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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M人民币派息(96816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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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191550 | ||||||||
基金代码 | 968166 | ||||||||
公告日期 | 2024-11-25 | ||||||||
编号 | 3 | ||||||||
标题 | 交银施罗德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
信息全文 | 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 基金 中国内地产品资料概要 二零二四年三月版 内地代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2楼 邮编:200120 电话:400-700-5000 网站:www.fund001.com 电子邮件:services@jysld.com 1 中国内地产品资料概要 施罗德亚洲?息股债基?1 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24年3? 本基?为香港互认基?。 本概要仅供中国内地发售使?。 本概要提供本基?的重要资料, 是基?招募说明书及中国内地补充说明?件的?部分。 请勿单凭本概要作出投资决定。 资料概览 基?管理?: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管理?」) 受托?: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 交银施罗德基?管理有限公司 全年经常性开??率: M类别(??币对冲累积) 1.56%# 交易频率: 每个内地交易? 「内地交易?」指内地销售机构接受办理内地投资者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的?期,具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深交易所」)同时开 放交易的香港交易?。「香港交易?」为本基?所有或?部分投资所在的证券 市场开放交易和结算的香港营业?,或基?管理?经受托?批准后不时决定的 其他?期。香港营业?为除星期六和星期?以外香港银?正常办公的??,但 如因(例如8号或更??球、??暴?警告或其他类似情况)香港银?的?作 时间缩短,除?基?管理?或受托?另作决定,否则该?不属香港营业?。 本基?基础货币: 港元 M类别计价货币: ??币 收益分配政策: M类别为累积份额,不进?收益分配,收益将再投资于本基?。 财政年度终结?: 6?30? 最低投资额: 基?份额持有?层?,?次最低投资额?10元??币;后续最低投资额? 10元??币 就内地投资者??,M类别的?次最低的投资额及后续最低投资额由内地销售 机构设置,内地投资者应向内地销售机构进?查询 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 基?份额持有?层?,最低赎回份额?0.01份基?份额;最低持有份额?0.01 份基?份额 就内地投资者??,M类别的最低赎回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由内地销售机构设 置,内地投资者应向内地销售机构进?查询 #全年经常性开??率是根据截?2023年12?31?的半年度年率化费?计算,每年均可能有所变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尽管本基?旨在投资于提供收益率具吸引?的和持续派发股息的证券,基?管理?可酌情决定收益分配率。投资者不应 理解为本基?表?或暗?收益分配率获得保证。投资者应注意 M 类别(??币对冲累积)份额并不进?收益分配。 施罗德亚洲?息股债基? 2 本基?是什么产品? 本基?为施罗德伞型基?II旗下的?只?基?,施罗德伞型基?II是依据香港法律成?的伞型单位信托基?。本基?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5?14?发布、于2015年7?1??效的《香港互认基?管 理暂?规定》(「《互认基?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767号?注册,?向内地投资者公开销售。就 本中国内地产品资料概要??,所指「中国内地」或「内地」不包括香港特别?政区、澳?特别?政区和台湾。本基 ?的M类别份额仅供内地投资者申购。 ?标及投资策略 通过主要投资于亚洲股票和亚洲固定收益证券,以期提供中?期收益及资本增值。 本基?主要(即?少将其资产净值的70%)通过投资于?篮?持续派发股息的亚洲(包括亚太区国家)公司的权益性 证券和权益相关证券,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以及由亚洲(包括亚太区国家)各地政府、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公 司所发?的债券和其他固定或浮动利率证券(该等证券在购?时或购?后可能是投资级别或投资级别以下的证券), 以达到投资?标。 本基?可投资于任何亚洲国家(包括亚太区国家)或?业的资产净值的?例并不受任何限制。 本基?可将少于其资产净值的50%投资于在购买时评级低于投资级别(即任何国际认可信?评级机构,如标准普尔、 穆迪或惠誉评为BBB-/Baa3(或其相等级别)以下级别,或由任何中国内地信?评级机构评为AA-或以下级别;当各 信?评级机构的评级有差别,本基?将采?当中最低的评级)或未获评级的债务证券。为此,如有关证券本?没有信 ?评级,可参考该证券发??的信?评级。如该证券和其发??均没有评级,则该证券将被分类为未获评级的证券。 基?管理?将基于定量和定性的基本?来评估固定收益?具的信??险,包括但不限于发??的杠杆?平、营业利润 率、资本回报率、利息覆盖率、经营现?流、?业展望、公司的竞争地位和公司治理事宜。 本基?可将其资产净值的最多20%投资于具有亏损吸收特点的债务?具,例如:或有可转换债券、额外?级资本票据 及?级资本票据、资本担保债券、?级?优先债务和总亏损吸收能?债券。 如基?管理?认为合适,本基?可将不超过20%的资产净值通过交易所交易基?(「ETF」)及╱或类似?具间接投 资于其他种类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亚洲证券、商品(包括能源、?属和农产品)。 本基?将积极地在亚洲股票、亚洲固定收益证券、其他种类的资产、现?和货币市场?具之间进?投资配置,以达到 本基?的?标。本基?将运?周期性?针配置资产,即在基础和定量因素(如资产种类估值、宏观经济数据和流动 性)结合的基础上,依据经济周期的四个阶段 —— 复苏、膨胀、放缓和衰退调整资产组合。现?和货币市场?具将 被视为独?的资产种类,如有需要,在不利市场情况时将被?于控制下跌?险。本基?各资产种类的预计配置范围如 下: 亚洲股票:30-70% 亚洲固定收益:20-70% 其他资产种类:0-20% 现?和货币市场?具:0-30% 上?所载本基?的预计资产配置仅供参考。投资者应注意,实际的配置可能因市场、经济及其他情况的变动?不时变 更。 在积极的资产配置以外,本基?亦会积极在亚洲股票、亚洲固定收益证券和其他资产种类中挑选证券进?投资。就亚 洲股票组合??,本基?打算集中投资在能够产?真正的股东价值、拥有稳健的收?来源且持续提供?股息收益的公 司。?于亚洲固定收益组合,本基?打算参考基本?和技术?意?(?如估值、供应和需求情况及流动性)来选择提 供资本增值的证券。本基?亦会基于基?管理?对利率的看法?进?存续期管理。存续期考量的是投资组合价值对利 率变化的敏感度。因此,存续期管理即管理利率?势对投资组合价值的影响。例如,利率上升通常对债券价值有负? 影响,故基?管理?会缩短投资组合的存续期以减少利率上升时导致的影响。 施罗德亚洲?息股债基? 3 本基?亦可为对冲?的及投资?的使??融衍??具,但基?管理?不?定会使?此?具。不保证基?管理?使?的 任何?融衍??具将取得预期成果。为投资?的使?的任何?融衍??具须遵守基?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本基?适? 的投资限制。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股灾或重?危机),本基?可持有的现?及货币市场?具(如银?存款、存款证、商业票据及 国库券)不得超过其资产的30%。 投资于中国A股可经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合称为「互联互通机制」) 进?。详情载于基?招募说明书中「互联互通机制」?节。 本基?可通过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可进?中国市场的产品、投资基?及ETF间接投资于中国A股。 本基?可直接投资于在中国内地发?或销售的固定收益?具和债务?具(「中国境内定息证券」)。通过境外投资机 制(如基?招募说明书中标题为「中国银?间债券市场概况」?节中进?步描述)及∕或债券通(如基?招募说明书 中标题为「中国银?间债券市场概况」?节中进?步描述)及∕或有关法规可能不时允许的其他?式投资于中国银? 间债券市场可实现对中国境内定息证券的直接投资。 本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可进?中国市场的产品、投资基?及ETF)于中国A股、中国B股及中国境内定息证券 的直接和间接总投资将不会超过其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可将其资产净值的最多10%投资于在香港以外地区发?的保险连接证券(「ILS」)(例如灾难债券)及∕或任 何ILS相关产品(例如其收益与任何ILS表现挂钩的衍??具或结构性产品及其投资?标或主要投资策略是投资于ILS的 集合投资计划)。为免?疑问,本基?不会投资于在香港发?的ILS及其重新包装的产品及衍??具。 本基?将有限度地投资于以??币计价的投资项?。 基?管理?管理本基?时亦会考虑本基?的收益分配政策。 使?衍??具∕投资于衍??具 本基?的衍??具净敞?可最?达到本基?资产净值的50%。 本基?有哪些主要?险? 投资涉及?险。请参阅基?招募说明书及中国内地补充说明?件了解?险因素等资料。 1. 股票投资?险 ? 本基?对权益性证券的投资须承受市值波动的?险。市值波动的因素很多,例如投资者情绪、政治环境和经 济环境的改变、有关发??的独特因素、区域性或全球性的经济不稳定、货币和利率浮动。如果股票市值下 跌,本基?的资产净值亦可能受负?影响。 2. 有关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的?险 ? 低于投资级别和未获评级的债务证券?投资于低于投资级别或未获评级的固定收益证券,与拥有较?评级的 证券相?,?般承受较?程度的对???险、信??险、波动性?险、流动性?险和本?亏损的?险。 ? 信?和对???险?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承受发??的信?∕违约?险,可能负?地影响证券的结算。 ? 信?评级的?险?由信?评级机构给予的信?评级受若?限制,?法始终保证证券和∕或发??的信?可靠 性。中国内地信?评级机构使?的评级准则和?法可能会不同于?多数资深的国际信?评级机构所采?的评 级准则和?法。因此,该等评级制度未必能提供与国际信?评级机构同等的标准作证券评级?较之?。 ? 利率?险?投资于本基?承受利率?险。?般来说,利率下跌时债务证券的价格会上升,?利率上升则价格 会下跌。 施罗德亚洲?息股债基? 4 ? 信?评级被降低的?险?固定收益证券或其发??的信?评级可能在后来被降级。当被降级,本基?的价值 可能受负?影响。基?管理?未必能?即出售该等证券,因此本基?可能承受增加亏损的?险。 ? 流动性和波动性?险?未上市、未获评级或交易不活跃的证券的流动性偏低及波动性偏?,其价格可能会承 受波动。该等证券的买卖差价可能?较?,因?令本基?于出售该等投资时可能产??额的交易费?,甚? 可能蒙受损失。 ? 估值?险?本基?投资的估值可能涉及不确定性和主观判断。假如该等估值原来是不正确的,可能影响本基 ?资产净值的计算。 3. 新兴和?发达市场的证券?险 ? 本基?可投资于新兴和?发达市场。投资于新兴和?发达市场涉及的?险与投资于发达国家的证券相?更 ?,例如所有权及托管?险、政治和经济?险、市场及结算?险、流动性及波动性?险、法律及监管?险、 执?及对???险及货币?险。本基?的份额净值可能因此受负?影响,投资者继?可能蒙受损失。 4. 有关房地产投资信托基?(「REITs」)的?险 ? 通过REITs的投资,除证券市场?险以外,本基?可能亦承受类似直接持有房地产的相关?险。REITs的价格 受其拥有的相关房地产价值变化的影响。REITs依靠管理技巧,?般来说可能?法实现多样化。本基?投资的 若?「特别?的」REITs,其资产可能属于特定房地产?业,?如酒店REITs、护理院REITs或仓库REITs,因 此承受该等?业发展不利的相关?险。 5. 有关对冲和对冲类别的?险 ? 基?管理?获准(但并?义务)使?对冲策略将本基?相关资产的计价货币与本基?的基础货币对冲。不保 证市场能提供合意的对冲?具或对冲技术以达到理想效果。在不利的情况下,本基?可能会蒙受重?损失。 假如对冲?具的交易对??违约,对冲类别的基?份额持有?可能承受未对冲的货币汇兑?险,并因此导致 亏损扩?。 ? 对冲类别将尽量把本基?的基础货币对冲为对冲类别的计价货币,以使对冲类别的表现与以本基?基础货币 计价的相关类别的表现?致。对冲的效果将通过对冲类别的资产净值反映。同样地,因该等对冲交易引致的 任何开?将由产?该等开?的相关对冲类别承担,?视乎当前市场情况,有关开?可能相当巨?。不保证使 ?的对冲策略在调整开?及收费后能有效地提供仅因不同货币的利息差异?反映出的不同表现。不保证基? 管理?所采?的任何对冲策略可完全和有效地达到理想效果和结果。此外,以本基?基础货币计量的对冲类 别的波动性,可能?于以本基?基础货币计价的相关类别。 ? 请注意:?论对冲类别计价货币相对本基?基础货币升值或贬值,均可以进?对冲交易。因此,如果进?该 等对冲,可能保障对冲类别的份额持有?免于受到因本基?基础货币相对对冲类别的计价货币的汇率差造成 的损失,亦可能会阻碍基?份额持有?因在本基?基础货币相对对冲类别计价货币的汇率差带来的获利。 6. ??币货币?险及??币类别相关?险 ? ?前??币不可?由兑换。须遵守外汇管制政策及限制。 ? 以??币计价的类别将参考境外??币(「CNH」)??境内??币(「CNY」)的价值估值。CNH及CNY 虽属相同货币,但有关货币在不同、分开且独?运作的市场上买卖。CNH和CNY的任何差异可能会负?地影 响投资者。 7. 与通过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相关的?险 ? 有关互联互通机制的规则和法规或会更改,并可能存在追溯?。互联互通机制受额度限制所限。当通过互联 施罗德亚洲?息股债基? 5 互通机制的交易被暂停,本基?经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中国A股或进?中国内地市场的能?将受到不利影 响。在该等情况下,本基?达到其投资?标的能?可受到负?影响。 8. 有关中国银?间债券市场的?险 ? 通过境外投资机制及∕或债券通投资于中国银?间债券市场须承受监管?险及各种?险,例如波动性?险、 流动性?险、结算和对???险及?般适?于债务证券的其他?险因素。通过境外投资机制及∕或债券通投 资于中国银?间债券市场的相关规则及法规会变更,并可能具有潜在的追溯?。倘若有关中国内地机关暂停 开户或暂停在中国银?间债券市场进?买卖,本基?投资于中国银?间债券市场的能?将受到不利影响。在 此情况下,本基?实现投资?标的能?将受到负?影响。 9. ?融衍??具 ? 涉及?融衍??具的?险包括交易对???险、信??险、流动性?险、估值?险、波动性?险、场外交易 ?险及对冲?险。?融衍??具的杠杆因素可显著导致较?融衍??具投资?额更?的亏损。该等投资或须 承受重?的资本亏损?险。 ? 本基?不保证基?管理?运?的任何对冲策略可达到理想效果。 香港互认基?的特有?险揭? 10. 额度限制 ? 本基?及其他在内地销售的香港互认基?将受到全?的额度限制。香港互认基?在内地销售,初期净汇出 额度被设定等值3000亿元??币。若在内地销售的全部香港互认基?的销售额度达到该等额度或中国证监 会和∕或香港证监会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时调整的额度,本基?将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1. 满?《互认基?规定》的资格条件及未达到《互认基?规定》资格要求 ? 若本基?、基?管理?、受托?或托管安排不再符合《互认基?规定》项下的任何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币或等值货币,或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本基?总资产的?例达到或超过50%),本基 ?将暂停内地的销售,直?本基?重新符合香港互认基?的条件基?。在最坏的情况下,中国证监会可撤销 其根据《互认基?规定》对本基?的注册。基?管理?不能保证其??或本基?能持续地满?这些资格条 件。 12. 货币及兑换?险 ? 本基?的投资标的可能是以与本基?基础货币不同的?系列货币计价,因此本基?的所有份额类别均须承受 汇率浮动和货币?险。 ? 本基?的基础货币为港元,若内地投资者以??币或其他币种投资于本基?,或本基?货币并?所投资市场 的货币,内地投资者可能因汇率波动、换汇等承受?于?般投资?险的额外损失(亦有可能享受额外收 益)。 13. 相关税收安排及?险 ? 由于中国内地与香港的税收政策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在内地销售的本基?份额的投资回报有别于在香港销售 的份额。同时,中国内地关于在内地销售的香港互认基?与内地普通公募基?之间在税收政策上也可能存在 差异。综上,特别提醒内地投资者应重点关注因税收政策差异?对本基?的投资回报可能产?的影响。 施罗德亚洲?息股债基? 6 14. 销售安排不同 ? 香港互认基?与内地基?在销售安排上亦有所不同。例如,内地销售机构仅在内地交易?接受内地投资者提 交的本基?的申购或赎回申请,?该等内地交易?需同时为香港营业?,因此本基?与其他内地基?相?, 本基?在内地接受申购、赎回的内地交易?可能少于通常情况下内地基?的开放?。 15. 名义持有?安排 ? 与内地基?的登记安排不同,内地投资者的基?份额将由名义持有?代名持有并以名义持有?的名义登记为 基?份额持有?。内地投资者并不会被基?登记机构直接登记于基?份额持有?名册上。虽然在此安排下内 地投资者仍是基?份额的实益拥有?,但名义持有?是该等基?份额法律上的拥有?。在此情况下,内地投 资者与基?管理?、受托?并?任何直接合约关系。内地投资者对基?管理?及∕或受托?若有任何权利主 张,可通过名义持有?向基?管理?及∕或受托?提出,相应费?由内地投资者??承担;在遵守信托契约 的前提下,若名义持有?怠于向基?管理?及∕或受托?提出有关权利主张,内地投资者可依据其与名义持 有?就名义持有安排作出的约定,促使名义持有?履?相关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名义持有?(作为基 ?份额持有?)有权?使基?份额中的相关权利及权益。本基?、基?管理?及受托?不能确保,内地投资 者对该等基?份额的所有权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得到保证。 施罗德亚洲?息股债基? 7 本基?过往的业绩表现如何? ?发??起截?2023年12?31?的累积表现:51.8% 截?2023年12?31?的?年累积表现:3.5% 过往的业绩并?预测?后业绩表现的指标。内地投资者未必能取回全部投资本?。 本基?业绩表现以?历年末的资产净值作为?较基础,收益会再?作投资。 上述数据显?A类别(港元累积)总值在有关?历年内的涨跌幅度。业绩表现以港元计算,当中反映出本基?的持续费? 但不包括本基?可能向投资者收取的申购费及赎回费。 本基?发??:2011 A类别(港元累积)发??:2011 基?管理?视A类别(港元累积)(即以本基?的基础货币计价的零售份额类别)为本基?的最适合的份额类别代表。 注:这些年度的业绩表现在不再适?的情况下取得的。在这些年度,本基?出现重?变更,即投资?标及政策变更及费?下调。 10.4% -3.4% 6.5% 14.1% -5.1% 11.6% 1.8%4.1% -14.4% 3.5% -20% -15% -10% -5% 0% 5% 10% 15% 2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A類別(港元累積) 注 施罗德亚洲?息股债基? 8 本基?是否提供保证? 本基?并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未必能取回投资本?。 投资本基?涉及哪些费?及收费? 投资者或须?付的收费 基?份额交易或须?付以下费?。 费? ?额 份额类别 M类别 申购费 不?于投资?额的5.00% 本基??前的申购费率为投资?额的2.00% 转换费 暂不适?(由于?前本基?尚未开通转换业务,故此收费项?不适 ?) 赎回费 ?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信托契约及基?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基?可调整上述费?的费率,并提前以公告 ?式告知内地投资者。 内地投资者应向内地销售机构查询具体适?费率。 内地销售机构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基?促销活动,对基?销售费?实??定的优惠。 本基?持续?付的费? 以下收费将从本基?中?付,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将因此?减少。 每年收费率(占本基?资产净值百分?) 份额类别 M类别 管理费* 1.25% 受托?费?** 0.0595% (最低收费为每年156,000港元) ?政费(即本基?的登记费?) 0.02%?0.2%之间 * 如需提?当前的管理费标准(但以每年本基?资产净值7%为限),基?管理?将会提前?(1)个?向内地投资 者公告。详情请参阅基?招募说明书「收费及开?」?节。 ** 如需提?当前的受托?费?标准(但以每年本基?资产净值的0.50%为限),基?管理?将会提前?(1)个? 向内地投资者公告。详情请参阅基?招募说明书「收费及开?」?节。 其他费? 投资者进?基?份额交易或须?付其他费?。有关由本基??付的费?,请参阅基?招募说明书。 施罗德亚洲?息股债基? 9 本基?的申购和赎回 1. 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将通过内地代理?以及经基?管理?及内地代理?共同确定的其他具有基?销售业务资格的基?销售机构 (以下合称「内地销售机构」)在内地公开销售。 内地投资者应当在内地销售机构办理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内地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式在内地交易?办理基 ?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并开?交易账户,以记录通过该内地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及赎回本基?的基?份额变动及结 余情况。具体的销售?点详?本基?的基?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相关公告。基?管理?或内地代理?可根据情况 变更或增减内地销售机构。内地销售机构的调整情况将通过内地代理??站进?公告,各内地销售机构的业务规 则以各内地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2. 申购和赎回的交易?及时间 本基?申购和赎回遵循「?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 份额申购和赎回可在每个内地交易?向内地销售机构提出。 向内地销售机构提交的任何申购申请或赎回申请,必须确保内地销售机构在任何内地交易?的截?时间前收到。 本基?的每个内地交易?的申请截?时间为15:00(北京时间)或者经基?管理?认可的内地销售机构所设的其 他时间(截?时间必须在香港时间17:00前)。内地销售机构在?内地交易?或内地交易?的截?时间后收到的 申请将延?下?个内地交易?处理。 3. 申购份额的?续 各内地销售机构可能有不同的交易?续,内地投资者申购份额的?续及?法具体?各内地销售机构的交易?续详 情。 (1) 申购价格和程序 本基?的份额于每个内地交易?的申购价格为参考基?招募说明书中标题为「估值」?节所述相关的份额净 值计算得出的价格,另加任何适?的申购费。申购价格保留??数点后4位(四舍五?)。内地投资者申购 本基?的申购份额将四舍五?保留到?数点后的两(2)位数。由此产?的差额由本基?保留或承担。 基?管理?可全权决定接受或拒绝基?份额持有?对任何份额的全部或部分申购申请。份额不可向任何美国 ??或为任何美国??的利益销售。收到的申购款项不会累计利息。如申购申请被基?管理?拒绝,申购款 项将被退回?原先?付申购款项的银?账户,?险及费?由内地投资者承担。 内地投资者应向内地销售机构查询有关?付申购款项的详情。 本基?将以相关内地交易?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内地销售机构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 (T?),在正常情况下,本基?的内地登记结算机构(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T+2?内根 据基?管理?的申购申请的确认数据,对明细基?份额进?过户登记处理,并将内地投资者的基?账户数据 等发送?内地销售机构。内地投资者可根据内地销售机构的相关安排查询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申购款项以??币?付。除相关内地投资者以外,不接受任何第三?的付款。申购款项的?付?式应采?银 ?转账及内地销售机构认可的其他?式。除此之外,基?招募说明书所规定的其他?付?式不适?于内地投 资者。 内地投资者通过内地销售机构申购本基?的份额时,应通过书?等?式确认名义持有?安排。有关详情请参 阅中国内地补充说明?件中标题为「名义持有?安排」的章节。 施罗德亚洲?息股债基? 10 (2) 暂停申购 发?下列情况时,基?管理?可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a. 本基?发?基?招募说明书「估值」?节所规定的「暂停计算资产净值」的情形的; b. 由于沪深交易所交易?与香港交易?有差异,基?管理?在妥善考虑本基?的投资和结算安排,以及现 有基?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可能会通过公告?式,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c. 本基?及其他在内地销售的香港互认基?将受到全?的额度限制。若在内地销售的全部香港互认基?的 销售额度达到中国证监会和∕或香港证监会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额度或者不时调整的额度,本 基?将公告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d. 本基?出现基?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币或等值货币,或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总资产的?例达到 或超过50%等导致本基?不符合《互认基?规定》规定的注册条件的情形时,本基?将暂停在内地的销 售,直?本基?重新符合香港互认基?的条件; e. 基?管理?根据信托契约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申购申请的其他情形。 4. 赎回份额的?续 各内地销售机构可能有不同的交易?续,内地投资者赎回份额的?续及?法具体?各内地销售机构的交易?续详 情。 (1) 赎回价格和程序 在每个内地交易?,内地投资者均可在申请截?时间前向内地销售机构申请要求按相关份额净值(扣除所有 相关费?及开?后)赎回份额,本基?份额于每个内地交易?的赎回价格为参考基?招募说明书中标题为 「估值」?节所述相关的份额净值计算得出的价格。赎回价格保留??数点后4位(四舍五?),由此产?的 差额由本基?保留或承担。赎回?额四舍五?保留到?数点后的两(2)位数。内地销售机构在?内地交易?或 内地交易?的截?时间后收到的赎回申请将延?下?个内地交易?处理。 内地投资者应向内地销售机构查询有关赎回款项?付的详情。 本基?将以相关内地交易?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内地销售机构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 (T?),在正常情况下,本基?的内地登记结算机构(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T+2?内对 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确认。内地投资者可根据内地销售机构的相关安排查询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份额持有?的赎回申请?经提交,未经基?管理?同意不可撤回。内地投资者应就其赎回申请是否允许 撤回以及撤回时限具体参?内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详情或咨询内地销售机构。 在遵守上述前提下,在赎回申请的有效性经确认后,以赎回份额计价的货币作出的赎回,赎回款项通常于有 关内地交易?后三(3)个?作?内或最迟于收到赎回申请后的?个?历?内,以电汇?式由境外?付。由于跨 境电汇需时,内地销售机构通常会在赎回款项在境外?付后翌?或更?时间收到赎回款项。尽管有上述安 排,就??币计价的份额类别??,在极端市场情况下市场未能提供?够??币作兑换时且经受托?批准, 基?管理?可以美元?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只会向提出赎回申请的内地投资者?付,?不会向第三?? 付。内地投资者于何时收到基?管理?已?付的赎回款项则受制于本基?在内地资?结算的相关安排。 赎回款项的?付?式应采?银?转账及内地销售机构认可的其他?式。除此之外,基?招募说明书所规定的 其他?付?式不适?于内地投资者。 若基?管理?、受托?或内地销售机构在任何时间发现本基?份额由美国??或依FATCA所指的美国??实 益持有,基?管理?和受托?有权强制赎回本基?的基?份额持有?全部或部分的份额。 施罗德亚洲?息股债基? 11 (2) 赎回限制 在本基?暂停计算资产净值的任何期间,基?管理?在考虑基?份额持有?的最佳利益并咨询受托?后,将 暂停份额的赎回及∕或可延迟?付赎回款项。有关详情请参阅本补充说明?件中标题为「暂停计算资产净 值」的章节。 在内地登记结算机构及内地代理?的技术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为了保障基?份额持有?的利益,基?管理? 在获得受托?批准的情况下,有权限制任何?个内地交易?赎回份额的数量(包括是否通过售予基?管理? 或由受托?注销)为本基?已发?份额总数之10%。假如任何内地交易?的份额赎回数量受到限制,有关限 制将按?例实施,所有拟于该内地交易?赎回份额的基?份额持有?将按等?例赎回份额。在内地相关法律 法规允许及内地登记结算机构认为可?的情况下,未能赎回的份额(如?此限制本应赎回的份额)将顺延? 下?内地交易?,依相同的限制赎回。若赎回申请就此?顺延?随后的内地交易?执?,基?管理?将于该 内地交易?后七(7)?内通知有关的基?份额持有?。因基?管理??使此权??导致赎回申请的任何?部分 未能执?的,将于下?个内地交易?和所有随后的内地交易?优先执?(基?管理?就该等优先执?拥有相 同权?),直?原先的赎回申请完全实现为?。尽管有前述安排,?前内地技术条件仅能?持在触发前述赎 回限制情形时,内地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被部分确认后,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将被内地代理?作为内地投资者的 基?份额名义持有?撤销,不?持顺延处理。内地投资者应就触发前述赎回限制情形时的详细安排咨询内地 代理?或内地销售机构。 5. 其他规则 基?管理?将根据中国内地补充说明?件中标题为「适?于内地投资者的交易及结算程序」中「申购份额的? 续」及「赎回份额的?续」的章节的具体规则相应处理申购、赎回申请。 其他资料 ? 基?管理?将为着达到本基?的投资?标,根据多个基本的定量性因素,例如资产类别估值、宏观经济数据和流 动性等,在亚洲股票、亚洲固定收益证券、现?和其他允许的投资等不同的资产类别之间,积极地配置本基?的 资产。负责每?资产类别的投资组合的专?团队,将积极地为本基?挑选投资证券。每?资产类别团队将监察各 ?投资组合的表现,以及管理投资组合的?险。 ? M类别的业绩表现可参阅本基?内地代理??站www.fund001.com提供。 ? 本基?份额净值可参阅本基?内地代理??站www.fund001.com。在?站显?的价格通常为最新提供的价格, 但价格仅供参考。 重要提? 投资者若有疑问,应咨询专业??的意?。中国证监会对本概要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作 出任何陈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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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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