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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达沪深300指数增强A(02209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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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163551 | ||||||||
基金代码 | 022090 | ||||||||
公告日期 | 2024-11-05 | ||||||||
编号 | 1 | ||||||||
标题 | 富安达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富安达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5日 重要提示 1、富安达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4 年8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134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 3、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本基金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2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 机构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 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固定的募集规模。在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根据发售实际情 况对募集规模进行控制。 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 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 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 除外。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7、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8、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 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 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9、投资人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 人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人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人不得 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公司和销售 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 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销售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 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 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10、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 民币(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投资人在直销中 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 币。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 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11、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 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和确 认为准。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人应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所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13、本公告仅对“富安达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 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富安达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详细阅读2024年11月5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等规 定网站上的《富安达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 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事宜。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本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14、有关销售机构的销售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销售机 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5、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如需新增销售机构或新增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 网点。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参照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及各销 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投资者服务电话咨询。 16、在未开设销售网点地方的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630- 6999咨询购买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 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 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 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 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是 一种挂钩股票指数的金融衍生工具,带有一定的投资杠杆,可放大指数的损益; 同时,股指期货可进行反向卖空交易。因此,其投资风险高于传统证券。国债期 货的投资可能面临保证金风险、杠杆性风险和基差风险等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投 资于股票期权,在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时,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 风险、保证金风险和信用风险等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 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 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 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比例的除外。 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富 安达基金的网站www.fadfunds.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 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选择优秀的基金产品长期持有,是基金持有人规避市场短期波动风险、获取 投资收益的有效方法。富安达基金鼓励投资者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坚持长期投资。 19、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安达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基金代码:022090(A类)、022091(C类) 基金简称:富安达沪深300指数增强A、富安达沪深300指数增强C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基金投资目标 通过量化投资的方式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追求获得超越标 的指数的回报。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 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直销机构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联系人:宋丽韵 咨询电话:021-61870808 传真:021-61601555 公司网址:www.fadfunds.com (十)其他销售机构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崔庆军 客服电话:96067 公司网址:www.suzhoubank.com 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客服电话:95386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tjjd.essence.com.cn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3层(中信 建投证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1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1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客服电话:9536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16、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层19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层1902室 法定代表人:燕文波 客服电话:956011 公司网址:www.huajinsc.cn 1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8、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010-85632771、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1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江区淮海路8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客服电话:9557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2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1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合利天德广场T1号楼10楼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2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海超 客服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站:www.shzq.com 2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服电话:95584 公司网址:www.hx168.com.cn 2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客服电话:953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24、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 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 14层 法定代表人:王树科 客服电话:952303 公司网址:www.huaruisales.com 25、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 1区14032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广场二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服电话:400-168-1235 公司网址:www.luxxfund.com 2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2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https://www.66liantai.com/ 2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http://www.ijijin.com.cn/ 3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商务楼12楼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32、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0层1001号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0层1001号04室 法定代表人:张莲 客服电话:4000125899 公司网址:http://www.zscffund.com/ 3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www.licaike.com/ 34、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www.wg.com.cn 3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 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36、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楼6层60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楼6层601-7室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客服电话:400-003-0358 公司网址:www.qiandaojr.com 3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https://www.snjijin.com/ 38、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46号 法定代表人:吴文新 客服电话:021-60608983 公司网址:http://www.ajcf.com.cn 39、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http://www.zzwealth.cn/ 4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 办公地址: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楼、8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4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址:https://www.jigoutong.com/ 4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 643 3389 公司网址:https://www.vstonewealth.com/ 43、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铭丰大厦4层401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4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055-5728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4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2号楼18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方磊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46、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7、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A栋2单元5 层17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腾路118号贵文投资大楼4楼 法定代表人:陈成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公司网址:https://www.gwcaifu.com/ 48、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 B3-1106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 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服电话:400-8224-888 公司网址:https://www.jfz.com/ 49、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 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 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50、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服电话:400-003-5811 公司网址:www.jinjiwo.com 5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52、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53、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54、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5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 座1201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客服电话:400-080-3388 公司网址:www.puyiwm.com 56、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京东总部2号楼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5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5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5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60、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周欣 客服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6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十一)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 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2日。在上述期间, 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 可适当调整发行时间,但发售期不超过三个月。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 当调整。 本基金发售募集期间每天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请遵照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办理。认购参考时间:工作日9:30-17:00,在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银行、证券 公司等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可能不予办理。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若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固有财产承 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 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及确认 投资人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可于T+2日后在原申请网点或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 投资人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 心查询认购确认份额。基金募集期间,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办理认购手续仅代表对 投资人认购申请的受理,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成功与否应以基金募集结束 后基金登记机构的认购确认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 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 比例费率计算,收费方式为前端收费。各销售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认购费率予 以优惠。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 下: 表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结构表 认购金额(M) 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100万元≤M<200万元 0.60% 200万元≤M<500万元 0.20% M≥500万元 按笔收费,1000元/笔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须按每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所对 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 时,投资人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2、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1.00%, 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0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009.90+50)/1.00=99,059.9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元,可得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99,059.90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元,可得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50.00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4、基金份额的认购限制 (1)本基金募集期间内,单一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份额限制。 (2)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 民币(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 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 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4)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 本基金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 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 约定的除外。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 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以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业务办理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2日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 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卡(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4)填妥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版); (5)填妥的《风险提示函》; (6)填妥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7)填妥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8)填妥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按业务需要); (9)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如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五)专业投资者的要求, 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0)提供个人金融资产证明不低于500万元(加盖有效印章)或公司开具 的最近3年个人年均不低于50万元的收入证明或工资卡流水(加盖公章或人事 部业务章或工资卡开户行印章); (11)提供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证明(加盖 有效印章)或提供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证明(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部业务章)或提供担任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 金融机构的高管证明或提供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会和律 师证明。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 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个人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申请人划款 必须使用开户时填写的银行账户,如需新增银行账户,则需要增开新的交易账户。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销售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的其他材料。 注:发行期间个人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310066726018170142165 直销专户二: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190729013325767 直销专户三: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001550400050029282 直销专户四: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银行账号:216200100103411307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 名称:“富安达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22090(A类)” 或“022091(C类)”。 (2)个人投资者开设直销柜台账户,提交认购申请需通过临柜或者面签的 形式进行办理,普通投资者于直销柜台提交认购申请需要全程录音录像。 (3)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 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 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 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5)直销中心与其他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 勿混用。 注:投资者在申请开户填写申请表时,须对客户类型进行选择,即选择“普 通投资者”还是“专业投资者”。如果客户选择“专业投资者”,应提供投资者符合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证明文件。如果投资 者未选择或未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即默认“普通投资者”。 (二)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 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2日9:30-17:00(周六、周日、节假 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完整填写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2)完整填写的《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完整填写的《传真交易协议书》(如需,加盖公章); (4)完整填写的《业务印鉴卡》(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5)完整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版)(加盖公章); (6)完整填写的《风险提示函》(加盖公章); (7)完整填写的《投资者权益须知》(加盖公章); (8)完整填写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需); (9)完整填写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需); (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指定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4)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加盖公章,金融机构提供); (15)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加盖公章); (16)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董事会、股东、股东会、股权结构及投票表决 权的相关章节(加盖公章); (17)股东、董事会及高管成员登记信息,如: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 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加盖公章); (18)本公司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开立理财产品户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9)产品合同首页及签署(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20)该产品的成立、备案证明或验资报告和产品成立公告(一对多)或资 产缴付证明和成立书面通知(一对一)(加盖公章)。 如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四)专业投资者的要求, 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提供近1年末的净资产证明不低于2000万元及金融资产资产证明不 低于1000万元(加盖有效印章); (22)提供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证明(加盖 有效印章)。 如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年金、集合理财产品开户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 需提供以下资料: (2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以及外汇登记证、投资管理 人企业年金资格证书、集合理财产品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 (24)托管银行营业执照及托管资格证书(加盖托管银行章); (2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投资管理人授权托管银行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 书(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 (26)托管银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托管银行章及负责人签章); (27)托管银行经办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托管银行章); (28)资产管理计划合同首页及盖章页(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 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机构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申请人划款 必须使用开户时填写的银行账户,如需新增银行账户,则需要增开新的交易账户。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 预留交易印鉴(如有)。 5、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专户。 6、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 名称:“富安达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22090(A类)” 或“022091(C类)”。 (2)机构投资者开设直销柜台账户,提交认购申请需通过临柜或者邮寄的 形式进行办理,普通投资者购买非低风险等级产品须临柜/面签办理,并全程录 音、录像。 (3)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 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机构投资者 寄送开户确认书。 (4)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 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 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注:投资者在申请开户填写申请表时,须对客户类型进行选择,即选择“普 通投资者”还是“专业投资者”。如果客户选择“专业投资者”,应提供投资者符合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专业投资者”的证明文件。如果投资 者未选择或未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即默认“普通投资者”。 (二)销售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在基金合同生效前,认购资金利息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 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登记机构(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对基 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六、退款 (一)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 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 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 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 应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 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份额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投资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 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 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二)本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 以公告。 (三)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邮政编码:200122 法定代表人:王胜 设立日期:2011年4月27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4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宋丽韵 电话:(021)61870999-6210 传真:(021)61870888-621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 号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 号 法定代表人:崔庆军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4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张旭东 联系电话:0512-69866698 (三)直销机构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联系人:宋丽韵 咨询电话:(021)61870808 传真:(021)61601555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30-6999(免长途) (四)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募集基本情况"第(十)点 "其他销售机构"部分。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王胜 电话:(021)61870999-9010 传真:(021)61065222 联系人:孙爱民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陈颖华 经办律师:陈颖华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法人代表:邹俊 电话:(010)8508 5000 传真:(010)8518 5111 联系人:楚济铭 经办注册会计师:虞京京、楚济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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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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