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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果消费机遇混合发起式(02222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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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082501 | ||||||||
基金代码 | 022223 | ||||||||
公告日期 | 2024-09-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泉果消费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泉果消费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泉果消费机遇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2223 基金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9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泉果消费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泉果消费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约定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1256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4年9月25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年9月2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000,559.0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277.87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10,000,559.03 利息结转的份额 277.87 合计 10,000,836.9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2,403,144.3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4.03% 泉果消费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9月25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2,403,144.34份,适用费率0.8%,费率优惠后的实际费率为0.08%。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7,597,692.5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5.9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年9月27日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 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 万份以上。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2,403,144.34 24.03% 2,403,144.34 24.03%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1,598,525.90 15.98% 1,598,525.90 15.98% 3年 基金经理等人员 5,999,166.66 59.99% 5,999,166.66 59.99% 3年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836.90 100.00% 10,000,836.90 100.00% 3年 注: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有份额合并统计在“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项下,未在“基金管理人股 东”项下重复统计。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 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 理人的网站(www.qgfund.com)、“泉果基金”APP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58-6599)查询交易确认 泉果消费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情况。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运作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 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及投资人员的过往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相适。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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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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