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0224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190210
基金代码 022401
公告日期 2024-11-23
编号 1
标题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录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6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9
三、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1
四、清算与交割................................................................................................16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17
六、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相关机构............................................................18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24年10
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404号
文进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注册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6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在募集期
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若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认购金额
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6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若募集期内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未超过60亿元人民币,
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予以确认。
若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超过60
亿元人民币,则该日为募集结束日,该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
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
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募集结束日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认购费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计算,且
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月27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
网上交易平台及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名单请见本公告的附件。本公司可根
据基金销售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募集期限,
并及时公告。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以各销售机构在其各
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为准。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本基金增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加其他代销机构的,本公司将及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
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免长途话
费)咨询购买事宜。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注册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在
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
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开户和认购
申请可同时办理。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
8、本基金认购最低限额: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0,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
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
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
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
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
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
10、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
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确认情况。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4年11月23日发布本公司网站(www.ctfund.com)等
指定网站上的《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等文件,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
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本公告将同时
刊登在《证券时报》。
12、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人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
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13、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的业绩。因此,宏观和
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市场变动、行业与个券业绩的变化、投资人风险收益偏
好和市场流动程度等影响证券市场的各种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业绩,从而产生市场
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
及特有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
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不含专项债))、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也不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其中投资于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
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所指的利率债是指国债、政策性金融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不含专项债)。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存续期内,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
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规模将随着基金投资者对基金份额的申购和
赎回而不断波动。基金投资者的连续大量赎回可能使基金资产难以按照预先期望的
价格变现,而导致基金的投资组合流动性不足;或者投资组合持有的证券由于外部
环境影响或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流动性降低,造成基金资产变现的损失,从
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
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
单详见本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官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
担。
14、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如本
基金单一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
人有权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50%
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22401
(二)基金的类别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
稳健回报。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基金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6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若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
(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6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结束募集
并于次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若募集期内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未超过
60亿元人民币,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予以确认。
若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超过60
亿元人民币,则该日为募集结束日,该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
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
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募集结束日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认购费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计算,且
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九)基金募集方式
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
(十)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45楼
电话:021-2053 7888
传真交易专线:021-6888 8169
直销联系人:何亚玲
网上交易平台地址:www.ctfund.com
财通基金微管家(微信号:ctfund88)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20-9888(免长途话费)
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的联系方式请见本公告的附件,如在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则将及
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如本次募集期间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由该代销机构另行公告。
(十一)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月27日。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认购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但整个募
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
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
的方式备足认购的款项。
(3)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
撤销。
(二)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单笔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 0.30%
100万≤M<300万 0.20%
300万≤M<500万 0.10%
M≥500万 1000元/笔
(注:M:认购金额;单位:元)
基金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多次认购基金份额的,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一: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000.00元,认购费率为0.3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
利息为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1+0.30%)=9,970.09元
认购费用=10,000.00-9,970.09=29.91元
认购份额=(9,970.09+1.00)/1.00=9,971.09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0元,
则可得到9,971.09份基金份额。
(四)认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含认
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
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首次和追加认购
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
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酌情调整本基金首笔认购和每笔追加认购的
最低金额。
(3)如本基金单一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
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4)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五)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三、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中心
1、个人投资者
1.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1.2开户及认购程序
1.2.1开户
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个人投资者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投资者风险属性测评问卷》《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基金电子交
易协议书》(适用于电子交易);
3)指定银行账户实名制凭证(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
5)基金管理人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投资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投资
人银行卡复印件、填妥的经投资人/代办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委托他人代办的,还
需留存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原件及复印件。
1.2.2认购资金的缴付
(1)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基金管理人指定银行开立
的下列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老西门支行
账号:1001 1567 2930 0058 226
户名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淮中支行
账号:1219 1169 4810 230
(2)认购申请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1)《基金交易申请表》;
2)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3)《基金风险揭示书》;
4)《基金资料概要》;
5)《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未到基金管理人指定基金
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
金到账日为准。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人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17: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也不
接受顺延受理认购申请的;
(5)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基金管理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认购
资金退回,投资人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
束的除外)。
2、机构投资者
2.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2开户及认购程序
2.2.1开户
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有有效的年检记录);事业法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由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
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还应提交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收集表》及其证明材料、受益所有人身份证
明复印件;
4)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
5)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6)加盖公章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负责人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
人亲自办理时提交);
8)加盖公章的预留印鉴卡;
9)加盖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10)加盖公章的《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1)加盖公章的《基金电子交易协议书》(适用于电子交易)。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如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还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
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开
户证明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受益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
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负责人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
提交);预留印鉴卡;填妥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2.2.2认购资金的缴付
(1)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下
列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老西门支行
账号:1001 1567 2930 0058 226
户名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淮中支行
账号:1219 1169 4810 230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申请
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1)《基金交易申请表》;
2)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
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
到账日为准。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人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17: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本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
退回,投资人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
除外)。
3、直销网上交易流程
3.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月27日(周六、周日照常受理认购)。
3.2开户及认购程序
开户流程:
1)登陆财通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官网、财通基金微管家),选择“新开户”选

2)选择银行卡,输入银行卡的相关信息
3)跳转至指定银行的专门页面进行资料验证操作
4)输入个人信息,阅读风险提示函,并签订网上直销协议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进行风险测试
6)设置密码,开户成功
认购流程:
1)登陆财通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2)选择需认购的产品,点击“认购”选项
3)输入认购金额
4)用户将输入密码等相关验证信息
3.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
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
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人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也不接受
顺延受理认购申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代销机构
各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及公告为准。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四、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门账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
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不收取利息折算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
2、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
无效后7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3、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三个月。
基金募集截止,基金管理人应督促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募集资金划入
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
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
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
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
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
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六、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45楼
设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联系人:何亚玲
联系电话:021-2053 7888
网址:www.ctfund.com
财通基金微管家(微信号:ctfund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外滩SOHO-A栋6楼
法定代表人:徐力
成立时间:2005年8月23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6.4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23]2335号
联系人:闻怡
联系电话:021-61899281
(三)注册登记机构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45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电话:021-2053 7888
联系人:刘为臻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2期25楼
公司电话:+86 (21) 22122888
公司传真:+86 (21) 62881889
经办会计师:黄小熠、侯雯
业务联系人:侯雯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附:本基金直销机构及各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45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电话:021-2053 7888
传真:021-6888 8169
直销联系人:何亚玲
客户服务电话:4008 209 888
网上交易网址:www.ctfund.com
财通基金微管家(微信号:ctfund88)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
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代销机构: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财通安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址:www.psbc.com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中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iticbank.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5)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316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316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强
客服电话:96699
公司网址:www.wzbank.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依
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最新的销售机构名单。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