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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兴利债券A(02151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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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085239 | ||||||||
基金代码 | 021517 | ||||||||
公告日期 | 2024-09-30 | ||||||||
编号 | 6 | ||||||||
标题 | 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
信息全文 | 编制日期: 2024 年 9 月 29 日 送出日期: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华兴利债券 基金代码 021517 下属基金简称 兴华兴利债券 A 下属基金代码 021517 基金管理人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吕智卓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4-08-17 崔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7-2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 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 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 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 存款)、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 票、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全市场的股票型 ETF 及 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 QDII 基金、香港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第2页 共6页 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非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全市场的股票型 ETF 除外)),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 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本基金投资于公募基金的比例为基金资 产净值的 0-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 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 6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 比例均不低于 60%的混合型基金。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3、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 资策略; 4、股票投资策略; 5、基金投资策略; 6、衍生品投资策略。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 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恒生指数(人民币)收 益率*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 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无历史数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 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无历史数据。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 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用 M<1,000,000 0.60% - 1,000,000≤M<3,000,000 0.40% - 3,000,000≤M<5,000,000 0.20% - M≥5,000,000 1,000 元/笔 -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0.80% -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第3页 共6页 1,000,000≤M<3,000,000 0.50% - 3,000,000≤M<5,000,000 0.30% - M≥5,000,000 1,000 元/笔 - 赎回费 N<7 天 1.50% - N≥7 天 0.00% - 注: (1)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须按每次认购、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认购费、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 费用。 (3)本基金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 于持续持有期长于 7 日(含)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 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 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 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 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 本基金费用类别、费用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 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 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 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第4页 共6页 (1)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因此股市、债市的变化将影响到 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虽然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配置,但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 风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会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 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 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 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 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 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与可预防 性等特征。其风险主要有市场价格风险、系统风险、流动性风险、制度性风险以及技术系统风险等。 (4)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 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 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资产净值带来不 利影响或损失。 (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 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 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 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 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 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3)境外市场的风险 ①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 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 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②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a.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 动。 b.只有境内、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开通港股通交易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 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c.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 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 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d.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 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 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 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 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第5页 共6页 e.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 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 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6)基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全市场的股票型 ETF 及基 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 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全市场的股票型 ETF 除外)。 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 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 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受所投资基金的影响。 本基金除了承担投资其他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 他基金(ETF 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 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等)外,还须承担本基金本身的管理费、托管 费和销售费用(其中不收取基金财产中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的管理费、本基金托管人托 管的其他基金部分的托管费),因此,本基金最终获取的回报与直接投资于其他基金获取的回报存在差异。 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 本基金可能面临集中度风险、被投资基金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被投资基金风格偏离风险以及被投资基金 引起的流动性风险。 (7)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 价格波动风险。 (8)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 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 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 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 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 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 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9)在基金管理人在结合分析宏观、微观分析和市场失衡的特点选择具体的投资策略过程中,可能限于 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偏差,致使本基金的业绩表 现不一定领先于市场平均水平。 债券品种配置风险是指由于当利率的波动或是债券信用级别的变化导致不同债券品种利差发生变化时, 基金在配置不同比例的资金购买不同品种的债券而隐含的风险。 (10)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人,其因红利再投 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自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持有时间,并于该基金份额赎回时按照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的约 定选择适用的赎回费率并计算赎回费,敬请投资人留意。 2、其他风险: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 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证监许可 [2024]662 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第6页 共6页 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 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xinghuafund.com.cn][客服电话: 400-067-8815] 《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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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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