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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浩升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混合(FOF)A(01673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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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086958 | ||||||||
基金代码 | 016731 | ||||||||
公告日期 | 2024-10-0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南方浩升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 南方浩升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南方浩升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0月10日起,调低旗下南方浩升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16731,C类基金代码:016732)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8%调低至0.4%,托管费年费率由0.15%调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二部分 释义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 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4年10月10日起生效,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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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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