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兴银汇悦定开债(00909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103096
基金代码 009091
公告日期 2024-10-16
编号 4
标题 兴银汇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兴银汇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兴银汇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14日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兴银汇悦定开债基金代码009091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03月10日
日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每年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4年03月22日
基金经理黄昭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6年12月0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4年10月14日
基金经理陶国峰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5年07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
投资目标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
生品、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
投资范围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
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
券。
兴银汇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
开放期的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
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
制,但开放期内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资产
主要投资策略支持证券投资策略;4、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5、开放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长期预期风险收益水平
风险收益特征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兴银汇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M
100万元≤M
认购费
300万元≤M
M≥500万元1000.00元/笔
M
100万元≤M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M
M≥500万元1000.00元/笔
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
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且持有期限少于7日
的,赎
回费率为1.5%;
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
赎回费
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且持有期限大于等于
7日的,赎回费率为
0.1%;
其他情况的赎回费率
为0%。
兴银汇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23,860.55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
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从基金资产扣除。费用类别详
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
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年金额为基金整
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明细的类别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
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适合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的投资者。本基金
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
市场系统性风险,也可能因投资信用债券而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定期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在开放期赎回基金份额,在封闭
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而出现的流动性风险。
(3)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投资者将面
兴银汇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4)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
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
为支持的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
法律风险等。
(5)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达到或超过50%的风险
1)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如果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基金招
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当单一投资者巨额赎回时,由于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份额基金财产,导致基
金份额净值发生大幅波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单日大幅波动
是在现有估值方法下出现的特殊事件。
2)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如果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为应对赎回,可能迫使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使基金
的净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6)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
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其中:
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
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
偿付风险是指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或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
状况不佳或用于偿付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
价格波动风险是指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
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兴银汇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s.cn]、客服电话[40000-9632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