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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I(02260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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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183948 | ||||||||
基金代码 | 022609 | ||||||||
公告日期 | 2024-11-1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南方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I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1月18日起对南方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I类基金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18日,本基金新增I类基金份额,I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简称:南方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I,基金代码:022609)。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原有各基金份额相同,I类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 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和赎回费率如下: 销售服务费率 0.1%/年 赎回费率 N<7天,1.5%; N≥7天,0 注:N为申请赎回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本公司或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本次新增I类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南方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条款 修订前原文 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 第二部分 释 义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 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第三部分 基 金的基本情 况 十、基金份额 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 申购费用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用、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并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和 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 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 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 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 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 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 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 金份额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用的,称为C类、E类和I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 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第六部分 基 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 回的价格、费 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 购费,C 类和E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 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C 类、E类和I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 留到小数点后4位,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九、巨额赎回 的情形及处 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无优先权并以 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无优先权并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无优先权并以下 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无优先权并以 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第七部分 基 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 务 一、基金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 表人职责)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周易 二、基金托管 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值 五、估值程序 1、……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 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 对外公布。 1、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露。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 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 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 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 性。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 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净值 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 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值予以公布。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 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 的种类 3、 从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 提的销售服务费; 3、 从C类、E类和I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 提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 计提方法、计 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3、 从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 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15%。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按前一日该类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 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 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 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资产净值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该类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E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 率÷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 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资产净值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5%,I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计算 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 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资产净值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 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七)临时报告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告、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 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 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 变更、终止与 基金财产的 清算 一、《基金合 同》的变更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第二十四部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同步更新 注:修订后的条款以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发布的《南方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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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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