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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消费ETF(51063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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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086840 | ||||||||
基金代码 | 510630 | ||||||||
公告日期 | 2024-10-0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 ||||||||
信息全文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上证主要消费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扩位简称:消费30ETF,交易代码: 51063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 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后续本基金将根据溢价率情况采取临 时停牌等措施,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 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 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 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 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 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 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 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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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提示性公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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