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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积极成长发起式(69001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15109
基金代码 690011
公告日期 2015-09-11
编号 1
标题 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2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九月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2012年11月19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44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31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7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8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3.33%)、加拿大皇家银行(持股30%)、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67%)。
 电话:010-88566521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李良翼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下设专门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以及设立常设部门。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部门包括:深圳管理总部、工会办公室、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投资部、研究部、专户理财一部、专户理财二部、固定收益部、产品部、渠道管理部、市场策划中心、直销部、客户服务部、电子商务部、运营管理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综合管理部、国际业务部、渠道部华东、华南、华北区。
 基金管理情况:截至2015年7月31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24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景气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万青元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编辑。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时报社记者部副主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办公室公关策划处处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企业文化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剑飞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15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员;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和基金经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投资部副总监;2009年至2011年,任职于平安资产管理公司,担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11年9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1年9月至2015年5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投研);现任总经理、党委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张力女士:董事,副总经理,硕士。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支行行长助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紫竹支行副行长、北京管理部投资银行处处长、北京管理部公司部总经理;2008年10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渠道一部总监,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13年起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4年4月起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Clive Brown先生:董事,学士。历任Price Waterhouse审计师、高级经理,JP Morgan 资产管理亚洲业务、JP Morgan EMEA和JP Morgan资产管理的首席执行官。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环球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亚洲区和RBC EMEA全球资产管理首席执行官。
 王维绛先生:董事,学士。历任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副司长及首席投资官、汇丰集团伦敦总部及香港分行全球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香港分行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北京分行行长。
 李镇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海口丰信公司总经理、香港景邦经济咨询公司总经理、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投资银行部副经理、经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任淮秀,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讲师,基本建设经济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投资经济系副系主任,投资经济系副教授,财金学院投资经济系系主任,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席。
 潘敏,独立董事,博士后。历任武汉大学原管理学院金融系助教、讲师,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武汉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于学会先生:独立董事,学士。从事过10年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历任北京市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必浩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朱晓光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财会部副科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财会部会计处处长,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金融部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徐敬文先生:监事,硕士,美国伊利诺州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曾在加拿大皇家银行从事战略发展与财务分析工作,其中包括加拿大皇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发展。现任加皇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亚洲股票市场研究分析员。
 李君波先生:监事,硕士。历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研究员,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副经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于善辉先生:监事,硕士。曾任职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分析师、金融创新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经理等职。2012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兼任金融工程与产品部总监,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专户理财二部总监、专户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董文艳女士:监事,学士。曾就职于河南叶县教育局办公室从事统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从事稽核检查工作。2008年加盟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负责人兼工会办公室主任。
 申晓辉先生:监事,学士。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机构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助理、北京中心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2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部(原机构一部)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万青元先生:董事长,简历见上。
 张力女士:董事,副总经理,硕士。简历见上。
 吴剑飞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简历见上。
 林海先生:督察长,硕士。1995年至1999年历任中国民生银行办公室秘书、宣传处副处长;1999年至2000年,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阜成门支行副行长;2000年至2012年,历任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同业部处长、公司银行部处长、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处长;2012年2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5月至2014年4月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党委委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海先生:厦门大学国民经济学硕士,7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自2008年起历任北京太平洋证券股份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建信基金研究部研究员。2012 年2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自2013年1月起担任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成员组成。由吴剑飞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见上;于善辉先生,担任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投资委员会委员,简历见上;杨林耘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牛洪振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交易部总监;陈薇薇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专户理财一部副总监;陈廷国先生,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研究部首席分析师;宋磊先生,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研究部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于2014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市值约为2,079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四位。
 于2014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67,441.30亿元,较上年增长8.9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94,745.23亿元,增长10.30%;客户存款总额128,986.75亿元,增长5.53%。营业收入5,704.70亿元,较上年增长12.16%;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2.28%,净利息收益率(NIM)2.8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9.02%;成本收入比为28.85%。利润总额2,990.86亿元,较上年增长6.89%;净利润2,282.47亿元,增长6.10%。资本充足率14.87%,不良贷款率1.19%,拨备覆盖率222.33%。
 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年公司机构有效客户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分别新增11万户和68万户,个人有效客户新增1,188万户。网点“三综合”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综合性网点达到1.37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0%,综合营销团队1.75万个,网点功能逐步向客户营销平台、体验平台和产品展示平台转变。深化网点柜面业务前后台分离,全行超过1.45万个营业网点30类柜面实时性业务产品实现总行集中处理,处理效率提高60%。总分行之间、总分行与子公司之间、境内外以及各分行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交叉营销取得重要进展,集团综合性、多功能优势逐步显现。
 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3,989.83亿元,承销额连续四年同业排名第一。以“养颐”为主品牌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账户管理规模分别新增188.32亿元和62.34万户。投资托管业务规模增幅38.06%,新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首发份额市场领先。跨境人民币客户数突破1万个、结算量达1.46万亿元。信用卡累计发卡量6,593万张,消费交易额16,580.81亿元,多项核心指标同业第一。私人银行业务持续推进,客户数量增长14.18%,金融资产增长18.21%。
 2014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4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2;在英国《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第29位,新兴市场500强排名第3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4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第38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国内外重要媒体评出的诸多重要奖项,覆盖公司治理、社会责任、风险管理、公司信贷、零售业务、投资托管、债券承销、信用卡、住房金融和信息科技等多个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5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1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汤敏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穆婷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服电话:400-888-8811
 联系人:王宏
 网址:www.cbhb.com.cn
 (4)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服电话:95537 或 400-60-95537
 联系人:王超
 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218
 公司网站:www.hrbb.com.cn
 (5)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中环大厦B座1804室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客服电话:96016 或010-96016或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芳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8086
 公司网站:www.hrbb.com.cn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265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6221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1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1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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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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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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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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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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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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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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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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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吴尔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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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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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周泉恭
 联系人:杨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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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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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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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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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朱亚菲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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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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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 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5611
 传真:021-333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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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联系人:刘玲
 客服电话:9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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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33
 联系人:蔡海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翠蓉、乌爱莉
 电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吴翠蓉
 四、基金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重点投资于具有核心竞争力且业绩持续快速增长的上市公司,在充分控制基金资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投资决策依据
 (1)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决策和行为都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在制定投资策略时,将充分考虑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产业政策,并及时依据政策的变化而对投资策略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将在对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进行;
 (4)本基金在进行股票配置时,将从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指标筛选出成长性较高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2.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货币财政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确定在不同时期和阶段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
 3.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中国经济发展趋势、中国政府政策等宏观因素,在分析全球产业周期、产业转移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国内相应的产业周期、产业转移,以及通过分析产业链传导机制,判断全球产业背景下的国内各个行业的景气度。借助行业竞争结构理论,同时运用创新理论,分析行业内生的创新因素带来的行业价值变化,判断各个行业的内在价值。在分析行业的景气度、内在价值的基础上,结合各个行业的市场估值水平的判断,进行具体的行业配置和动态调整。
 4.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在个股选择上采取“主题投资策略”,即筛选营业业务收入、营业业务利润、税后净利润增长较快的股票形成股票池。
 (1)高成长股投资策略
 第一步,构建高成长股股票池。本基金所投资的高成长股是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净利润、税后净利润稳定快速增长的上市公司。为了保证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确定性、长期性以及稳定性,在利用前述指标筛选股票池时,我们对指标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处理方法如下:
 ■
 其中,Vi,t代表公司i在财报期t的财务指标,Vi,t-4代表该指标上年同季的数值,σi,t是近八个季度■的标准差。
 标准化后的指标可以更好地体现上市公司成长性的确定性、长期性以及稳定性。其中指标确定性表现在标准化后剔除了上市公司所处行业间的截面差异。不同行业所处的行业发展周期往往并不一样,一般来说新兴行业公司的成长性都较高,而夕阳行业公司的成长性较差,所以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司的成长性而不是行业的成长性,我们对指标进行了标准化处理。这里没有用PEG等指标的原因则在于尽管PEG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剔除上市公司所处行业间的截面差异,但其并不能反映公司自身成长性的时序特征。指标的稳定性则体现标准化后剔除了公司自身业绩的时序变化。长时间周期来看,公司的成长性不仅是通过成长性指标的一阶差分来体现的,也需要更高阶的差分来确认其成长的长期性以及稳定性,而标准化的指标则可以很好地衡量这两种特性。
 第二步,高成长企业的全面深入分析。本基金为防止对上市公司的分析受成长性的影响过大,通过将成长能力进行展开而对企业素质进行全面分析,即全面深入分析成长能力的相关企业品质,以验证和补充具有良好成长能力的企业。
 1)良好的公司治理:企业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保证公司业绩稳定长期增长的必要条件。本基金将从股权结构、股东权益、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经理层治理、信息披露、利益相关者治理等方面分析公司治理情况。
 2)良好的财务状况:本基金在全面分析营业业务增长率、营业业务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财务指标基础上,将特别关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分析。本基金在关注企业成长性的同时,也兼顾企业的资产利用效率,将通过资产收益类、权益收益率进一步筛选出运营效率高、盈利能力强公司进行投资。偿债能力和变现能力是影响公司长期增长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公司的偿债能力越强,成长的长期性也就越有保证。本基金将通过分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从中能筛选出能长期保证稳定成长额上市公司。
 3)强大竞争优势:企业只有具备强大的竞争优势,才有可能获得持续的盈利机会,进而才能保证成长的稳定性和长期性。本基金将运用波特五力竞争分析理论,即分析新加入者的威胁、购买者(客户)的议价力量、取代品(或服务)的威胁、供货商的议价力量及现有竞争者之竞争态势,研究判断企业的竞争优势强弱程度、企业的获利潜力;同时,分析企业的竞争战略与企业特点、行业环境等匹配程度,分析企业的竞争优势的可持续性。
 (2)估值水平、流动性的筛选
 本基金在精选上述成长股的基础上,将运用绝对估值法和相对估值法相结合的方法对于企业进行合理估值;同时,从流通市值、市场交易情况等评估其流动性,筛选出流动性良好、具有足够安全边际的上市公司,最终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分析,从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等方面分析,判断未来的利率走势,从而确定债券资产的配置策略;同时,在日常的操作中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债券日常管理。
 1)久期管理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及政策形势分析,对未来利率走势进行判断,在充分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确定债券组合久期以及可以调整的范围。
 2)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
 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本基金债券组合的收益情况。本基金将根据宏观面、货币政策面等综合因素,对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预测,在保证债券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采用子弹、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合。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重点考虑个券的流动性,包括是否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回购等要素,还将根据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综合运用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此外,对于可转换债券等内嵌期权的债券,还将通过运用金融工程的方法对期权价值进行判断,最终确定其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有以下一项或者多项特征的债券:
 1)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好;
 2)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明显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3)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4)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合理、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6.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以保值为主要投资策略,以充分利用权证来达到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以对应的标的证券的基本面为基础,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保护组合成本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策略等。
 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中,将分析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研究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运用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合理估值,谨慎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仓位,以降低组合风险、提高组合的运作效率。
 对于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将在谨慎分析收益性、风险水平、流动性和金融工具自身特征的基础上进行稳健投资,以降低组合风险,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7.风险管理、收益锁定策略
 为实现稳定投资回报的目标,本基金在从资产配置、股票的行业配置与个股选择、债券的投资组合和个券选择的投资全流程实施严格的风险管理,运用数量化风险管理工具,进行风险预算和风险控制。此外,本基金在达到预期投资回报后,本基金会适度锁定投资收益,综合考虑证券市场趋势、投资组合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因素,及时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保证基金表现持续平稳,以达到控制投资组合下行风险、优化投资组合风险水平的目的,便于本基金实施积极的收益分配政策。
 九、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成长指数×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沪深300成长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1日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成长型股票走势的指数。沪深300成长指数编制目标是反映中国证券市场中成长型股票价格变动的概貌和运行状况,因此可以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基准。
 中证国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于2008年推出的覆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国债指数。中证国债指数通过对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国债,采用发行量派许加权计算的综合价格指数,可以准确反映高信用固定收益债券的价格走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可以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至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中,将分析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研究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运用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合理估值,谨慎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仓位,以降低组合风险、提高组合的运作效率。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间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11.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5年3月11日公布的《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7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对招募书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二)主要人员情况”中的相关信息。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信息。
 6、在“十、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业绩进行了更新。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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