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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增益债券发起式C(02240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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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00110 | ||||||||
基金代码 | 022400 | ||||||||
公告日期 | 2024-11-30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东海增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海增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海增益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23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海增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海增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海增益债券发起式A 东海增益债券发起式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2399 022400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1395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3 份额级别 东海增益债券发起式A 东海增益债券发起式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026,881.10 7,247.79 10,034,128.8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700.07 0.00 700.0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0,026,881.10 7,247.79 10,034,128.89 利息结转的份额 700.07 0.00 700.07 东海增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合计 10,027,581.17 7,247.79 10,034,828.96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 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为0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 - - - -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10,000,700 99.66 10,000,700 99.66 自合同生效 东海增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07 .07 之日起不少于3年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700.07 99.66 10,000,700.07 99.66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https://www.donghai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595531)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 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 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 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 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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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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