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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尊享债券C(00066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08959
基金代码 000669
公告日期 2015-08-28
编号 1
标题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66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7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3,547,912.35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C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668
000669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90,694,073.15
82,853,839.20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分散投资策略、回购套利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固定收益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4年12月31日为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自2015年1月1日起变更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品种。本基金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不主动参与股票投资。从预期风险收益方面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彬
田青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tianqing1.zh@ccb.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010-67595096

传真
010-50850776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65,439,821.79
8,876,918.84

本期利润
45,112,136.61
7,302,420.1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784
0.091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45%
7.2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634
0.160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98,855,598.25
97,790,039.2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830
1.1800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19%
0.85%
-0.08%
0.05%
-3.11%
0.80%

过去三个月
3.68%
0.59%
1.35%
0.10%
2.33%
0.49%

过去六个月
7.45%
0.51%
1.20%
0.10%
6.25%
0.4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4年7月24日-2015年6月30日)
18.30%
0.44%
6.01%
0.12%
12.29%
0.32%

阶段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C)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20%
0.83%
-0.08%
0.05%
-3.12%
0.78%

过去三个月
3.60%
0.59%
1.35%
0.10%
2.25%
0.49%

过去六个月
7.27%
0.51%
1.20%
0.10%
6.07%
0.4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4年7月24日-2015年6月30日)
18.00%
0.44%
6.01%
0.12%
11.99%
0.3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7月24日生效,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日期为2014年7月24日至2015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7月24日生效,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日期为2014年7月24日至2015年6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于2013年10月29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88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4.97%。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10只开放式基金,包括4只货币型基金,4只股票指数型基金及2只债券型基金,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372.31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董瑞倩
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2014年7月24日
-
18年
董瑞倩女士,硕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基金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息收益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上半年,房地产行业长周期拐点已现,制造业投资增速继续放缓,外需仍然没有改善。为应对经济增长偏弱的态势,稳增长政策适时出台,在房地产行业政策放松、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连续降息降准等措施的影响下,主要经济指标出现企稳迹象,上半年GDP增速7.0%,CPI同比增速1.3%,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稳定在6%附近。
债券市场收益率呈现短期限下行、中长期限震荡走势。因货币政策趋于宽松,银行间回购利率大幅下行,带动短端债券产品收益率全线大幅下降;但宏观经济数据企稳,供给放量及传统银行配置盘对中长期债券产品需求不足等因素始终压制着长期债券的表现,债券市场总体呈现出牛市陡峭化行情。
权益方面,上半年股市表现抢眼,增量资金持续进场,计算机行业领涨,国企改革、一带一路等题材板块阶段性表现活跃。风险偏好提升、杠杆资金入市驱动A股在4-5月过快上涨,6月份股市的重挫引发杠杆资金平仓的负反馈,导致股市出现历史罕见的剧烈回调。可转债受股市影响,出现平价和平价溢价率的双重下跌。
投资运作方面,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形势的变化,适当调整组合久期,优化信用债结构,对可转债进行波段操作并降低持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83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183元;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80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180元。报告期内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45%,B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27%,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1.2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下半年,海外市场的关注点仍是美联储加息,但预计加息路径平缓,对全球的利率和汇率体系造成的冲击较小。国内方面,上半年房地产销售虽然回暖,但新开工面积和土地购置持续负增长,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下滑,预计房地产和中游行业的景气程度将持续低迷,经济企稳的基础并不牢固。
物价方面,市场对通缩的担忧逐渐消退,猪肉价格因供给偏紧影响出现明显反弹,但在需求偏弱的影响下,下半年猪肉价格难以超过2011年高点。同时,根据历史经验,在货币供应量增速有效企稳回升前,总体物价水平的上涨压力有限,不会对货币政策产生实质影响。
政策方面,下半年基建投资将继续托底经济增长,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和专项金融债发行将为稳增长提供资金支持,而央行货币政策进入观察期的概率较高,连续降准的可能性不大,银行间市场的资金利率成本或底部震荡。
预计下半年债券产品收益率将以区间震荡为主,三季度前期在资金再配置驱动下收益率将小幅下行,四季度风险因素增加,稳增长加码、联储加息、新股重启预期等因素可能对行情产生扰动。权益方面,A股的大幅下跌导致居民风险偏好出现回落,杠杆资金的规范将继续进行,需求端的信心修复尚待时日;新股暂缓发行、产业资本筹备回购或增持方案,股市供给端的积极因素也在积聚,预计未来将呈现震荡格局。
本基金将继续优化组合资产配置,待权益市场稳定之后,择机参与可转债市场,同时继续持有流动性好、中等信用资质的信用债,防范低等级债券的信用风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和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7,746,613.57
990,990.06

结算备付金
18,819,338.35
15,362,772.92

存出保证金
42,741.07
50,216.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04,566,778.66
1,053,176,758.37

其中:股票投资
48,737,557.16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155,829,221.50
1,053,176,758.3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934,482.69
500,000.00

应收利息
31,392,999.62
20,035,467.0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483.31
2,714,284.8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86,506,437.27
1,092,830,490.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78,499,590.15
375,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9,433,564.54
-

应付赎回款
873,626.97
3,170,223.66

应付管理人报酬
480,940.49
375,319.93

应付托管费
137,411.56
107,234.25

应付销售服务费
39,314.31
27,013.39

应付交易费用
52,243.97
29,715.5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07,978.26
83,955.9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36,129.51
116,386.84

负债合计
489,860,799.76
378,909,849.5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73,547,912.35
648,220,009.31

未分配利润
123,097,725.16
65,700,631.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796,645,637.51
713,920,640.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86,506,437.27
1,092,830,490.20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6月30日,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183元,国寿安保尊享债券C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180元,基金份额总额673,547,912.35份,其中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类基金份额总额590,694,073.15份,国寿安保尊享债券C类基金份额总额82,853,839.2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一、收入
66,217,833.38

1.利息收入
33,524,766.7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88,790.53

 债券利息收入
33,282,883.1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3,093.0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
54,465,609.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320,764.9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50,950,731.8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94,112.2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1,902,183.9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29,641.57

减:二、费用
13,803,276.65

1.管理人报酬
2,643,921.53

2.托管费
755,406.16

3.销售服务费
183,522.99

4.交易费用
208,399.77

5.利息支出
9,788,905.5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788,905.53

6.其他费用
223,120.6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2,414,556.7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414,556.7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48,220,009.31
65,700,631.35
713,920,640.6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2,414,556.73
52,414,556.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5,327,903.04
4,982,537.08
30,310,440.1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97,316,755.84
50,076,504.66
347,393,260.50

 2.基金赎回款
-271,988,852.80
-45,093,967.58
-317,082,820.3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673,547,912.35
123,097,725.16
796,645,637.5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左季庆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左季庆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韩占锋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80号文《关于核准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22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1090605_03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4年7月24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申)购、赎回时,收取认(申)购费和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且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申)购时,不收取认(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首次募集规模为1,144,854,564.83份A类基金份额,179,903,798.13份C类基金份额。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类及C类收到的实收基金合计人民币1,324,758,362.96元,分别折合成A类和C类基金份额,合计折合1,324,758,362.9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基金管理人可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费率水平及其他具体规则,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投资,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包括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卖出。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6.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的有关规定,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30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于2015年3月30日,相关调整对本基金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
6.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5 税项
6.4.5.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6.4.5.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5.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变化情况。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国寿安保的最终控制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643,921.5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55,712.49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55,406.16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C
合计

建设银行
-
65,688.90
65,688.90

国寿安保
-
92,908.69
92,908.69

合计
-
158,597.59
158,597.59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C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91,823,691.48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24,213,075.06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16,036,766.54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9.64%
-

注:基金管理人申购本基金的费率与本基金法律文件规定一致。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
集团公司
50,003,500.00
8.47%
100,003,500.00
17.05%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
中国人寿
150,007,000.00
25.40%
200,007,000.00

34.11%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2015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746,613.57
57,891.90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8 期末(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1.1.1 受限证券类别:可交换债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132002
15天集EB
2015-6-11
2015-7-2
未上市
100
100
11,210
1,121,000
1,121,000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39,899,590.1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01354003
13湘投MTN001
2015-07-02
101.37
200,000
20,274,000.00

101451036
14兴发MTN002
2015-07-02
102.51
200,000
20,502,000.00

101458006
14闽漳龙MTN001(3年期)
2015-07-02
103.54
200,000
20,708,000.00

101466008
14鲁信MTN001
2015-07-02
104.03
300,000
31,209,000.00

101469004
14湘经开MTN002
2015-07-02
107.09
200,000
21,418,000.00

101472007
14萧山水务MTN001
2015-07-02
104.04
200,000
20,808,000.00

101480003
14营口沿海MTN001
2015-07-02
98.86
200,000
19,772,000.00

合计



1,500,000
154,691,000.00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338,600,000.00元,分别于2015年7月1日和2015年7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8,737,557.16
3.79


其中:股票
48,737,557.16
3.79

2
固定收益投资
1,155,829,221.50
89.84


其中:债券
1,155,829,221.50
89.8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565,951.92
3.62

7
其他资产
35,373,706.69
2.75

8
合计
1,286,506,437.27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8.40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848,596.00
1.1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39,888,762.76
5.01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8,737,557.16
6.12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4,012,954
39,888,762.76
5.01

2
000089
深圳机场
784,450
8,848,596.00
1.11

3
600023
浙能电力
20
198.40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37,400,731.28
5.24

2
601318
中国平安
35,816,780.59
5.02

3
000089
深圳机场
25,163,825.28
3.52

4
601988
中国银行
17,434,663.91
2.44

5
600028
中国石化
12,039,755.50
1.69

6
600023
浙能电力
7,937,024.00
1.11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6,166,188.60
5.07

2
601988
中国银行
19,925,269.89
2.79

3
000089
深圳机场
16,141,882.94
2.26

4
600028
中国石化
12,790,917.75
1.79

5
600023
浙能电力
8,028,043.00
1.12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35,792,780.5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93,052,302.18

注:本项的"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20,232,000.00
15.0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20,232,000.00
15.09

4
企业债券
647,310,784.50
81.2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可转债
57,537,437.00
7.22

7
中期票据
330,749,000.00
41.52

8
其他
-
-

9
合计
1,155,829,221.50
145.09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50203
15国开03
500,000
49,735,000.00
6.24

2
140444
14农发44
400,000
40,140,000.00
5.04

3
124428
13粤垦债
300,000
31,761,000.00
3.99

4
132001
14宝钢EB
171,460
31,708,097.80
3.98

5
101466008
14鲁信控MTN001
300,000
31,209,000.00
3.9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2,741.0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934,482.6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1,392,999.62

5
应收申购款
3,483.3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5,373,706.69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
205
2,881,434.50
572,649,821.74
96.95%
18,044,251.41
3.05%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C
148
559,823.24
69,258,635.73
83.59%
13,595,203.47
16.41%

合计
353
1,908,067.74
641,908,457.47
95.30%
31,639,454.88
4.7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
300,985.06
0.05%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C
142,777.84
0.17%


合计
443,762.90
0.07%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
0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
0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C
0


合计
0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和本基金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A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7月24日)基金份额总额
1,144,854,564.83
179,903,798.1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86,370,199.52
61,849,809.7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82,469,847.24
114,846,908.6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78,145,973.61
93,842,879.1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90,694,073.15
82,853,839.20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申银万国
2
93,052,302.18
100.00%
84,715.35
100.00%


注:本报告期无新增或退租交易席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综合实力较强、市场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4)研究实力较强,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要求提供定制研究报告;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
(5)具有丰富的投行资源和大宗交易信息,愿意积极为我公司提供相关投资机会,能够对公司业务发展形成支持;
(6)具有费率优势,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易环境,能提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7)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公司根据上述标准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公司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比例

申银万国
476,530,007.61
100.00%
19,982,300,000.00
100.00%
-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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