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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新趋势混合C(00555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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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083852 | ||||||||
基金代码 | 005553 | ||||||||
公告日期 | 2024-09-28 | ||||||||
编号 | 4 | ||||||||
标题 | 富兰克林国海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新趋势混合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富兰克林国海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新趋 势混合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9月26日 送出日期:2024年9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国富新趋势混合基金代码005552 下属基金简称国富新趋势混合C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05553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2月8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8年9月8日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沈竹熙 证券从业日期2010年5月15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4年9月28日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高燕芸 证券从业日期2013年10月8日 注:自2024年9月28日起,杜飞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章了解详细情况。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力求实现基 投资目标 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 投资范围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 富兰克林国海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新趋势混合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投资沪港通机制和深港通机制下港股通允许 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如港股通的股票范围增加、减少或 变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可依据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规定。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二)股票投资策略;(三)债券投资策略;(四)股票申购 主要投资策略 策略;(五)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x30%+恒生指数收益率x20%+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全价)x5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以上为报告期末各资产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富兰克林国海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新趋势混合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N<7天1.50% 赎回费7天≤N<30天0.50% N≥30天0.00% 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别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 0.30%销售机构 务费 审计费 15,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用 信息披 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其他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 相关服务机构 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的审计费用和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富兰克林国海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新趋势混合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国富新趋势混合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28%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如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的面临的主要风险 本基金的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存托 凭证投资风险、其他风险。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 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 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 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2、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 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 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 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 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者本基金需要被动卖出中小企业私募债时, 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以较好的价格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 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 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 在内的各项风险。 4、港股投资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但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 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 潜在风险。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由 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 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2)香港市场风险 与内地A股市场相比,港股市场上外汇资金流动更为自由,海外资金的流动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 港股价格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本基金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 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风险相对更大。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 富兰克林国海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新趋势混合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3)香港交易市场制度或规则不同带来的风险 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 于如下特殊风险: 1)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时对个股不 设涨跌幅限制,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 2)只有内地与香港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 交易日;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可能停市,投 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 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 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香港市场,基于两地市场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 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而给投资者带来流动性风 险,同时也存在不能及时调整基金资产组合中A股和港股投资比例,造成比例超标的风险。 5)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 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在交易所认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时,上市公司方可采取停牌措施。此外, 不同于内地A股市场的停牌制度,香港联合交易所对停牌的具体时长并没有量化规定,只是确定了“尽量 缩短停牌时间”的原则;同时与A股市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在证券简称前加入相 应标记(例如,ST及*ST等标记)以警示投资者风险的做法不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市场没有风险警示板,香 港联合交易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的主导权,使得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较A股市场相对复杂。因该等制度性差异,本基金可能存在因所持个股遭遇非预期 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给基金带来损失的风险。 (4)港股通制度限制或调整带来的风险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存在若干交易限制,该等限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本基金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 所持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资产估值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以及现行的港股通规则调 整所带来的相应风险。 (5)基金资产投资港股标的比例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4、科创板股票的特有风险 (1)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行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板不同,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 制度更为灵活,可能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2)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有一定的门槛要求,科创板的投资者可能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机构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将会造成市场的流动性风险。科创板可能采用摇号抽签方式 对于参与网下申购中签的账户进行获配股份的一定时间内的锁定机制,锁定期间获配的股份无法进行交易, 存在流动性风险。 (3)退市风险。科创板退市的标准、程序和执行较主板更为严格: 1)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市公司出现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的情 形,将直接导致退市; 2)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程序,因此存在对应当退市的企业直接终止上 市的情形; 3)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 富兰克林国海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新趋势混合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时,可能会直接导致退市。 (4)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 (5)境外企业风险。在境外注册的红筹企业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在科创板上市,其在信息披露、 分红派息等方面可能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在差异。 (6)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 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着。 (7)政策风险。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 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7年8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7】1549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8日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 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地区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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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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