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C(007392)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4159411 | ||||||||
基金代码 | 007392 | ||||||||
公告日期 | 2024-10-31 | ||||||||
编号 | 7 | ||||||||
标题 |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 泰丰利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29日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基金代码007391 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07392 C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08-30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4-10-29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杨翰 证券从业日期2006-06-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更新)》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目标 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 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 交换债券、债券回质、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账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账以及法律法觃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参不股票投资, 投资范围 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可交换债交换所形成的股 票等丏将于10个工作日内卖出。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质款等。 如果法律法觃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 及收益率曲线分析,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基础 主要投资策略 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期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 益。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全价)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高于账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9-30 0.63%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0.68%其他资产 11.63%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87.06%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7.00%6.00%5.00%4.00%3.00%2.00%1.00%0.00%-1.00%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净值增长率 0.79% 5.13% 6.40% -0.08% 2.99% 业绩基准收益率 0.36% -0.05% 1.89% 0.23% 1.40%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质/申质/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N 赎回费 N≥7天0.00% 申购费: 不收取申质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1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7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觃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基金相关的律师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 其他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 国家有关觃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 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 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丏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质/申质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7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质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账,投资过程中因采取保证金交易,风险较现账市场更高, 极端情况下期账市场波动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因而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因市况 急剧走向某个极端或进行了某种特殊交易但不能如愿处理资产,或因无法缴足保证金的资金 而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因交割成本提高、临近交割期最便宜可交割券流动性不足或卖 方未能在觃定时间内如数交付而带来交割风险; (2)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债务人的违约或交收违 约、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货量降低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等原因债务人进行提前偿付 而导致的提前偿付风险,因市场交易不活跃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 损失。 2、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质买力风险、再投资风 险。 3、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投资交易无法实现或不能以当前合理的价格实现的风险以及 开放式基金由于申质赎回要求而可能导致流资金不足的风险。 4、信用风险,包括金融工具的一方到期无法履行约定义务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风险 和因基金信用评级机构调低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信用级别时债券价格下跌致使本基金遭受 损失的风险。 5、管理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的与业、研究或投资水平对基金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的 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 觃性风险的风险。 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不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由 于不同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的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不基金法律文件中风 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质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 受能力不产品风险之间的匘配检验。 7、本基金运作风险主要包括投资者申质失贤的风险、基金进入清算期的相关风险和基 金自动终止的风险。 8、启用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败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 值,并不得办理申质、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败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侧袋败户对应特定 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 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仸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仸;主袋败户份额也可能根据运作情 况存在暂停申质的可能;以及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可能无法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 化情况。 9、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觃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货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 临时公告等。 5、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不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觃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 费)或021-962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