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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A(00659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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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087043 | ||||||||
基金代码 | 006597 | ||||||||
公告日期 | 2024-10-0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F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0月8日起对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F类基金份额,据此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并更新了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F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F类基金份额,F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01%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增加F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成A类、C类、E类和F类四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现有的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C类、E类或F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如下: 基金名称 A类份额基金代 码 C类份额 基金代码 E类份额 基金代码 F类份额 基金代码 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597 006598 014217 022176 2、本基金新增F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续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00% 对F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F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3、F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F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5、F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0.01份。登记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赎回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登记机构或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新增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的时间安排 自2024年10月8日起,本基金新增F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 本基金新增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F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附件一:《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 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47、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等的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8、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9、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F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 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 情况 4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 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0、销售服务费:指从相应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1、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 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6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八、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 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 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 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 不同,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 独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 不同, 本基金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 独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如开通互相转换业务, 相关约定见届时公 告。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明。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 额类别的销售、或者降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 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 降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 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 的发售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1、认购费用 本基金分为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 认购费用,认购C类和E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用,认购C类和E类基金份额时不支 付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 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和E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1、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 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 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 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 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 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 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 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 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 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 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20%的部分,可以 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但是,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 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20%的部分, 可以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一并办理。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但是,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邱军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 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 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从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3、从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3、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F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F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F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 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经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个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 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和E类基金份额 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 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在收 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 附件二:《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 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基金 托管协 议当事 人 (一)基金管理人 ……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 大厦16层-19层 法定代表人:邱军 (一)基金管理人 ……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 厦15-20层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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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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