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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债券增强收益D(02251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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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167641 | ||||||||
基金代码 | 022516 | ||||||||
公告日期 | 2009-06-22 | ||||||||
编号 | 1 | ||||||||
标题 |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6 月22 日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 重要提示 1、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480 号文核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结算机构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 4、本基金自2009 年6 月25 日起至2009 年7 月24 日止(周六、 周日直销网点对个人照常办理业务)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 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是指泰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代销机构是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有关条件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代销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服务 业务的机构。 直销机构包括: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指明,销售机构即指上述39 家机构。 5、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 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 购。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 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本公司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 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8、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 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 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9、本公告仅对"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 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9 年6 月22 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 ftfund.com)、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 cn)。投资人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1、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 代销机构咨询。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机构客户,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 服务电话(400-888-5988 或021-38784566)咨询购买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代码 A 类为290007 C 类为291007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4 3、基金类型 债券型 4、运作方式 契约型 开放式 5、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6、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 7、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 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网点:上海理财中心、北京理财中 心和公司网站(www.ftfund.com)。 (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5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的附件。 9、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成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 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2009 年 月 日起至2009 年 月 日,期间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募集期满,若 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将宣布基金合 同生效,但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长此期限;若未达到基金合同规 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3 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3 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 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 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 人。 10、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的, 称为A 类;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称为C 类。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 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管理人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提供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服务。基金份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6 额类别转换的数量限制、转换费率等事项由基金管理人依法决定并另 行公告。 1)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 申请不允许撤销。 3)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 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 万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 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含认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 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相关说明。 4)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1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 理,撤销申请不予接受。 本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发售,投资者 认购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投投资者在认购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认购费,费率按认购金额 递减,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50 万 0.6% 50 万≤M<250 万 0.5% 250 万≤M<500 万 0.4% 500 万≤M<1000 万 0.2% M≥1000 万 每笔1000 元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7 投资者如认购C 类基金份额,则认购费为0。投资者重复认购, 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 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 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12、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①认购A 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②认购C 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有效认购资金募集期间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成基金份 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例如: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 万元A 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认 购费率为0.60%。并假定该笔认购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 元。则认 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100,000/(1+0.6 %)=99403.58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00,000 - 99403.58= 596.42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99403.58+100)/1.00=99503.58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 万元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 购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 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8 本基金99503.58 份。 例如: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 万元C 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 购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 元。则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100,000+100)/1.00=100,100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 万元认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募 集期间产生利息100 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 金100,100 份。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期发 售。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认购金额在50,000 元以上(含50,000) 的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的认购申请。 3、各代销网点和和直销机构的网站可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 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 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 元)的认购申 请。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 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募集期客户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 三、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中国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个人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行日的9:00 至16:00 (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周六、周日为申 请预录入)。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9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 及复印件; ②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③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和《代理 基金公司基 金帐户业务申请书》;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代理 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 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77)查询。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 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 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 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大代销证券公司适用, 包括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0 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 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 序以各大证券公司基金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另 有规定的除外)。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投资者填妥并提交《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同时办 理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1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 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三)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 的开户与认购程序(首次认购金额需在5 万元以上)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期间的9:30-16:00(周六、 周日不休息,中午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029190258039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账户二: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115952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290003791 账户三: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190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290061008 账户四: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6084-00410000871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3290000510 账户五: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44619 - 04040000090 ( 异地汇往上海时: 022101404000009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5290002211 账户六: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66577018150011662 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交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290050852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已持 有泰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①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 ③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原件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3 本公司网站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基金募集期间(周六、周日不休息),24 小时服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ChinaPay)会员的投资者、中国农业 银行金穗卡持卡人、中国建设银行龙卡持卡人、招商银行借记卡持卡 人等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根据提示进行开户; 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立即进行网上自助认购; 请同时参照本公司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上的《泰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 认购业务。 本公司网上交易咨询电话:400-888-5988 或021-38784566。 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6。 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 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 3、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或 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机构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4 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 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 购,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 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50000 元。如发生比例配售,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 限额的限制。 3、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 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 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 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 帐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5、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楼 (一)中国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行日9:00 至16:00(具 体办理时间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5 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和《代理 基金公司基 金帐户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银行中国单位卡或中国银行单位活期存款账户; ②《代理 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 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 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帐户 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大代销证券公司适用, 包括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 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6 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 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 序以各大证券公司基金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另 有规定的除外)。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 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 基金账户开户。 ①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 书(加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7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 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 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三)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 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期间的上午9:00 至下午16: 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中午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开 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8 账号:10012029190258039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账户二: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115952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290003791 账户三: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190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290061008 账户四: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6084-00410000871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3290000510 账户五: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44619 - 04040000090 ( 异地汇往上海时: 0221014040000090)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5290002211 账户六: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66577018150011662 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交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290050852 (2)到网点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已 持有泰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 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印鉴卡一式三份; ④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⑤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⑥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 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④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机构 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 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0 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4、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 之前,认购资金未 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 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4:3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 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机构投资者无效认购的资金将于基金成立后三个工作日内 划往投资者指定账户。 五、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如果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托管银行办理有关业务,该托管 银行须提供在中国大陆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以及托管协议复 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相 关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并进行公证或者律师 见证;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1 (3)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 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号、户名、开户行全称、); (7)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 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 机构投资者办理。 六、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 专户中,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形成的利息(其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 构的记录为准),在本基金成立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 资者所有。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七、退款 1、个人及机构投资者认购失败(指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未得到注 册登记机构过户登记人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2 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 结束后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八、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 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机构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数据将该基金的有效认购资 金和认购资金在认购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该基金存 款账户。由该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 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基金财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 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 额不少于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 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应当自基金募 集结束后的10 日内聘请验资机构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后10 日内 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 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 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3 4、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九、基金合同生效成立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 不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十、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时间:2003 年5 月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68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办公及住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10 月31 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 年8 月26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4 元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 托管部门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3、直销机构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 年5 月 23 日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269 联系人:张德庆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21-38784566 公司网站:www.ftfund.com 4、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5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指明,销售机构即指上述39 家机构。 5、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 年5 月 23 日 电话:021-50372168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6 传真:021-58782437 联系人:韩波 6、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021-51150391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 安冬 联系人:安冬 7、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 年6 月22 日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7 附:本基金各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一、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566。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269 联系人:张德庆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广成街4 号306 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高海鸥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网址:www.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566,400-888-5988 在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发售相 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 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8 二、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服电话:95588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9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836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陈洁 网上银行:www.bankcomm.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吴海鹏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0 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4 联系人:王曦 客服电话:010-96169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网址:www.cmbc.com.cn 7、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传真:0755-82080386 联系电话:0755-22166316 联系人:姜聃 网上银行:www.sdb.com.cn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1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传真:0755-25878316 联系电话:0755-25859591 联系人:霍兆龙 网上银行:www.18ebank.com 9、公司名称: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 室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客服热线:4006198888 传真:010-85252655 联系电话:010-85252656 联系人:赵明 公司网址:www.mszq.com 1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2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26层 11、1(51803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100007)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电话: (010)84183389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电子邮箱:wangzq@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3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传真: 0531-81283900 电话: 0531-81283938 联系人: 傅咏梅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李洋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4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网址:www.csc108.com 1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网址:www.zxwt.com.cn 1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传真:0471-4930707 电话:0471-4913998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5 联系人:常向东 网址:www.cnht.com.cn 1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400-666-1618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张治国 网址: www.i168.com.cn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om 19、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6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传真:0451-82269286 联系电话0451-82269280 联系人:葛新 网址:www.jhzq.com.cn 20、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501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客服电话:4006989898 传真电话010-68083602 联系电话:010-68083601 联系人:戴荻 公司网址www.xsdzq.cn 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层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7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63411064 传真:021-63410456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2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 号楼22-29 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3108 传真:021-63326173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 网址:www.dfzq.com.cn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248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张小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68 网址: www.htsc.com.cn 25、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88 号国信大厦18、19 楼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88 号 法定代表人:钱凯法 电话:025-84784782 传真:025-84784741 联系人:舒萌菲 网址:www.thop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918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39 2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 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联系人:谢秀峰 电话:021-65076608-557 传真:021-65217206 网址:http://www.962518.com 2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40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传真:0755-82943100 联系电话: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公司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2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 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 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联系人:齐晓燕 公司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3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4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825550 联系电话:0755-82825555 联系人:余江 公司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3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 传真:0755-82493943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联系人:盛宗凌 公司网址: http://www.lhzq.com 3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传真:0755-82433794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42 联系电话:400-8866338 联系人:袁月 公司网址: http://www.pingan.com/ 33、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9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9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传真:0755- 82026590 联系电话:0755-82026688 联系人:刘权 公司网址: http://www.cjis.cn/ 3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传真:020-87692563 联系电话:020-87692648 联系人:刘广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43 公司网址: http://www.wlzq.com.cn/ 3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 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 6666 888 长城证券网站:www.cc168.com.cn 36、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0-25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客服热线:021-6334067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电话:021-32229888 联系人:陈敏 公司网址:www.ajzq.com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44 37、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热线:4008209898 传真:021-50122200 联系电话:50122222 联系人:楼斯佳 38、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郑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电话:0755-83025695 联系人:金春 公司网址: http://www.jyzq.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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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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