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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动力领航混合C(02164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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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179355 | ||||||||
基金代码 | 021648 | ||||||||
公告日期 | 2024-11-13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东方红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东方红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1 页 共 4 页 东方红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1 月 13 日 东方红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2 页 共 4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动力领航混合 基金主代码 0216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1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 方红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东方红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动力领航混合 A 东方红动力领航混合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647 021648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 金 募 集 申 请 获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的 文 号 证监许可[2024]837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 集 资 金 划 入 基 金 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 年 11 月 12 日 募 集 有 效 认 购 总 户 数(单位:户) 1595 份额类别 东方红动力领航混合 A 东方红动力领航混合 C 合计 募 集 期 间 净 认 购 金 额(单位:人民币元) 122,288,525.58 167,931,227.39 290,219,752.97 认 购 资 金 在 募 集 期 间 产 生 的 利 息 ( 单 位:人民币元) 45,365.80 37,081.91 82,447.71 募 集 份 额 ( 单 位:份) 有 效 认 购份额 122,288,525.58 167,931,227.39 290,219,752.97 利 息 结 转 的 份 额 45,365.80 37,081.91 82,447.71 东方红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3 页 共 4 页 合计 122,333,891.38 167,968,309.30 290,302,200.68 其中: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 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 单 位:份) 0.00 0.00 0.00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0.00% 0.00% 0.00%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事项 无 无 无 其中: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 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 单 位:份) 203,591.52 714,585.80 918,177.32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0.1664% 0.4254% 0.3163%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办 理 基 金 备 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获 得 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 年 11 月 12 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 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50 万份至 100 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50 万份至 100 万份(含)。 (4)对下属分类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 分母为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分母采用下属分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基金整体的份额总 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运作本基金。 (2)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 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或客服电话 4009200808 查询交 东方红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4 页 共 4 页 易确认情况。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 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敬请投 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 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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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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