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C(02221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179839
基金代码 022216
公告日期 2024-11-13
编号 6
标题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信息全文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12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代码 022215
基金简称A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基金代码A 022215
基金简称C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C 基金代码C 022216
基金管理人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份额后需至少持有三个月方可赎回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叶忻 - 2009年10月20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或更改的,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注:本基金基金类型为偏股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证券(包括股票和ETF)、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基金份额,其中,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包括股票指数基金)、权益类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合同中约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以上或者最近四个季度披露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占比合计为基金资产的60%-95%;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策略;3、流动性管理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债券投资策略;6、股票投资策略;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8、港股通标的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港股通ETF价格较大波动的风险等。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1.00%
100万≤M 0.80%
200万≤M 0.40%
M≥500万 1000.00元/笔
申购费(前收费) M 1.20%
100万≤M 1.00%
200万≤M 0.6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 0.50%
N≥180天 0.00%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为: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且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赎回费用
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在180天(含)以上的,赎回费为0。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
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认购费C: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C: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C: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 0.40% 销售机构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费C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投资其他基金产生的相关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基金投资其他基金产生的其他基金的销售费用,但法律法规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除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投资于本
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3、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注: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
(2)利率风险
(3)再投资风险
(4)购买力风险
(5)信用风险
(6)公司经营风险
(7)经济周期风险
2、流动性风险
3、管理风险
4、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中基金的特定风险
1)双重收费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全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存在
本基金与被投资基金各类基金费用的双重收取情况,相较于其他基金产品存在额外增加投资者投资
成本的风险。
2)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
基金赎回的资金交收效率慢于基础证券市场交易的证券,本基金须待其所持证券投资基金的赎
回资金到账后方可进行划款,因此本基金赎回款实际到达投资者账户的时间可能晚于普通证券投资
基金,存在对投资者资金安排造成影响的风险。
3)估值、净值披露时间较晚的风险
基金估值、净值披露的效率慢于所持基础证券市场的证券,本基金须待其所持证券投资基金的
净值披露后方可进行估值,因此本基金的估值和净值披露时间晚于一般证券投资基金。
4)流通受限基金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可能投资于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通受限基金。本基
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将面临所投资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能在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
性所限,本基金无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受限基金,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
5)商品基金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商品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商品基金可能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投资商品
期货合约的风险、盯市风险等商品投资风险。
6)投资QDII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QDII基金,主要存在如下风险:①QDII基金主要投资境外市场,因此本基金投
资QDII基金时,将间接承担境外市场波动以及汇率波动的风险;②按照目前的业务规则,QDII基金
的赎回款项将在T+10内进行支付(T为赎回申请日),晚于普通境内基金的支付时间。因此,可能存
在QDII基金赎回款到帐时间较晚,本基金无法及时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③由于投资QDII基
金,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将于T+2日(T日为开放日)对T日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估值,T+3日对投资
人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于T+4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这将导致投资者承担更长时间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
7)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特有风险
①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
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
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REITs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
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②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
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
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
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公募REITs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
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③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公募REITs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在交易
所上市,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将根据相关交易规则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可能受诸多因素
影响;此外,公募REITs还将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估值并披露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由于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形成机制以及影响因素不同,存在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相对于
基金份额净值折溢价的风险。
④流动性风险。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
性不足的风险。此外,公募REITs持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如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处置基
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可能会由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较弱而带来损失(如证券不能卖出
或贬值出售等)。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通过项目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可能会存在无法处置及变现的风险。
⑤政策调整风险。公募REITs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修改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
因素的变化,使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例如: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
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
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监管机构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导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调整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相关法规的修改导致基金投资范围变化,基金管理人为调整投资组合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等。
⑥利益冲突风险。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可能同时管理多支同类型的公募REITs;公募REITs基金
管理人聘请的运营管理机构可能持有或为其他同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公募REITs
原始权益人也可能持有或管理其他同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等。由于上述情况,公募REITs的关联方可
能与公募REITs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
⑦估值风险。基础设施资产的评估以收益法为主,收益法进行估价时需要测算收益期、测算未
来收益、确定报酬率或者资本化率,并将未来收益折现为现值。由于基础设施资产的评估值是基于
相关假设条件测算得到的,估值技术和信息的局限性导致基础设施资产的评估值并不代表对基础设
施资产真实的公允价值,也不构成未来可交易价格的保证。在基础设施项目出售的过程中,可能出
现成交价格低于估值的情形,对基金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⑧市场风险。公募REITs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利率债、AAA
级信用债、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不超过20%,因此也面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债
券投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利差风险、市场供需风险、购买力风险
等。
⑨终止上市风险。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
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8)上市基金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ETF、LOF、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交易,由此可能面临交易量不足所引
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的折溢价风险以及被投资基金暂停交易或退市的风
险等。
9)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
具体包括基金投资风格漂移风险、基金经理变更风险、基金实际运作风险以及基金产品设计开
发创新风险等。此外,封闭式基金到期转为开放式基金、基金清算、基金合并等事件也会带来风险。
虽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从基金风格、投资能力、管理团队、实际运作情况等多方面精选基金投资品
种,但无法完全规避基金运作风险。
10)因所持基金导致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
由于本基金持有的相当比例的基金暂停估值,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本基金资产净值;
或者由于本基金持有的相当比例的基金份额拒绝或暂停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延期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办理赎回、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或其他可能对本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形,本基金可能暂停赎
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资产支持证券(ABS)的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
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
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
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
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3)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
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
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
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
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
风险。
(4)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
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存在一定期限的锁定期,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
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存在着无法卖出的风险,给基金总体投资组合带
来流动性冲击。
(5)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港股通标的证券,会
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
不限于:
1)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特有风险
①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规则差异的风险。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存在诸多差异,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需遵守内地与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
对香港证券市场有所了解。以上情形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②股价较大波动的风险。港股股票可能出现因公司基本面变化、第三方研究分析报告的观点、
异常交易情形等原因引起股价较大波动。此外,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且个股涨跌幅不设
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
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由此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风险。
③中小市值公司投资风险。中小市值公司存在业绩不稳定、股价波动性较大、市场流动性较差
等风险,若本基金投资中小市值股票,本基金的投资风险可能增加。
④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大幅变化的风险。部分港股上市公司基本面变化大,股票价格低,可能
存在大比例折价供股或配股、频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为,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可能发
生大幅变化,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⑤停牌风险。与内地市场相比,香港市场股票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异,港股股票可能出现长时
间停牌现象,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⑥直接退市风险。与内地市场相比,香港市场股票交易没有退市风险警示、退市整理等安排,
相关股票存在直接退市的风险。港股股票一旦退市,本基金将面临无法继续通过港股通买卖相关股
票的风险。此外,港股通股票退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香港结算继续为本基金
提供的退市股票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会受限。以上情况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⑦交收制度带来的风险。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在证券资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异,
香港证券市场的交收期为T+2日,卖出资金回到本基金人民币账户的周期比内地证券市场要长,此外
港股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现台风或黑色暴雨等发生延迟交易。因此,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
金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2)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特有风险
①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
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
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
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②港股通股票范围受限及动态调整的风险。本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买卖的股票存在一定的范围
限制,且港股通股票名单会动态调整。对于被调出的港股通股票,自调整之日起,本基金将不得再
行买入。以上情形可能对本基金带来不利影响。
③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
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而导致
基金所持的港股通标的证券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
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通标的证券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④交易失败及交易中断的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交易存在
每日额度限制,本基金可能面临每日额度不足而交易失败的风险。若香港联交所与内地交易所的证
券交易服务公司之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链路出现故障,可能导致15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撤销申报
的交易中断风险。
⑤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证券市
场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
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本基金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
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⑥汇率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标的证券的买卖是以港币报
价、人民币支付,本基金承担港币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同时,由于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
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最终结算汇率为相关机构日终确
定的数值。此外,若因汇率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会导致本基金的账户透支风险。因此,本基金面
临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风险,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风险。
⑦交易价格受限的风险。港股通标的证券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但根据联交所业务规则,适用市
场波动调节机制的港股通标的证券的买卖申报可能受到价格限制。此外,对于适用收市竞价交易的
港股通标的证券,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买卖申报也将受到价格限制。以上情形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
资风险。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⑧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本基金因所持香港证券市场股票权益分派、
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只
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
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
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
卖出。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的风险。
⑨结算风险。香港结算机构可能因极端情况存在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结算风险;另外港股通
境内结算实施分级结算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因结算参与人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
收,导致本基金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本基金
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本基金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的导致本
基金权益受损;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3)其他可能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港股通标的证券,
还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①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但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
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投资人可能无法进行申购与赎回;
②因港股通交易当日额度使用完毕而暂停或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或者发生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
机构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内地与
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正常交易的情形,本基金可能发生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的情形,可能影响投资人的申购以及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4)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
分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证券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证券,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证券。
5)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ETF,可能出现因港股通ETF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大幅波动、流
动性不佳、受有关场外结构化产品影响、交易异常情形等原因而引起价格较大波动、折溢价率和跟
踪误差偏离合理区间等情形,从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投资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6)每笔认申购份额最短持有期锁定持有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对于认购/申购/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对于持有未满三
个月的基金份额赎回/转换转出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因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持有
期未届满无法赎回基金份额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5、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
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
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6、本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7、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人保泰和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份额后需至少持有三个月方可赎回,即在三个月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需合理安排资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http://fund.piccamc.com客服电话:400-820-7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