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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C(00521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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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195967 | ||||||||
基金代码 | 005214 | ||||||||
公告日期 | 2024-11-28 | ||||||||
编号 | 6 | ||||||||
标题 | 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1 / 6 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旺 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 基金代码 005213 下属基金简称 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 C 下属基金代码 005214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02-01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三个月定期开放一次 基金经理 孙蕾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04-09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5-11 武文琦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11-25 证券从业日期 2016-07-1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 200 人且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或者连续 60 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满 200 人但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的,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 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 金合同期限。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持续、稳定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 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 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 2 / 6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开放运作期开始前十个工作日至开放运作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不 受此比例限制)。开放期内,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 制。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主要投资策略 封闭期投资策略: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管理策 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 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 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为了保证组合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本基 金将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 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 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①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②根据 2017 年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 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代表基金的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 结果参见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注:图示比例为定期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3 / 6 注:①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1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 然年度进行折算。 ②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③2018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21日期间,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C类基金份额为零。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 < 7 天 1.50% 7 天 <= N < 30 天 0.10% N >= 30 天 0.00% 注: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为0,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费方 管理费 固定费率 0.3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固定费率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固定费率 0.1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年费用金额(元)7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年费用金额(元)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4 / 6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 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①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②管理费、托管费为最新合同费率。 ③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为由基金整体承担的年费用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上 表年费用金额为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编制日所在年度的当年度初始预估年费用金额,非实 际产生费用金额,实际由基金资产承担的审计费和信息披露费可能与预估值存在差异,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④销售服务费为最新合同费率,不含费率优惠。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52% 注:①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 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以百分比形式列示,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基金运作综合费用包含由基金资产承担的费用,如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若有)、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银行间账户维护费、银行汇划费等费用,不包括基 金交易产生的证券交易费用、税金及附加、信用减值损失(若有)等。审计费用、信息 披露费、银行间账户维护费、银行汇划费等其他运作费用,根据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 的其他费用金额,除以基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计算年费率。基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基 金每日资产净值合计/当年天数(保留两位小数,按当年自然天数计算,当年成立的基 金,按当年实际运作天数计算)。 ②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 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③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系根据历史数据测算,计 算结果受基金日均规模影响,实际年化费率与测算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5 / 6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 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特定 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赎回风险,本基金的其他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目标客户中含有特定机构投资者,由于机构投资者申购、赎回资金量相对较 大,可能带来一定的冲击成本,造成基金净值的波动;若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比例较高, 则可能带来巨额赎回或基金清盘的风险。 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 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 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 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 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可能依照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 殊标识,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侧袋账户对应特定 资产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都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 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中的认购/申购金额含认购/申购费。 6 / 6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 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 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投资人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的争议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 相关事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 400-818-666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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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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