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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新动力混合A(00048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07652
基金代码 000480
公告日期 2015-08-27
编号 1
标题 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8月27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1月1日起至6月30 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红新动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480

前端交易代码
0004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71,201,767.5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把握中国经济转型期的一些大趋势,深入挖掘隐藏在大趋势下的投资机会,严控风险,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经济发展中的大趋势为投资主线,力求挖掘孕育在大趋势下的投资机会,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管理人通过定性和半定量的比较大类资产之间的风险收益比,在符合基金合同的情况下,在大类资产之间做一个相对最优的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唐涵颖
蒋松云


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dfham.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95588

传真
021-63326981
010-66105798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dfham.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层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年1月1日 - 2015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84,516,422.63

本期利润
711,177,250.9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754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1.7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5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659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76,950,805.9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040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4 年1 月28 日生效。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本期”指2015年1月1日 - 2015年6月30日。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42%
2.89%
-5.14%
2.44%
-1.28%
0.45%

过去三个月
25.93%
2.43%
8.09%
1.83%
17.84%
0.60%

过去六个月
51.75%
2.01%
18.99%
1.58%
32.76%
0.43%

过去一年
117.22%
1.62%
69.62%
1.29%
47.60%
0.3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17.00%
1.39%
68.72%
1.15%
48.28%
0.24%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28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2014年1月28日-2015年6月30日。
2、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t日收益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70% *[t日沪深300指数/( t-1日沪深300指数)-1] +30%* [t日中国债券总指数/(t-1日中国债券总指数)-1];
其中,t=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t日至T日的期间收益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1+)]-1
其中,T=2,3,4,...;  (1+ )表示t日至T日的(1+ )数学连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于2014年1月28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即从2014年1月28日起至2014年7月27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8日,是国内首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年8月,公司成为首家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十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达治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监、权益研究部总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1月28日
-
13年
硕士,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总部研究员;东方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研究部副总监兼投资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监、权益研究部总监兼东方红新动力、东方红产业升级、东方红睿丰、东方红睿元、东方红中国优势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披露之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等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上涨26.58%,创业板指数上涨94.23%。计算机(116.36%)、轻工(104.96%)、纺织服装(96.82%)涨幅居前;非银金融(0.88%)、银行(7.98%)、有色金属(39.8%)涨幅落后。本产品坚持价值精选的策略,尤其是在6月初开始逐步卖出高估的成长股而买入相对涨幅小的大蓝筹,取得了一定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2.040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2.128 元。本报告期,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51.7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9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随着6月中旬开始清理股市的场外配资,市场进行了去杠杆的进程,到7月初逐步演化为流动性危机,但随着政府的强力介入,政策底一览无余,投资者预期也开始稳定,货币宽松的环境依然存在,目前阶段市场正在寻求市场底的过程中,另一方面,我们也欣喜的看到经过巨幅调整后,很多优秀的公司投资价值开始显现。市场的大幅下跌,恰恰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以比较便宜的价格投资优秀公司的机会。
站在目前时点,我们认为市场将会分化,风险偏好将下降,更多的目光和资金将会分配给那些有基本面支撑、敢于创新的优秀公司。下季本管理人将逐步加大以下几个方向的配置:一是这轮调整跌幅较大的优秀成长股;二是在行业中处于龙头地位且估值相对合理的二线蓝筹。市场的分化,也给一贯坚持深入调研、研究挖掘具有核心竞争力优质标的的我们更多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工作决策会议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公告 2015 年度第 1 次分红,分红对象为2015 年 1 月 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88元,共计派发红利 65,725,460.32 元,其中红利再投 8,041,185.02 元,现金分红 57,684,275.30元。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1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65,725,460.32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66,424,019.10
14,059,874.50

结算备付金
18,510,039.33
12,590,305.13

存出保证金
15,261,852.78
581,861.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44,175,689.18
482,518,241.92

其中:股票投资
1,637,000,281.38
482,518,241.9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175,407.8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70,136,891.05
3,437,009.56

应收利息
91,440.90
50,478.3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895,101.85
4,699,995.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918,495,034.19
517,937,766.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607,526.75

应付赎回款
136,340,375.50
6,665,417.56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43,427.87
627,679.84

应付托管费
440,571.31
104,613.2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596,938.12
536,306.9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522,915.43
412,682.81

负债合计
141,544,228.23
9,954,227.1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71,201,767.56
355,352,510.64

未分配利润
905,749,038.40
152,631,028.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76,950,805.96
507,983,539.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18,495,034.19
517,937,766.29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2.040元,基金份额总额871,201,767.5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一、收入
732,449,994.05
9,871,820.59

1.利息收入
591,350.64
3,744,654.6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90,939.37
1,512,955.99

债券利息收入
411.27
392,455.4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839,243.3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95,963,414.51
2,853,433.2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69,559,757.49
-7,953,823.8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4,773,708.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13,627,440.00
-

股利收益
12,776,217.02
6,033,548.9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6,660,828.31
2,875,312.88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9,234,400.59
398,419.75

减:二、费用
21,272,743.11
12,215,939.77

1.管理人报酬
12,097,305.79
6,939,347.25

2.托管费
2,016,217.60
1,156,557.88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6,963,598.02
3,951,231.25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195,621.70
168,803.3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11,177,250.94
-2,344,119.1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11,177,250.94
-2,344,119.1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 至 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55,352,510.64
152,631,028.46
507,983,539.1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11,177,250.94
711,177,250.9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15,849,256.92
107,666,219.32
623,515,476.2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79,508,495.00
1,153,192,660.30
2,932,701,155.30

2.基金赎回款
-1,263,659,238.08
-1,045,526,440.98
-2,309,185,679.0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5,725,460.32
-65,725,460.3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71,201,767.56
905,749,038.40
1,776,950,805.9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45,371,169.07
-
1,145,371,169.0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344,119.18
-2,344,119.1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53,970,255.60
1,288,286.92
-152,681,968.6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223,278.51
-23,309.79
3,199,968.72

2.基金赎回款
-157,193,534.11
1,311,596.71
-155,881,937.4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91,400,913.47
-1,055,832.26
990,345,081.21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28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陈光明______ ______任莉______ ____詹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27号文)核准,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28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22日向社会公开募集, 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认购资金1,144,927,618.60元,利息转份额443,550.47元,募集规模为1,145,371,169.07份。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基金投资收益于新动力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不完全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自2015年3月30日起,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3,320,279,566.14
67.56%
2,747,169,341.10
100.0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28日。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
-
507,153,125.56
100.0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28日。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
-
3,940,100,000.00
100.0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28日。
6.4.8.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3,022,782.60
72.74%
464,205.63
29.07%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2,501,021.08
100.00%
363,974.01
100.00%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28日。
2、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买(卖)证管费等)。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本公司因作为证券公司子公司尚未获得在沪深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此事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等待进一步指示与解决;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在深证交易所获得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并已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开展交易单元租用事宜。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2,097,305.79
6,939,347.2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416,203.13
-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实际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以本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016,217.60
1,156,557.88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内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66,424,019.10
484,607.91
205,695,944.97
1,450,097.8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需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 2015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002292
奥飞动漫
2015年5月18日
重大事项停牌
37.27
-
-
2,400,000
48,514,430.49
89,448,000.00
-

002557
洽洽食品
2015年6月29日
重大事项
16.38
2015年8月24日
14.74
999,861
21,515,348.25
16,377,723.18
-

注:本基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538,349,966.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05,825,723.18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均属于第一层次,本期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基金于2015年3月30日起改为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637,000,281.38
85.33


其中:股票
1,637,000,281.38
85.33

2
固定收益投资
7,175,407.80
0.37


其中:债券
7,175,407.80
0.3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84,934,058.43
9.64

7
其他各项资产
89,385,286.58
4.66

8
合计
1,918,495,034.19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994,730,117.38
55.9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68,320,000.00
3.8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3,228,992.00
5.8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216,510,000.00
12.18

K
房地产业
166,980,000.00
9.4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7,231,172.00
4.91

S
综合
-
-


合计
1,637,000,281.38
92.12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415
海康威视
3,800,000
170,240,000.00
9.58

2
000002
万 科A
11,500,000
166,980,000.00
9.40

3
600066
宇通客车
7,800,000
160,290,000.00
9.02

4
601318
中国平安
1,500,000
122,910,000.00
6.92

5
600271
航天信息
1,800,000
116,478,000.00
6.55

6
601233
桐昆股份
5,800,000
115,768,000.00
6.51

7
600887
伊利股份
5,200,000
98,280,000.00
5.53

8
600036
招商银行
5,000,000
93,600,000.00
5.27

9
002292
奥飞动漫
2,400,000
89,448,000.00
5.03

10
600373
中文传媒
3,640,700
87,231,172.00
4.91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177,940,195.05
35.03

2
600036
招商银行
143,783,612.75
28.30

3
601318
中国平安
122,361,264.56
24.09

4
002415
海康威视
122,316,131.13
24.08

5
600066
宇通客车
122,174,161.30
24.05

6
601818
光大银行
105,999,456.27
20.87

7
601233
桐昆股份
103,771,496.76
20.43

8
600887
伊利股份
98,119,840.13
19.32

9
600271
航天信息
96,391,747.44
18.98

10
600373
中文传媒
93,198,870.38
18.35

11
002251
步 步 高
86,778,623.00
17.08

12
600690
青岛海尔
69,395,983.08
13.66

13
600029
南方航空
60,060,152.30
11.82

14
600535
天士力
58,863,084.87
11.59

15
601336
新华保险
55,584,869.52
10.94

16
002292
奥飞动漫
54,577,966.15
10.74

17
600686
金龙汽车
53,811,928.48
10.59

18
002041
登海种业
53,644,888.91
10.56

19
002604
龙力生物
52,548,225.02
10.34

20
600115
东方航空
50,942,487.85
10.03

21
600585
海螺水泥
46,885,779.10
9.23

22
603699
纽威股份
45,709,371.02
9.00

23
002117
东港股份
44,590,663.09
8.78

24
000538
云南白药
44,151,068.85
8.69

25
600196
复星医药
44,058,353.72
8.67

26
600703
三安光电
43,528,756.58
8.57

27
600518
康美药业
41,414,586.03
8.15

28
002477
雏鹰农牧
39,870,037.77
7.85

29
000858
五 粮 液
38,596,803.44
7.60

30
002202
金风科技
36,358,248.26
7.16

31
300303
聚飞光电
35,762,831.92
7.04

32
600694
大商股份
35,447,739.80
6.98

33
603288
海天味业
31,642,677.18
6.23

34
600422
昆药集团
30,588,374.18
6.02

35
600277
亿利能源
30,053,687.94
5.92

36
002188
新 嘉 联
29,628,867.61
5.83

37
002008
大族激光
29,370,462.30
5.78

38
300017
网宿科技
28,117,347.13
5.54

39
002223
鱼跃医疗
23,657,950.10
4.66

40
000931
中 关 村
22,458,109.23
4.42

41
300005
探路者
22,007,555.20
4.33

42
002557
洽洽食品
21,515,348.25
4.24

43
601628
中国人寿
20,858,719.91
4.11

44
300028
金亚科技
19,919,922.60
3.92

45
600048
保利地产
18,124,047.40
3.57

46
000957
中通客车
16,642,999.92
3.28

47
002236
大华股份
13,992,886.22
2.75

48
600886
国投电力
13,388,420.96
2.64

49
300032
金龙机电
12,952,570.95
2.55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818
光大银行
103,725,014.00
20.42

2
600690
青岛海尔
93,380,531.96
18.38

3
002041
登海种业
91,497,978.99
18.01

4
002415
海康威视
89,356,057.61
17.59

5
601336
新华保险
89,189,051.81
17.56

6
002251
步 步 高
80,148,697.08
15.78

7
002604
龙力生物
75,808,159.87
14.92

8
002223
鱼跃医疗
73,682,674.66
14.50

9
600271
航天信息
71,826,232.08
14.14

10
600036
招商银行
68,184,035.68
13.42

11
601233
桐昆股份
65,543,910.32
12.90

12
600886
国投电力
64,353,202.57
12.67

13
603288
海天味业
63,478,241.02
12.50

14
300303
聚飞光电
63,279,137.49
12.46

15
600196
复星医药
63,004,085.09
12.40

16
600048
保利地产
62,404,765.11
12.28

17
600703
三安光电
61,789,417.14
12.16

18
600694
大商股份
60,894,399.87
11.99

19
601318
中国平安
56,891,682.64
11.20

20
002477
雏鹰农牧
51,454,766.72
10.13

21
600518
康美药业
51,325,785.47
10.10

22
603699
纽威股份
48,788,780.86
9.60

23
600585
海螺水泥
47,905,619.88
9.43

24
002117
东港股份
47,153,446.18
9.28

25
000538
云南白药
41,443,651.60
8.16

26
600686
金龙汽车
38,384,972.85
7.56

27
300017
网宿科技
36,677,911.94
7.22

28
600277
亿利能源
33,872,795.39
6.67

29
600422
昆药集团
30,749,916.00
6.05

30
002008
大族激光
30,065,773.16
5.92

31
600015
华夏银行
28,398,978.76
5.59

32
002157
正邦科技
26,386,053.96
5.19

33
002304
洋河股份
26,125,961.54
5.14

34
600115
东方航空
24,251,689.00
4.77

35
300028
金亚科技
24,126,840.10
4.75

36
000931
中 关 村
23,039,430.29
4.54

37
002202
金风科技
22,413,288.72
4.41

38
600373
中文传媒
22,232,694.74
4.38

39
300005
探路者
21,937,201.54
4.32

40
601628
中国人寿
20,230,389.95
3.98

41
000957
中通客车
16,565,376.96
3.26

42
300032
金龙机电
14,742,613.00
2.90

43
000002
万 科A
14,270,794.49
2.81

44
600887
伊利股份
14,257,218.36
2.81

45
002236
大华股份
13,552,006.19
2.67

46
000553
沙隆达A
12,835,332.28
2.53

47
600066
宇通客车
12,506,838.02
2.46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686,545,752.9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228,324,071.53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和“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7,175,407.80
0.40

8
其他
-
-

 9
合计
7,175,407.80
0.40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31
航信转债
49,380
7,175,407.80
0.40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卖)
合约市值(元)
公允价值变动(元)
风险说明

IF1507
IF1507
-100
-131,304,000.00
-2,277,180.00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2,277,18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13,627,44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2,277,180.00

注:买入持仓量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量以负数表示。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期,本基金持有的中国平安旗下子公司平安证券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 年 103 号),因平安证券出具的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及未审慎核查海联讯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投资决策,对上述股票继续保持跟踪研究。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大证券中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261,852.7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0,136,891.0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1,440.90

5
应收申购款
3,895,101.8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9,385,286.58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292
奥飞动漫
89,448,000.00
5.03
重大事项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4,558
35,475.27
86,339,575.88
9.91%
784,862,191.68
90.09%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3,038,881.50
0.3488%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以上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以上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月28日 )基金份额总额
1,145,371,169.0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55,352,510.6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779,508,495.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263,659,238.0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71,201,767.56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28日生效;
2、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本基金暂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5月22日发布公告,自2015年5月 21日起免去钱慧同志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的职务,并任命陈光明同志代行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职责。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2
3,320,279,566.14
67.56%
3,022,782.60
72.74%
-

长江证券
1
529,344,514.23
10.77%
376,046.24
9.05%
-

国泰君安
1
422,550,391.68
8.60%
300,180.37
7.22%
-

广发证券
1
400,621,699.55
8.15%
284,602.73
6.85%
-

中信建投
1
241,980,522.92
4.92%
171,903.15
4.14%
-

注:1、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如有)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行;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交易佣金收费合理。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券商,与其签订协议租用交易单元。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新增长江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中信建投证券4个交易单元。
4、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因作为证券公司子公司尚未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此事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等待进一步指示与解决;本公司已在深证交易所获得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并已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开展交易单元租用事宜。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的投资。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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