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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原油(QDII-FOF-LOF)(50101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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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093387 | ||||||||
基金代码 | 501018 | ||||||||
公告日期 | 2024-10-08 | ||||||||
编号 | 9 | ||||||||
标题 |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9月30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国泰君安(股票代码601211)采用“指数收益法”估值;对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国泰君安(股票代码601211)采用“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并按此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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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估值调整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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