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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纳斯达克100ETF发起式联接(QDII)C(01530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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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197875 | ||||||||
基金代码 | 015300 | ||||||||
公告日期 | 2024-11-29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调整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1月29日起调整华夏纳斯达克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纳斯 达克1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类基金份额代码:015299(人民币)、015518 (美元现汇),C类基金份额代码:01530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定 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即自2024年11月29日起,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 (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人民币)、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 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300元,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 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美元现汇)的金额应不超过40美元,如申请金额超 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 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 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 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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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暂停/恢复申购、赎回、转换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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