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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中证A100ETF(15968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106922
基金代码 159686
公告日期 2024-10-21
编号 1
标题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及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调整中证100等指数名称的公告》,“中证100指数”名称将于2024年10月28日变更为“中证A100指数”。经与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10月28日起,调整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名称,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易方达中证100ETF”变更为“易方达中证A100ETF”,场内简称“中证100ETF易方达”变更为“中证A100ETF易方达”,标的指数名称“中证100指数”变更为“中证A100指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证A100指数收益率”,基金代码“159686”保持不变。
二、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名为“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易方达中证100ETF联接发起式A”变更为“易方达中证A100ETF联接发起式A”,C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易方达中证100ETF联接发起式C”变更为“易方达中证A100ETF联接发起式C”,标的指数名称“中证100指数”变更为“中证A100指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变更为“中证A100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0100”保持不变,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0101”保持不变。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四、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0月28日起生效。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变更基金名称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一、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合同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三、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三、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第二部分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1、标的指数:指中证100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来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该托管协议由《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而来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1、标的指数:指中证A100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标的指数
中证100指数 一、基金名称
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标的指数
中证A100指数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100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以“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作为投资目标,在投资中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因此选取中证100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A100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以“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作为投资目标,在投资中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因此选取中证A100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2、托管协议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
本基金由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三)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资金账户(也可称为“托管账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并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托管账户名称应为“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预留印鉴为基金托管人印章。 (三)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资金账户(也可称为“托管账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并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托管账户名称应为“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预留印鉴为基金托管人印章。
二、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1、基金合同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三、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三、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名而来。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第二部分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标的指数:指中证100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10、目标ETF:指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名而来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来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该托管协议由《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而来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标的指数:指中证A100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10、目标ETF:指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四、目标ETF及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目标ETF为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易方达中证100ETF”,标的指数为中证100指数。 一、基金名称
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四、目标ETF及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目标ETF为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易方达中证A100ETF”,标的指数为中证A100指数。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以“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作为投资目标,在投资中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并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因此选取“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A100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以“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作为投资目标,在投资中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并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因此选取“中证A100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2、托管协议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
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
本基金由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名而来。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三)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资金账户(也可称为“托管账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并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托管账户名称应为“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预留印鉴为基金托管人印章。 (三)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资金账户(也可称为“托管账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并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托管账户名称应为“易方达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预留印鉴为基金托管人印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更名,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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