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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消费服务混合C(01147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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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199517 | ||||||||
基金代码 | 011475 | ||||||||
公告日期 | 2024-11-29 | ||||||||
编号 | 3 | ||||||||
标题 | 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26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消费服务混合 基金代码 481013 下属基金简称 工银消费服务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1475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4月2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林梦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7月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消费服务类行业股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在合理风险限度内,力争持续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央票、回购,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其中,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其中,基金持有的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建立系统化、纪律化的投资流程,遵循初选投资对象、公司治理评估、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评估、公司财务分析、投资吸引力评估、组合构建及优化等过程,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构造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55%+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20%+中证全指金融地产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 费服务行业股票,在混合型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水平的投资产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21日生效 2、本基金自2021年2月9日起增加C类份额类别。份额类别增设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 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申购费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5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工银消费服务混合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97%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 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 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 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消费服务行业股票。一般来说,消费服务行业属于非周期性行业,股票市场在不同阶段 可能表现出周期性行业与非周期性行业轮动的特点,因此本基金在获取消费服务行业长期增长所带来收益 的同时也将会面临消费服务行业阶段性表现较差所带来的业绩不佳。 本基金可参与股票申购,由于股票发行政策、发行机制等影响新股发行的因素变动,将影响本基金的资 产配置,从而影响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另外,发行股票的配售比例、中签率的不确定性,或其他发售方 式的不确定性,也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 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 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 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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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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