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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沪深300增强策略ETF(56130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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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084687 | ||||||||
基金代码 | 561300 | ||||||||
公告日期 | 2024-09-30 | ||||||||
编号 | 3 | ||||||||
标题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国泰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国泰沪深300增强策略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沪深300增 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 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0月8日起调 低国泰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管理费率,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 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低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由1.00%调低至0.50%。 二、对基金合同内容的修改 根据上述调整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中“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部分进行修改,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基金合同的具 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自2024年10月8日起生效。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管理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 关业务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 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附件:《国泰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法定代表人:邱军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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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费用,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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