运作的风险,包括
可接受股票认购导致的风险、参考IOPV 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交
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
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不合理
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退
市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等;(3)投资特定品种(包
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存托凭证、科创板股票等)
的特有风险;(4)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本基金可能
面临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
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根据本基金现行适用的清算交收和申赎处理规则,当日竞价买入的基金份额,
当日可以赎回;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以竞价卖出,次一交易日可以赎回。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关于ETF的
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的更新,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清楚了解相关规则流程
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及交易。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
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组
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及业务规则已经认可。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
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
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
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 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兴业上证180ETF
3、证券简称:180E
4、扩位简称:上证180指数ETF基金
5、认购代码:530683
6、证券代码:530680
7、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9、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价格: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10、基金的存续期限:不定期
11、基金销售机构
具体各发售代理机构和直销机构的联系方式请见“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
介机构”的“(三)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内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发售代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2、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13、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
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
风险收益特征。
14、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本基金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0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
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3种认购方式的日
期均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遵循发售机
构的相关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基金管理人
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
期限,并予以公告。
(3)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
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
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
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
人不得动用。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
(4)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认购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
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
资人基金份额。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
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人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网下股票认购
所募集的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
的权益归属依据相关规则办理。
15、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叶文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兴业银行大厦13、14层
联系人:王珏
电话:021-2221188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www.cib-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 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
基金。
(1)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会员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2)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
现金进行的认购;
(3)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
股票进行的认购。
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
场所,或者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
2、认购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按每笔认购份额确定认购费率,以每笔
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基金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M) 认购费率
M<50万份 0.80%
50万份≤M<100万份 0.50%
M≥100万份 1000元/笔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
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
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
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3、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程序: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四、 本
基金的认购程序”。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
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向投资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某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采用网上现金方式认购本基金100,000份,
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0%,则需准备的资金数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0×0.80%=8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0%)=100,800元
即,若该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00份,则需缴纳认
购金额100,800元,其中认购佣金800元。
(3)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
为1,000 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 份。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
户认购。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4)认购手续: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
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
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
(5)清算交收:T 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
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
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于网上现金认购结束后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
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6)认购确认: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
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4、网下现金认购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
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通过基金
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认购款项利息数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
例:某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假定认购金额产生
的利息为10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100,000×0.80%=8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0%)=100,800元
净认购份额=100,000+10/1.00=100,010份
即投资人若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100,000份,需准备100,800元资金,
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则投资人可得到100,01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通过发售代理机
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
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3)认购限额: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
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
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 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
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4)认购手续: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
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回以销
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5)清算交收:
T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于T+2日内
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
专户。其中,现金认购款项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T 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
应的认购资金。在网下现金认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各发售代理机构将每一个投
资人账户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汇总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系
统代该投资人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请。之后,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
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于网上现金认购结束后将实际到位的认购
资金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6)认购确认: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
询认购确认情况。
5、网下股票认购
(1)认购时间:详见“四、本基金的认购程序”。
(2)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
是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本发售公告为准)。
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 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 股的整数
倍。投资人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
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回以销售机
构的规定为准。
(4)特殊情形
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已经公告的即将被调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的个股
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
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
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4)募集结束前,如标的指数成份股出现调整,则调入名单中的股票将也纳
入认购清单。
(5)清算交收
网下股票认购期内每日日终,发售代理机构将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者证券账
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T日日终(T日为本基金募集期最后一日),基金管理
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T+1日起,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
的确认数据,冻结上海市场网下认购股票。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佣金的,基金管
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从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根据
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
并根据基金管理人确认的认购申请股票数据,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
程,最终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到本基金的证券账户。
(6)网下股票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第i 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1
其中:
1)i 代表投资人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 只股票,n代表投资人提交的股票总只
数。如投资人仅提交了1 只股票的申请,则n=1。
2)“第i 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
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
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
期间发生了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由于投资人获得了相应的权
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进行调
整:
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
/(1+每股配股比例)
除息且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
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
除息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
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配股比例)
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
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
×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由登记机构完成清算交收的
股票股数。其中:
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的计算
方式详见届时相关公告。如果投资人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
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基金管理人则按照各投资人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投
资人提交认购的股票。对于管理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登记机构将不办理股票的
过户业务。
若某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
了司法执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实际过户数据对投资人的有效认
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认购确认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通过其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
认情况。
(8)特别提示:投资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
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 投资人开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以下简称“上海证券账户”)。
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
设上海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一)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
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
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 个工作日
办理开户手续。
(二)如投资人已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
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
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1 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三)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四)已购买过由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
拥有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 本基金的认购程序
(一)网上现金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0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
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我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
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网下现金认购
1、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0日的9:30~17:
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网点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序号 类型 所需文件名称 注意事项 份数
1 开户资料 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1)投资者签字。 (2)如为代理人代办业务,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投资者签署的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2
2 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承诺函(个人版) 2
3 投资者电子交易委托服务协议-兴业基金 2
4 开放式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版) 2
5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2
6 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涉及时提供) 2
1 证明材料 投资者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需清晰看到证件号码及证件有效。 (2)银行卡背面签名栏,需投资者签名。 1
2 投资者的银行储蓄存折(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1
3 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
4 提供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为与办理账户类业务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1
1 适当性材料 专业投资者判定问卷(申请开户、投资者类别转换时必填) (1)投资者需填写专业投资者判定问卷,并根据自身判定结果,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2)专业投资者证明材料如下: (a)、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b)、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2
2 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及确认书 2
3 投资知识测试问卷 2
4 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及确认书 2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加盖投资者签章的《ETF基金网下认购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盖银行受理章的转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账金额需包含认购费用);
③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④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所提
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时登记的证
件一致;
⑤《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注:投资者必须确认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及所认购/申购基金产品的当前风险
等级。请务必于《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上勾选两者类别及相互之间的
匹配度,并签署确认如出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所认购/申购基金产品风险等级
之间的不匹配情形时是否继续提交该交易申请,不匹配的应当另行签署投资者确
认书。
(3)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网点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序号 类型 所需文件名称 注意事项 份数
1 开户材料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产品版)》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授权代表人章)及账户经办人签章 2
2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产品版)》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授权代表人章)及被授权签章 2
3 填妥的投资者电子交易委托服务协议-兴业基金 加盖单位公章 2
4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印鉴卡(机构、产品版)》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授权代表人章); 预留印鉴必须留一枚公章(可以是部门章)和一枚私章(可以是经办人签字) 2
5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承诺函(机构、产品版》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授权代表人章) 2
6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产品版)》 加盖单位公章 2
7 填妥的《针对开放式基金开户名称与银行账户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机构、产品版)》 如有,请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2
8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备案材料申请函》 为避免投资者重复提供相同开户材料,提高开户效率,特提供开户材料备案服务。备案规则主要采取“共性资料事先备案、个性资料单独提供”的原则进行业务办理。 如有需要,请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2
9 填妥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非金融机构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 2
10 填妥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涉及时,请提供 2
11 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 加盖单位公章 2
1 合同或批复函 若以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资产管理计划名义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管理合同首末页的复印件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书面文件材料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涉及时,请按要求提供 1
2 若以信托公司设立某信托产品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加盖信托公司公章的该信托产品的设立证明文件(合同首末页或其他书面文件)的复印件 1
3 若以保险公司设立某保险产品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的书面文件材料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
4 若以银行理财产品名义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理财产品登记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
5 若为企业年金,一般应由托管人负责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托管人基本资料;企业年金受托人开户授权委托书;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企业年金管理资格证书;与受托人间的投资管理合同首页及盖章页;与托管人间的托管协议的首页及盖章页的复印件(上述材料均加盖托管人的托管部公章) 1
6 若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一般应由托管人负责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托管人基本资料;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批准托管人资格的批复的复印件;托管人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金融许可证的复印件;托管协议的首页、盖章页复印件; QFII委托托管人办理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业务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中国证监会颁发的QFII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上述材料均加盖托管人的托管部公章) 1
1 证明材料 出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需体现证件的有效期 1
2 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已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无需提供这两项 1
3 出示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
4 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及银行受理书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1)、银行账户证明须有银行的章并且能看清账号、银行户名、开户行的信息 (2)、需与《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产品版)》中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一致, 该账户即为投资者赎回、分红款等用途的资金结算账户 1
5 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需体现证件有效期 1
6 出示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如金融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保险法人许可证、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等 1
7 出示相应的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需体现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信息 1
8 机构投资者为公司,请额外出示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股东名单应包括各股东持股数量的相关内容,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需体现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 1
9 提供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为与办理账户类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如需要时,请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1
1 适当性材料 专业投资者判定问卷(申请开户、投资者类别转换时必填) (1)投资者需填写专业投资者判定问卷,并根据自身判定结果,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2)专业投资者证明材料如下: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2
2 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及确认书 2
3 投资知识测试问卷 2
4 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及确认书 2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
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
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 、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1.最近1年
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
于1000万元;3.具有2年以
上证券、基金、期货、黄
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ETF基金网下认购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盖银行受理章的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账金额需包含认购费用);
③出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④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
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⑤《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注:投资者必须确认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及所认购/申购基金产品的当前风险
等级。请务必于《ETF基金网下认购交易业务申请表》上勾选两者类别及相互之
间的匹配度,并签署确认如出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所认购/申购基金产品风险
等级之间的不匹配情形时是否继续提交该交易申请,不匹配的应当另行签署投资
者确认书。
(4)投资人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200100100599905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认购时不能使用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而需
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投资者应在转账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上海证券账户信息,并
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转账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
员准确完整地传递上述转账信息。
3)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
转账单据传真至本公司直销柜台。
4)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
销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
账日为准。在本基金发行截止日的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
公司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5)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及其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适当性匹配:
①风险匹配:投资者的风险评估结果与我司产品风险等级相匹配,投资者得
到直销柜台匹配告知后签署《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直销柜
台予以受理交易。
②风险不匹配:投资者的风险评估结果与我司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投资者
得到直销柜台不匹配告知后签署《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直销柜
台予以受理交易。若不签署,不受理交易。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0日(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发售代理机构确定。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办
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
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手续以各发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网下股票认购
1、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0日的9:30-17:
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认购手续:
投资者须先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然后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
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序号 类型 所需文件名称 注意事项 份数
1 开户资料 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1)投资者签字。 (2)如为代理人代办业务,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投资者签署的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2
2 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承诺函(个人版) 2
3 投资者电子交易委托服务协议-兴业基金 2
4 开放式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版)) 2
5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2
6 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涉及时提供) 2
1 证明材料 投资者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需清晰看到证件号码及证件有效。 (2)银行卡背面签名栏,需投资者签名。 1
2 投资者的银行储蓄存折(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1
3 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
4 提供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为与办理账户类业务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1
1 适当性材料 专业投资者判定问卷(申请开户、投资者类别转换时必填) (1)投资者需填写专业投资者判定问卷,并根据自身判定结果,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2)专业投资者证明材料如下: (a)、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b)、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 2
2 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及确认书 2
3 投资知识测试问卷 2
4 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及确认书 2
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还需准备以下资料:
填妥的加盖投资者签章的《ETF基金网下认购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
与其开立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③个人投资者提供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的复印件,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
证件与其开立该指定银行账户的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④《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⑤《关于参与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股票认购的
承诺函》;
⑥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投资者必须确认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及所认购/申购基金产品的当前风险
等级。请务必于《ETF基金网下认购交易业务申请表》上勾选两者类别及相互之
间的匹配度,并签署确认如出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所认购/申购基金产品风险
等级之间的不匹配情形时是否继续提交该交易申请,不匹配的应当另行签署投资
者确认书。
(3)机构投资者认购手续:
投资者须先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然后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
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序号 类型 所需文件名称 注意事项 份数
1 开户材料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产品版)》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授权代表人章)及账户经办人签章 2
2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产品版)》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授权代表人章)及被授权签章 2
3 填妥的投资者电子交易委托服务协议-兴业基金 加盖单位公章 2
4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印鉴卡(机构、产品版)》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授权代表人章); 预留印鉴必须留一枚公章(可以是部门章)和一枚私章(可以是经办人签字) 2
5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承诺函(机构、产品版》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授权代表人章) 2
6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产品版)》 加盖单位公章 2
7 填妥的《针对开放式基金开户名称与银行账户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机构、产品版)》 如有,请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2
8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备案材料申请函》 为避免投资者重复提供相同开户材料,提高开户效率,特提供开户材料备案服务。备案规则主要采取“共性资料事先备案、个性资料单独提供”的原则进行业务办理。 如有需要,请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2
9 填妥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非金融机构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 2
10 填妥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涉及时,请提供 2
11 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 加盖单位公章 2
1 合同或批复函 若以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资产管理计划名义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管理合同首末页的复印件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书面文件材料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涉及时,请按要求提供 1
2 若以信托公司设立某信托产品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加盖信托公司公章的该信托产品的设立证明文件(合同首末页或其他书面文件)的复印件 1
3 若以保险公司设立某保险产品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的书面文件材料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
4 若以银行理财产品名义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理财产品登记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
5 若为企业年金,一般应由托管人负责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托管人基本资料;企业年金受托人开户授权委托书;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企业年金管理资格证书;与受托人间的投资管理合同首页及盖章页;与托管人间的托管协议的首页及盖章页的复印件(上述材料均加盖托管人的托管部公章) 1
6 若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一般应由托管人负责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托管人基本资料;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批准托管人资格的批复的复印件;托管人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金融许可证的复印件;托管协议的首页、盖章页复印件; QFII委托托管人办理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业务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中国证监会颁发的QFII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上述材料均加盖托管人的托管部公章) 1
1 证明材料 出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需体现证件的有效期 1
2 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已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无需提供这两项 1
3 出示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
4 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及银行受理书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1)、银行账户证明须有银行的章并且能看清账号、银行户名、开户行的信息 (2)、需与《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产品版)》中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一致, 该账户即为投资者赎回、分红款等用途的资金结算账户 1
5 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需体现证件有效期 1
6 出示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如金融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保险法人许可证、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等 1
7 出示相应的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需体现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信息 1
8 机构投资者为公司,请额外出示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股东名单应包括各股东持股数量的相关内容,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需体现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 1
9 提供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为与办理账户类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如需要时,请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1
1 适当性材料 专业投资者判定问卷(申请开户、投资者类别转换时必填) (1)投资者需填写专业投资者判定问卷,并根据自身判定结果,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2)专业投资者证明材料如下: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 2
2 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及确认书 2
3 投资知识测试问卷 2
4 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及确认书 2
或者其他组织:1.最近1年
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
于1000万元;3.具有2年以
上证券、基金、期货、黄
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还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及交易经办人签字的《ETF基金网下认购交易业务
申请表》;
②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
其开立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③机构投资者提供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的复印件,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
证件与其开立该指定银行账户的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④《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⑤《关于参与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股票认购的
承诺函》;
⑥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投资者必须确认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及所认购/申购基金产品的当前风险
等级。请务必于《ETF基金网下认购交易业务申请表》上勾选两者类别及相互之
间的匹配度,并签署确认如出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所认购/申购基金产品风险
等级之间的不匹配情形时是否继续提交该交易申请,不匹配的应当另行签署投资
者确认书。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0日(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
指定发售代理机构确定。
(2)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上证180指数成份
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4)投资者需签署网下股票认购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5)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网下
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五、 清算与交割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认购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
人不得动用。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
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
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
基金份额。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
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人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网下股票认购
所募集的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
的权益归属依据相关规则办理。
六、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
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
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
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
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及股票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
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机构应
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
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七、 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兴业银行大厦13层、14层
法定代表人:叶文煌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8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2211866
联系人:郭玲燕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34楼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成立时间:1994年1月21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元
存续期间:长期
联系人:罗琦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三)基金销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网下现金/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叶文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13、14层
联系人:王珏
电话:021- 2221188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www.cib-fund.com.cn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
客服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 号 901 室(部位:自编 01)、1001 室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客户电话:95547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
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5、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 号 901 室(部位:自编 01)、1001 室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客户电话:95547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电话:(010) 50938697
传真:(010) 50938907
联系人:苑泽田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黄丽华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付建超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003
联系人:曾浩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王硕
附件: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
附件: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清单如下表所示。已公告的将被调出
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
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规模进行限
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
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长期停牌的个股,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
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
不得持有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为保护投资人利益,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全部或部分拒绝成份股的认购申报。如遇基金
标的指数成分股调整,则最终确认可接受股票认购的清单以最终调整公告的成
分股清单为准。
代码 简称 代码 简称 代码 简称
600000.SH 浦发银行 600809.SH 山西汾酒 601696.SH 中银证券
600009.SH 上海机场 600837.SH 海通证券 601698.SH 中国卫通
600010.SH 包钢股份 600845.SH 宝信软件 601699.SH 潞安环能
600011.SH 华能国际 600875.SH 东方电气 601728.SH 中国电信
600015.SH 华夏银行 600886.SH 国投电力 601766.SH 中国中车
600016.SH 民生银行 600887.SH 伊利股份 601788.SH 光大证券
600018.SH 上港集团 600893.SH 航发动力 601800.SH 中国交建
600019.SH 宝钢股份 600895.SH 张江高科 601816.SH 京沪高铁
600023.SH 浙能电力 600900.SH 长江电力 601818.SH 光大银行
600025.SH 华能水电 600905.SH 三峡能源 601857.SH 中国石油
600026.SH 中远海能 600919.SH 江苏银行 601868.SH 中国能建
600027.SH 华电国际 600926.SH 杭州银行 601872.SH 招商轮船
600028.SH 中国石化 600938.SH 中国海油 601878.SH 浙商证券
600030.SH 中信证券 600941.SH 中国移动 601881.SH 中国银河
600031.SH 三一重工 600958.SH 东方证券 601888.SH 中国中免
600036.SH 招商银行 600989.SH 宝丰能源 601898.SH 中煤能源
600039.SH 四川路桥 600999.SH 招商证券 601899.SH 紫金矿业
600048.SH 保利发展 601006.SH 大秦铁路 601901.SH 方正证券
600050.SH 中国联通 601009.SH 南京银行 601916.SH 浙商银行
600085.SH 同仁堂 601012.SH 隆基绿能 601919.SH 中远海控
600089.SH 特变电工 601018.SH 宁波港 601939.SH 建设银行
600096.SH 云天化 601058.SH 赛轮轮胎 601985.SH 中国核电
600104.SH 上汽集团 601059.SH 信达证券 601988.SH 中国银行
600111.SH 北方稀土 601066.SH 中信建投 601989.SH 中国重工
600118.SH 中国卫星 601088.SH 中国神华 601995.SH 中金公司
600132.SH 重庆啤酒 601100.SH 恒立液压 601998.SH 中信银行
600150.SH 中国船舶 601111.SH 中国国航 603019.SH 中科曙光
600160.SH 巨化股份 601117.SH 中国化学 603195.SH 公牛集团
600176.SH 中国巨石 601127.SH 赛力斯 603259.SH 药明康德
600188.SH 兖矿能源 601136.SH 首创证券 603260.SH 合盛硅业
600196.SH 复星医药 601138.SH 工业富联 603288.SH 海天味业
600276.SH 恒瑞医药 601166.SH 兴业银行 603369.SH 今世缘
600298.SH 安琪酵母 601168.SH 西部矿业 603392.SH 万泰生物
600309.SH 万华化学 601169.SH 北京银行 603501.SH 韦尔股份
600332.SH 白云山 601186.SH 中国铁建 603605.SH 珀莱雅
600346.SH 恒力石化 601211.SH 国泰君安 603606.SH 东方电缆
600362.SH 江西铜业 601225.SH 陕西煤业 603659.SH 璞泰来
600372.SH 中航机载 601229.SH 上海银行 603799.SH 华友钴业
600406.SH 国电南瑞 601238.SH 广汽集团 603806.SH 福斯特
600415.SH 小商品城 601288.SH 农业银行 603939.SH 益丰药房
600418.SH 江淮汽车 601318.SH 中国平安 603986.SH 兆易创新
600426.SH 华鲁恒升 601319.SH 中国人保 603993.SH 洛阳钼业
600436.SH 片仔癀 601328.SH 交通银行 605117.SH 德业股份
600438.SH 通威股份 601336.SH 新华保险 605499.SH 东鹏饮料
600460.SH 士兰微 601360.SH 三六零 688008.SH 澜起科技
600482.SH 中国动力 601377.SH 兴业证券 688012.SH 中微公司
600489.SH 中金黄金 601390.SH 中国中铁 688036.SH 传音控股
600519.SH 贵州茅台 601398.SH 工商银行 688041.SH 海光信息
600547.SH 山东黄金 601555.SH 东吴证券 688072.SH 拓荆科技
600570.SH 恒生电子 601600.SH 中国铝业 688111.SH 金山办公
600584.SH 长电科技 601601.SH 中国太保 688169.SH 石头科技
600585.SH 海螺水泥 601607.SH 上海医药 688223.SH 晶科能源
600588.SH 用友网络 601618.SH 中国中冶 688256.SH 寒武纪-U
600600.SH 青岛啤酒 601628.SH 中国人寿 688271.SH 联影医疗
600660.SH 福耀玻璃 601633.SH 长城汽车 688303.SH 大全能源
600674.SH 川投能源 601658.SH 邮储银行 688363.SH 华熙生物
600690.SH 海尔智家 601668.SH 中国建筑 688506.SH 百利天恒
600760.SH 中航沈飞 601669.SH 中国电建 688599.SH 天合光能
600795.SH 国电电力 601688.SH 华泰证券 688777.SH 中控技术
600803.SH 新奥股份 601689.SH 拓普集团 688981.SH 中芯国际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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