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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招享添利六个月持有混合发起A(01972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185336
基金代码 019727
公告日期 2024-11-19
编号 6
标题 国泰招享添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享添利六个月持有混合发起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国泰招享添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招享添利六个月持有混合发起A)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8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国泰招享添利六个月持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9727
有混合发起
国泰招享添利六个月持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19727
有混合发起A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01-09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
笔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
限6个月届满后可申请
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4-01-09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张容赫
证券从业日期2012-05-01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
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
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
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为偏债混合型基金,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
换债券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10%-30%。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
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政
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
投资范围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
1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
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
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
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和投资比例规定。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5、债券投资策略;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7、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8、参与融资业务策略。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
业绩比较基准
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时,
风险收益特征
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9-30
0.03%其他资产
4.72%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24.36%权益投资
70.90%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万元≤M
认购费
200万元≤M
按笔收
M≥500万元1000元/笔

M
100万元≤M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
按笔收
M≥500万元1000元/笔

赎回费-0.00%
注: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故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收费方式/年费率
费用类别收取方
或金额(元)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5%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45,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运作管理风险、本
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
能不一致的风险、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受资产配置策略影响较大,类别资产配置可能会因宏观经济
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
2、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
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
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
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如果未来港股通相关业务规则发生
变化,以新的业务规则为准。
(3)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但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
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汇
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
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
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
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4)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
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
定的流动性风险。
(5)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股票,投资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
产业政策、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
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
标的股票。
3、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不限于如下风险:
(1)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科创板对个股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且新股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其他板块更为剧烈的波动;
(2)流动性风险。科创板投资者门槛较高,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其他板块,投资者可
能在特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存在基金持有股票无法正常成交的风险;
(3)退市风险。科创板执行比A股其他板块更为严格的退市标准,且退市程序存在一
定差别,因此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会对基金净值产生不利影响;
(4)本基金投资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因科创板上市公司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等可
能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因此,持仓股票股价存在同向波动的可能,从而产生对基金净值不利
的影响。
4、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
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2)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
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
险、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专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服务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
理相关的风险;(4)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
险等其他风险。
5、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需承受投资股指期货带来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
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
剧烈。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
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
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
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损失。
6、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
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
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
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
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
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7、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
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8、参与融资业务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存在杠杆效应放大风险、担保能力及限制交易风险、强制平仓
风险等。
(1)杠杆效应放大风险:本基金通过融资可以扩大交易额度,利用较少资本来获取较
大利润,这必然也放大了风险。本基金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既需要承担原有的股
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又得承担新投资股票带来的风险,还得支付相应的利息或费用,如
判断失误或操作不当,会加大亏损。
(2)担保能力及限制交易风险:单只或全部证券被暂停融资、本基金账户被暂停或取
消融资资格等,这些影响可能给本基金造成经济损失。此外,本基金也可能面临由于自身维
持担保比例低于融资合同约定的担保要求,且未能及时补充担保物,导致信用账户交易受到
限制,从而造成经济损失。
(3)强制平仓风险:本基金在从事融资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
或上市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日终清算后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警戒线,且不能按照约定追加担保
物时,将面临担保物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由此可能给本基金造成经济损失。
9、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及转换转出的风险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
持有期限为6个月,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或转换转出,自最短持有期
限届满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或转换转出。即投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
前资金不能赎回及转换转出的风险。
10、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
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
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基金继续存
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仲裁机构见《基金
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咨询客服电话:400-888-86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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