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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天惠成长混合(LOF)C(00349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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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184065 | ||||||||
基金代码 | 003494 | ||||||||
公告日期 | 2005-09-16 | ||||||||
编号 | 2 | ||||||||
标题 |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重要提示 1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05年8 月19日证监基金字「2005」143 号文《关于同意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以及中国证监会2005年9 月7 日证监基金字「2005」152 号文《关于同意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的批复》批准。 2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是契约型上市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募集完成且基金合同生效后, 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进行场内申购与赎回并上市交易。 3 、本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 4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5年9 月19日起至2005年10月25日止, 通过场内(交易所)、场外(销售机构)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5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的网点即可代理场内基金份额的发售。 6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场外公开发售, 即: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包括上海投资理财中心与北京投资理财中心);中国工商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 7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8 、投资者通过交易所认购本基金时, 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且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时, 认购金额起点为500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时, 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认购金额级差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 则不可以撤销。 9 、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 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登记为准。客户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11、本公告仅对“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5年9 月16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tsec.com)、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com)、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csc108.com)、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lhzq.com)、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dfzq.com.cn)、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f.com.cn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c168.com.cn)、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pa18.com)、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xcsc.com)、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uaans.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x168.com.cn)、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962518.com)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 客户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机构客户, 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53594678)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客户, 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富国天惠) (二)基金类型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交易所挂牌价格 交易所挂牌价格为1.00元人民币 (六)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七)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交易所(场内)挂牌发售, 同时通过销售机构柜台方式(场外)发售。 1 、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 (1)所有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广东证券、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北京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天同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金通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金信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天和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泰阳证券、国海证券、第一证券、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财富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西北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华林证券、宏源证券、中金公司、广发华福证券、世纪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信泰证券、金元证券、江南证券、西部证券(2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的网点即可代理场内基金份额的发售。 (3 )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 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 可在本基金上市后,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买卖。 2 、办理场外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 (1 )办理场外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 )办理场外认购业务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3 )办理场外认购业务的代销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的附件。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2005年9 月19日起至2005年10月25日, 期间面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同时发售。募集期满, 若基金符合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将宣布基金合同生效, 但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后此期限;若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则本基金将在3 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3 个月的募集期满, 本基金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并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九)基金份额的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方式和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多次认购的, 单笔计算认购费。 投资者场内认购需缴纳认购费用。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 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2% 100万元以上(含) 1.0% 单笔认购最高费用 5万元 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方法: 认购金额=挂牌价格×(1+认购费率)×认购份额 发售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例一: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000 份基金份额, 若该投资者所在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设定的认购费率为1.2%, 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4 元, 则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挂牌价格=1.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1+1.2%)=10120元 发售费用=1.00×10000×1.2%=120元 净认购金额=1.00×10000=1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4/1.00=4份 即: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000 份基金份额, 需缴纳10120 元, 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为4 份。 2、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多次认购的, 单笔计算认购费。 投资者可选择在认购本基金时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认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认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认购费用, 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认购费用。 (1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时, 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 具体费 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前端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2% 100万元以上(含) 1.0% 单笔认购最高费用 5万元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前端认购费率)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 认购利息为2 元, 如果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1+1.2%)=4940.71元 前端认购费用=5000-4940.71=59.29元 认购份额=(4940.71+2)/1.00=4942.71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 如果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 可得到4942.71 份基金份额。 (2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时, 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 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后端认购费率 1年以内(含) 1.6% 1年—3年(含) 1.0% 3年—5年(含) 0.4% 5年以上 0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例三: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 认购利息为2 元, 如果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5000+2)/1.00=5002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 如果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 可得到5002份基金份额, 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交纳后端认购费用。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 、本基金通过交易所(场内)挂牌发售, 同时通过销售机构柜台方式(场外)发售。本次基金的募集, 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 先到先得。 2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证券营业部认购时, 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为1000份或1000份的整数倍, 且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 3 、、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认购金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的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的认购申请。 4 、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 5 、采用场内认购基金份额方式:基金代码统一为161005. 6 、采用场外认购基金份额方式:在中国工商银行的代销网点购买本基金时,如选择前端认购方式, 基金代码为161005A ;如选择后端认购方式, 基金代码为161005B.在本基金的直销网点以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网点购买本基金时, 如选择前端认购方式, 基金代码为161005;如选择后端认购方式, 基金代码为161006. 7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8 、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 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登记为准。客户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9 、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三、场内(交易所)开户与认购 (一)场内(交易所)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1 、投资者通过场内(交易所)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2 、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3 、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 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场内(交易所)认购流程 1 、受理认购的时间:2005年9 月19日至2005年10月25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 :30-11:30和13:00-15:00. 2 、开立资金账户: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券商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3 、办理认购: (1 )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 在认购前向自己的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2 )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券商营业部申报认购委托, 可多次申报, 不可撤单, 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四、场外(销售机构)开户与认购 (一)场外(销售机构)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已有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办理开户需注意以下事项: 1 、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可办理账户注册, 即将已有的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 、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可直接办理开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基金账户, 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 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基金账户卡。 3 、已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 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申报认购本基金的, 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4 、已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 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二)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A、直销网点 如果个人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 可以选择到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 、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9 月19日至2005年10月25日9 :00-16 :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国定假日不受理)。 2 、个人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 应亲赴直销网点, 并提供下列资料: (1 )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 3 、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 )个人客户开户后, 在办理认购手续前, 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35568 或者: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034923-00879010180 或者: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50011325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2 )客户应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的交易账号; 3 )客户汇款时, 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 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4 )为了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 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富国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 、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 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 、中国工商银行 1 、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9 月19日至2005年10月25日9 :00-16 :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国定假日部分网点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到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办理开户手续: 1 )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下同); 2 )填妥《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和《代理富国基金公司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投资者可于T+2 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2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2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3 )填妥《代理基金申/ 认购申请书》。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 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 )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 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 、注意事项 (1 )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申/ 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申/ 认购“富国天惠精选成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2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富国的基金账户。 (3 )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 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5 )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 (6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具体事宜, 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C 、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 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9 月19日至2005年10月25日9 :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办理开户手续: 1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资金账户卡;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个人投资者在各个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 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 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 )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 须按照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 )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 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三)机构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A、直销网点 如果机构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 可以选择到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 、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9 月19日至2005年10月25日9 :00-16 :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国定假日不受理)。 2 、机构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 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 并提供下列资料: (1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印鉴卡一式三份; (5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 、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 )机构客户开户后, 在办理认购手续前, 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35568 或者: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034923-00879010180 或者: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50011325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2 )客户应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的交易账号; 3 )客户汇款时, 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 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4 )为了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 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富国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 、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 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2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B 、中国工商银行 1 、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9 月19日至2005年10月25日9 :00-16 :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国定假日部分网点不受理)。 2 、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5 )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和《代理富国基金公司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机构投资者可于T+2 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2 )机构投资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1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 )填妥《基金申/ 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 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 )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 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 、注意事项 (1 )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本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申/ 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申/认购“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2 )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 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4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本公司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 )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具体事宜, 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C 、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证券公司适用, 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 规定和说明为准)。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5年9 月19日至2005年10月25日9 :30-15:00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 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 )如果已有资金账户,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 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 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 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 )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 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 )如果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托管银行办理有关业务, 该托管银行须提供在中国大陆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 以及托管协议复印件, 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 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关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 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 并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3 )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5 )印鉴卡一式三份; (6 )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银行帐号); (7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 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境外机构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 、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3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机构投资者办理。 五、清算与交割 1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 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 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2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 、个人及机构客户认购失败(指客户的认购申请未得到过户登记人的确认)时, 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 、在募集期结束后, 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并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 、募集期截止后, 由银行出具各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 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 、销售机构根据注册登记人确认数据将该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认购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该基金存款账户。由该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 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 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 、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列支, 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李建国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63410666 传真:(021)63410617 联系人:林志松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日期:1984年1月1日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联系人:庄为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李建国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63410666-880 传真:(021)63410899 联系人:林燕珏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21)53594678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金芸 客服热线:(021)96250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2919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5)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联系电话:(010)65186758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6)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联系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187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61102(深圳)、(0755)25125666(深圳以外其他地区) 公司网站:www.lhzq.com (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巨鹿路7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电话:(021)62568800-3019 联系人:盛云 客户服务号:(021)962506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6、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798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288968 公司网站:www.cc168.com.cn (11)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2024184 传真:(0531)2024197 联系人:傅咏梅 客户服务热线:(0531)2024197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1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3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电话:(0755)82262888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任磊 客服电话:(0755)95511 网站:www.pa18.com (1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客服热线:(021)68865020 公司网站:www.xcsc.com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服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www.xyzq.com (1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3楼 法定代表人:顾森贤 电话:(021)50588876 传真:(021)50586660-8880 联系人:龙涛 客服热线:(021)50585609、400-888-8588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1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夏尚 客服热线:(0755)93199511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17)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汪永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51)516167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5161672 联系人:唐泳 客服热线:(0551)5161671 公司网站:www.hazq.com或www.huaans.com.cn (1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服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9)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 法定代表人:张慎修 电话:(0755)83025430 传真:(0755)83025991 联系人:杨玲 客服热线:400-8888-818 公司网站:www.hx168.com.cn (2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临平北路19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65076608-557 传真:(021)65081434 联系人:刘永 客服热线:800-6200-071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21)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电话:(021)68604866-8309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热线:(021)68604866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刘玉生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昆山路14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山路146号 法定代表人:胡定旭 联系电话:(021)63070766 传真:(021)63243522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陆永炜 徐艳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六日 附:本基金各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一、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53594678。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200001 电话:(021)63410133 传真:(021)63410899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9009室 邮政编码:100088 传真:(010)82292350 电话:(010)82292390 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200001 电话:(021)53594678 传真:(021)63410899 在发售期间,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发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二、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在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除西藏)的17000多个理财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 客户可以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 )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四、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5个省、4 个直辖市、2 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 )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六、华夏证券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2个省、市,69 个主要城市的123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七、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在以下16个主要城市的38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1102(深圳)、(0755)25125666(深圳以外其他地区)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八、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8 个城市的37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成都、长沙、抚顺、杭州。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 )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3个城市133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 )875558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61个城市的167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扬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 )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一、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主要城市的2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 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沈阳、大连、深圳、广州、海口、南昌、上海、南京、苏州、杭州、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昆明、重庆、西安、南宁、成都。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长城证券开放式基金业务咨询热线咨询:(0755)822889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二、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3 个省、市、自治区18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济南、济宁、威海、文登、荣成、乳山、淄博、烟台、泰安、东岳、德州、滨州、日照、东营、枣庄、聊城、莱芜。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755)955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三、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4个省、市、自治区15个主要城市的2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青岛、成都、大连、海口、杭州、南京、天津、武汉、重庆、乌鲁木齐、珠海。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755)955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四、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1个城市的48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长沙、哈尔滨、沈阳、乌鲁木齐、天津、济南、南京、西安、合肥、武汉、岳阳、杭州、成都、福州、贵阳、昆明、广州、海口。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1 )6886502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3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 )68419974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六、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5 个城市的9 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常州、溧阳。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1 )50585609、400-888-8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七、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4个城市的2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南昌、抚州、新余、南京、长沙、哈尔滨、成都、岳阳、天津、广州、昆明。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755)931995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八、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广州、上海、深圳、合肥、蚌埠、芜湖、淮南、马鞍山、安庆、宿州、阜阳、黄山、滁州、淮北、宣城、六安、巢湖、池州、铜陵。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551)516167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九、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二十、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1个城市的31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成都、重庆、绵阳、江油、广汉、峨嵋、攀枝花、自贡、宜宾、遂宁、南充、广安、达州、雅安、乐山、广州、大连。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8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二十一、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8 个城市的3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800-6200-07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二十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7个城市19家营业部办理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哈尔滨、沈阳、北京、重庆、杭州、海口、牡丹江、成都、武汉、郑州、广州、南京、江西。 在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 )686048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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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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