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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主题优势混合(21000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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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0108 | ||||||||
基金代码 | 210005 | ||||||||
公告日期 | 2015-09-23 | ||||||||
编号 | 2 | ||||||||
标题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鉴于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中信标普国债指数即将停止发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依据《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 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上 述七只基金的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司 ")决定自 2015年9月28日起对上述七只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并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上述七只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如下: (一)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 中证 700 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国 债指数收益率×25%"变更为"中证7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二)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成份股加权指数收益率×75%+ 中信标普 国债指数收益率×25%>"变更为"(上证180指数收益率×80%+深证100指数收益率×20%)×75%+中证 全债指数收益率×25%"。 (三) 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 沪深 300 指数增长率×75%+ 中信标 普国债指数增长率×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增长率×75%+中证全债指数增长率×25%"。 (四)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 中信 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基于上述业绩基准的变更,本公司将对相关基金合同中涉及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十五、基金的投资 " 中的 "(五)本基金业绩比较 基准">修改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的股票投资比较基准加上25%的债券投资比较基准。 股票投资比较基准采用中证700指数收益率。 债券投资比较基准采用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 (二)《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 十三、基金的投资 " 中的 "(五)业绩比较标准 "> 修改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上证180指数收益率×80%+深证100指数收益率×20%)×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 (三)《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中的 " 六、业绩比 较基准">修改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增长率×75%+中证全债指数增长率×25% 本基金采用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是:(1)沪深 300 指数 是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 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代表性和良好的流动性;(2)沪深 300 指数是一只符合国际标准的优良 指数,该指数体现出与市场整体表现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风险调整后收 益也较好,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3)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 来广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之间更易于比较。 本基金采用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是: (1)中证全债指数是一个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具有较 广的覆盖面,成分债券的流动性较高;(2)中证全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3) 中证全债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 且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来广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之间更易于比较。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 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 准并及时公告。 " (四)《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 十四、基金的投资 " 中的 "(五)业绩比较基 准">修改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1、本基金股票资产采用沪深300>指数作为比较基准主要是基于如下几方面原因: (1)指数的市场代表性较强 沪深300>指数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大约覆盖了市场 65%的流通市值,成份股为市场中市场 代表性好,流动性高,交易活跃的主流投资股票,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与本基金股票投资范围比较适配同 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指数试运行结果显示,沪深300>指数走势强于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综合指数,并 且沪深300>指数与上证180>指数及深证100>指数之间的相关性高,日相关系数均超过 99%,表明沪深 300 指数能够充分代表沪深市场股价变动情况。 (2)行业覆盖较全面 同样,由于沪深 300>指数的样本来自沪深两个交易所,相对于传统的上证 180>及深证 100>等指数,沪 深300>指数具有更好的行业覆盖程度,各类行业在指数中的权重更为均衡,利于基金管理人根据指数权重 构造投资组合。 (3)指数权威性与公正性较强 沪深300>指数中的指数股的发布和调整均由市场权威性及公正性较高的沪、深交易所完成,由于其指 数计算与发布不以盈利为目标,与其他券商或中介机构发布的指数相比,其公正性、可信度及权威性更高。 而且,与其他指数发布机构相比,沪、深交易所具有更强的持续性,可以保证指数的长期稳定,有利于投资组 合管理和风险管理。 (4)指数获得渠道通畅 沪深300>指数通过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的卫星行情系统进行实时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已经获得沪深交 易所的联合授权,因此可以方便地获得沪深300>指数,并在指数构成变化时迅速、准确地予以更新。 (5)指数计算方法明确 由于指数构成和计算方法透明,在出现数据不畅或者无法接受卫星行情的极端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 可自行计算该指数,保证投资基准的持续性,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2、本基金债券资产采用中证全债指数作为比较基准主要是基于如下几方面原因:(1)中证全债指数是一个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具有较 广的覆盖面,成分债券的流动性较高; (2)中证全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 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 (3)中证全债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来广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 之间更易于比较。 3、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从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 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3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公告。 " (五)《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和《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 中的 " 六、业绩比较 基准">修改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采用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是:(1)沪深 300 指数是上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 的市值,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代表性和良好的流动性;(2)沪深 300 指数是一只符合国际标准的优良指数, 该指数体现出与市场整体表现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风险调整后收益也 较好,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3)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来广 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之间更易于比较。 本基金采用中证全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是: (1)中证全债指数是一个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具有较 广的覆盖面,成分债券的流动性较高;(2)中证全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3) 中证全债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 且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来广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之间更易于比较。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 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 准并及时公告。 " 三、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事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 可拔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6135-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其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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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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