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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C(02221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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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187478 | ||||||||
基金代码 | 022216 | ||||||||
公告日期 | 2024-11-21 | ||||||||
编号 | 1 | ||||||||
标题 |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主代码 0222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2215 022216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238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 份额级别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000,009.90 1,000,010.00 11,000,019.9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 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0,000,009.90 1,000,010.00 11,000,019.90 利息结转的份额 - - 0.00 合计 10,000,009.90 1,000,010.00 11,000,019.9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0,000.00 -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00.00% - 90.9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无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90.91 10,000,000.00 90.9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经理等人员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管理人股东 0.00 0.00 0.00 0.00 - 其他 0.00 0.00 0.00 0.00 - 合计 10,000,000.00 90.91 10,000,000.00 90.9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0-7999和网站fund.picca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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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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