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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货币A(00050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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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08955 | ||||||||
基金代码 | 000505 | ||||||||
公告日期 | 2015-08-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5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629,574,091.6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货币A 国寿安保货币B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505 000506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27,740,968.10份 29,301,833,123.51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与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并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彬 蒋松云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95588 传真 010-50850776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国寿安保货币A 国寿安保货币B 本期已实现收益 9,595,479.99 456,035,919.30 本期利润 9,595,479.99 456,035,919.30 本期净值收益率 2.1492% 2.271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27,740,968.10 29,301,833,123.5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 1.00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 累计净值收益率 6.8547% 7.2259%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国寿安保货币A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A级)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901% 0.0031% 0.1110% 0.0000% 0.1791% 0.0031% 过去三个月 0.9587% 0.0056% 0.3366% 0.0000% 0.6221% 0.0056% 过去六个月 2.1492% 0.0071% 0.6695% 0.0000% 1.4797% 0.0071% 过去一年 4.7972% 0.0053% 1.4610% 0.0000% 3.3362% 0.0053%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4年01月20日-2015年06月30日) 6.8547% 0.0049% 1.9492% 0.0000% 4.9055% 0.0049% (2)国寿安保货币B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B级)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099% 0.0031% 0.1110% 0.0000% 0.1989% 0.0031% 过去三个月 1.0195% 0.0056% 0.3366% 0.0000% 0.6829% 0.0056% 过去六个月 2.2712% 0.0071% 0.6695% 0.0000% 1.6017% 0.0071% 过去一年 5.0704% 0.0053% 1.4610% 0.0000% 3.6094% 0.0053%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4年01月20日-2015年06月30日) 7.2259% 0.0049% 1.9492% 0.0000% 5.2767% 0.0049% 注: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并按月结转为基金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月20日-2015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20日生效。按照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三)投资范围、(五)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20日生效。按照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三)投资范围、(五)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于2013年10月29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88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4.97%。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10只开放式基金,包括4只货币型基金、4只股票型基金及2只债券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黄力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1月20日 - 5年 黄力先生,硕士,中国籍。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现任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经济相对疲弱,通胀增速低位徘徊。央行持续降息、降准刺激经济,银行间市场资金充足,资金利率偏低。大类资产配置不利于现金及固定收益类品种,股票市场经历了上半年大部分时间的火爆行情,6月下半月开始深度回调。IPO的节奏从一月一次改为一月两次,对货币市场的冲击频率增大。上半年货币市场整体收益大幅下降,二季度较一季度下降了200BP左右,新增配置部分资产收益率将大幅拉低存量收益率。 本基金上半年投资中,特别注重流动性风险的控制,确保客户赎回需求。具体品种的投资选择中,我们在预定到期日内以投资相对价值较高的同业存款为主,保持了较高的静态收益率,并且缩短账户平均剩余期限,以利于在未来收益上行时把握投资机会。平衡流动性与收益性的要求,灵活运用杠杆,整体杠杆率有所降低。通过积极交易在保证申赎资金流动性的基础上尽量做到收益平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1492%,B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271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69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下半年,宏观经济依然难有起色,通胀水平虽有猪肉价格等因素的扰动,但仍将会保持低位。在股市大幅调整的背景下,货币政策将保持稳中偏松。IPO暂停以后,大量资金急需找到突破口,货币市场可能是其阶段性停留的地方,因此,预计货币市场收益将继续保持低位。IPO重启、美国加息等事件在下半年大概率会发生,投资中,我们将继续以保持账户流动性为第一要务,严格控制投资品到期时点,应对季节性规模波动。同时,我们密切关注债券交易性机会,积极应对股票市场的大幅波动其对货币基金可能的影响。我们的目标是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和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按月结转为基金份额,使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分配收益465,631,399.29元,其中A类份额分配收益9,595,479.99元,B类份额分配收益456,035,919.30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0,680,047,351.90 4,150,999,833.27 结算备付金 42,500.00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768,577,251.01 10,440,838,181.77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1,708,577,251.01 10,180,838,181.7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60,000,000.00 260,000,000.00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60,000,45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257,977,073.72 214,411,712.3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620,190.73 36,121,374.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2,968,222,317.36 14,842,413,601.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325,095,747.45 934,997,997.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9,536,079.03 4,879,833.80 应付托管费 2,889,720.90 1,478,737.54 应付销售服务费 357,401.54 248,365.07 应付交易费用 165,678.25 192,112.3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292,471.66 189,400.88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11,126.92 223,000.00 负债合计 3,338,648,225.75 942,209,447.1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9,629,574,091.61 13,900,204,154.37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629,574,091.61 13,900,204,154.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968,222,317.36 14,842,413,601.53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为29,629,574,091.61份,其中,货币市场基金A级的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0元,份额为327,740,968.10份;货币市场基金B级的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0元,份额为29,301,833,123.5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月20日合同生效日-2014年06月30日 一、收入 536,934,211.23 415,181,880.97 1.利息收入 491,617,047.33 405,705,847.4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00,137,685.81 317,987,883.11 债券利息收入 181,369,174.32 86,806,906.3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4,636,225.45 860,712.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473,961.75 50,345.6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5,317,163.90 9,453,533.5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5,317,163.90 9,453,533.5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0.00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22,500.00 减:二、费用 71,302,811.94 51,225,497.10 1.管理人报酬 36,025,425.88 22,252,265.77 2.托管费 10,916,795.66 6,743,110.77 3.销售服务费 1,627,634.56 1,511,167.61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22,449,413.32 20,463,353.1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2,449,413.32 20,463,353.12 6.其他费用 283,542.52 255,599.8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65,631,399.29 363,956,383.8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5,631,399.29 363,956,383.87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900,204,154.37 - 13,900,204,154.3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65,631,399.29 465,631,399.2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5,729,369,937.24 - 15,729,369,937.2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6,031,137,074.03 - 76,031,137,074.03 2.基金赎回款 -60,301,767,136.79 - -60,301,767,136.7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465,631,399.29 -465,631,399.2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9,629,574,091.61 - 29,629,574,091.61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20日合同生效日-2014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870,457,430.54 - 11,870,457,430.5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63,956,383.87 363,956,383.8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302,230,822.29 - 5,302,230,822.2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2,757,836,253.74 - 42,757,836,253.74 2.基金赎回款 -37,455,605,431.45 - -37,455,605,431.4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63,956,383.87 -363,956,383.8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172,688,252.83 - 17,172,688,252.8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左季庆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左季庆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韩占锋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626号文《关于核准国寿安保货币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1090605_01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2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1,870,457,430.5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适用于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份额在500万份以下的持有人,B级基金份额适用于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份额在500万份以上(含500万)的持有人。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中期票据;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6.4.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4.2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5 税项 6.4.5.1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5.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人寿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母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人寿资产的最终控制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不动产") 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 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人寿电商") 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7.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7.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债券回购交易。 6.4.7.1.4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月20日合同生效日-2014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6,025,425.88 22,252,265.77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66,837.72 1,365,577.94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月20日合同生效日-2014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916,795.66 6,743,110.77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寿安保货币A 国寿安保货币B 合计 国寿安保基金 239,833.40 1,032,822.30 1,272,655.70 工商银行 267,290.91 6,772.50 274,063.41 合计 507,124.31 1,039,594.80 1,546,719.11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月20日合同生效日-2014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寿安保货币A 国寿安保货币B 合计 国寿安保基金 138,310.29 591,560.15 729,870.44 工商银行 711,551.81 19,363.00 730,914.81 合计 849,862.10 610,923.15 1,460,785.25 注: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工商银行 - - - - 4,800,000,000.00 292,082.19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月20日合同生效日-2014年0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 - - - - - -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月20日合同生效日-2014年06月30日 国寿安保货币A 国寿安保货币B 国寿安保货币A 国寿安保货币B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4,674,880.26 137,306,231.85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4,600,000.00 505,655,115.31 1,486,307.11 642,728,258.44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9,274,880.26 532,600,000.00 - 317,400,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110,361,347.16 1,486,307.11 325,328,258.44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37% 0.28% 1.96% 注:报告期内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和基金份额升降级调增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升降级调减份额。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寿安保货币B 人寿资产 322,723,981.93 1.09% 228,351,562.48 1.64% 国寿安保货币B 集团公司 4,547,585,196.74 15.35% - - 国寿安保货币B 中国人寿 1,566,802,583.25 5.29% 5,028,980,544.11 36.18% 国寿安保货币B 人寿电商 197,518,170.97 0.67% 477,849,195.06 3.44% 国寿安保货币B 国寿不动产 - - 80,795,958.48 0.58%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月20日合同生效日-2014年06月30日 期末 余额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期末 余额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工商银行 4,047,351.90 44,342.92 38,530,411.15 745,392.7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20日合同生效日-2014年0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发行 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张) 总金额 工商银行 011409001 14国电集SCP001 一级市场分销 1,000,000.00 100,000,000.00 工商银行 011437003 14中建材SCP003 一级市场分销 300,000.00 30,000,000.00 工商银行 041453047 14武钢CP001 一级市场分销 1,000,000.00 100,000,000.00 工商银行 011437005 14中建材SCP005 一级市场分销 3,000,000.00 299,700,000.00 工商银行 011479002 14浙交投SCP002 一级市场分销 1,500,000.00 150,000,000.00 工商银行 041455019 14苏广播CP001 一级市场分销 1,500,000.00 150,000,000.00 工商银行 011490002 14苏交通SCP002 一级市场分销 3,000,000.00 300,000,0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直接通过关联方购入证券。 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8 期末(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325,095,747.4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20229 12国开29 2015-07-01 100.03 5,000,000.00 500,150,000.00 090205 09国开05 2015-07-01 100.24 4,000,000.00 400,960,000.00 110402 11农发02 2015-07-01 100.08 3,800,000.00 380,304,000.00 130317 13进出17 2015-07-01 100.18 2,000,000.00 200,360,000.00 071511006 15国信证券CP006 2015-07-02 99.99 2,000,000.00 199,980,000.00 011420007 14中铝SCP007 2015-07-02 100.65 1,600,000.00 161,040,000.00 130233 13国开33 2015-07-01 99.97 1,400,000.00 139,958,000.00 130326 13进出26 2015-07-01 100.65 1,100,000.00 110,715,000.00 130211 13国开11 2015-07-01 100.14 1,100,000.00 110,154,000.00 011517006 15华电SCP006 2015-07-02 100.04 1,100,000.00 110,044,000.00 130202 13国开02 2015-07-01 100.59 1,000,000.00 100,590,000.00 071533003 15华融证券CP003 2015-07-02 100.25 1,000,000.00 100,250,000.00 011599345 15京能洁能SCP003 2015-07-02 99.97 1,500,000.00 149,955,000.00 041561021 15中电投CP002 2015-07-02 99.80 1,500,000.00 149,700,000.00 041553031 15沪豫园CP001 2015-07-02 99.78 1,000,000.00 99,780,000.00 100312 10进出12 2015-07-01 100.66 800,000.00 80,528,000.00 130241 13国开41 2015-07-01 100.33 700,000.00 70,231,000.00 041462025 14天药集CP002 2015-07-02 100.94 500,000.00 50,470,000.00 140230 14国开30 2015-07-01 100.48 500,000.00 50,240,000.00 080309 08进出09 2015-07-01 100.44 500,000.00 50,220,000.00 100225 10国开25 2015-07-01 100.15 400,000.00 40,060,000.00 110212 11国开12 2015-07-01 99.90 390,000.00 38,961,000.00 130342 13进出42 2015-07-01 101.20 300,000.00 30,360,000.00 120239 12国开39 2015-07-01 100.33 300,000.00 30,099,000.00 100413 10农发13 2015-07-01 100.27 200,000.00 20,054,000.00 041567001 15烟打捞CP001 2015-07-02 99.80 100,000.00 9,980,000.00 合计 33,790,000.00 3,385,143,000.00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1,768,577,251.01 35.70 其中:债券 11,708,577,251.01 35.51 资产支持证券 60,000,000.00 0.18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60,000,450.00 0.7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0,680,047,351.90 62.73 4 其他各项资产 259,597,264.45 0.79 5 合计 32,968,222,317.36 100.00 7.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9.3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3,325,095,747.45 11.2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7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0.51 11.22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23.3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8.4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0.24 - 4 90天(含)—180天 31.5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6.5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10.39 11.22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546,439,446.04 8.5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546,439,446.04 8.59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142,168,302.59 30.85 6 中期票据 19,969,502.38 0.07 7 其他 - - 8 合计 11,708,577,251.01 39.52 9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70,514,434.10 0.24 7.5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0229 12国开29 5,000,000 499,893,534.62 1.69 2 090205 09国开05 4,000,000 401,342,026.39 1.35 3 110402 11农发02 3,800,000 381,095,404.50 1.29 4 071502003 15国泰君安CP003 3,000,000 300,000,000.00 1.01 5 071516004 15华泰证券CP004 3,000,000 299,993,303.77 1.01 6 011420008 14中铝SCP008 3,000,000 299,993,283.13 1.01 7 011474006 14陕煤化SCP006 3,000,000 299,981,566.17 1.01 8 041555017 15陕煤化CP002 3,000,000 299,915,905.94 1.01 9 041554026 15国电集CP002 3,000,000 299,884,150.83 1.01 10 071502005 15国泰君安CP005 3,000,000 299,743,634.83 1.01 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2042%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578%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125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 (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489210 14京元2A1 600,000.00 60,162,000.00 0.20 注:本基金持有的证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因此证券的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可能不相等。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为人民币1.00元。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7.8.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在每个交易日均未超过日基金资产净值20%。 7.8.3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257,977,073.72 4 应收申购款 1,620,190.73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59,597,264.45 7.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国寿安保货币A 4,990 65,679.55 167,632,845.97 51.15% 160,108,122.13 48.85% 国寿安保货币B 127 230,723,095.46 29,290,596,134.07 99.96% 11,236,989.44 0.04% 合计 5,117 5,790,419.01 29,458,228,980.04 99.42% 171,345,111.57 0.58%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国寿安保货币A 1,728,517.52 0.53% 国寿安保货币B - - 合计 1,728,517.52 0.0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寿安保货币A 10~50 国寿安保货币B 0 合计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寿安保货币A 0~10 国寿安保货币B 0 合计 0~1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国寿安保货币A 国寿安保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月20日)基金份额总额 977,743,774.95 10,892,713,655.5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86,703,417.61 13,413,500,736.7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153,997,099.12 74,877,139,974.9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312,959,548.63 58,988,807,588.16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7,740,968.10 29,301,833,123.51 注:本期申购中包含基金份额升降级调增和红利再投份额,本期赎回中含基金份额升降级调减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债券成交金额 债券交易占当期成交总额的比例 债券回购成交金额 债券回购交易占当期成交总额的比例 权证交易成交金额 权证交易占当期成交总额的比例 应支付券商的佣金 应支付券商的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备注 银河证券 2 - - 116,400,000.00 100.00%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综合实力较强、市场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4)研究实力较强,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要求提供定制研究报告;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 (5)具有丰富的投行资源和大宗交易信息,愿意积极为我公司提供相关投资机会,能够对公司业务发展形成支持; (6)具有费率优势,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易环境,能提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7)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公司根据上述标准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公司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在0.5%(含)以上的情况。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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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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