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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指数基金M类人民币(对冲)(96802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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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067281 | ||||||||
基金代码 | 968029 | ||||||||
公告日期 | 2024-09-23 | ||||||||
编号 | 1 | ||||||||
标题 | 恒生指数基金_关于修订《招募说明书》与《信托契约》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 - 恒生指数基金(“本基金”) 此乃重要文件,务请投资者实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意见。 若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使用的术语应具有《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所界定的相同含义。 投资者请注意,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 现的指引。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阅《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 书》”)、《恒生指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 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 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关于修订《招募说明书》与《信托契约》的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生效日期”)起,以下有关香港恶劣天气交易的安排(“香港恶劣天气交易变更”)适用于本 基金。基金管理人据此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信托契约》作出修订。 一、香港证券及衍生工具市场维持在香港恶劣天气下进行交易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已宣布,自生效日期起,在香港恶劣天气情况持续(即香港天文台 悬挂8号或以上台风讯号、发出黑色暴雨警告或香港政府宣布出现极端情况)的任何日子,香港证券及衍生工具 市场均将继续提供交易、清算及结算服务,且香港联交所将尽可能维持正常运作。 因此,本基金计划在香港恶劣天气情况持续的交易日开放基金份额的交易,但须遵守本基金销售文件所载条款 及程序。 鉴于香港恶劣天气交易变更,《招募说明书》中有关本基金的香港营业日及香港交易日的释义修订如下: 生效日期之前 生效日期之后 香港营业日 香港的银行开门进行正常银行业务之日(不包括星期六及星期日),但如香港发生悬挂8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或其他类似事件,导致香港的银行在任何一日开门进行正常银行业务的时间缩短,则该日将不作为香港营业日,除非基金管理人另行决定。 须(a)同时为(i)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放进行正常交易的日子;(ii)相关证券交易所、市场准入安排及本基金进行重大投资或进行交易的其他市场开放进行正常交易的日子;及(iii)编制并公布有关指数(如有)的日子,除非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另行决定;或(b)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可不时同意的任何其他一个或多个日子。 香港交易日 香港营业日,或者基金管理人经受托人同意后不时决定并在特别条款中指明并公告的其他日期。 香港营业日,或本基金特别条款中另行特别指明的日子,或基金管理人可不时经受托人批准而决定的任何其他一个或多个日子,以处理本基金的交易申请。 内地投资者请注意,虽然本基金计划在香港恶劣天气情况持续的交易日开放基金份额的交易,但内地投资者办 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仍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香港交易日进行。有关本 基金在内地销售的具体安排,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 售的补充说明书》。 二、对本基金的影响 投资者请注意,(i)香港恶劣天气交易变更不构成对本基金以及本基金整体风险状况的重大变更;(ii)本基金的正 常运作不会受到干扰,且香港恶劣天气交易变更将不会影响本基金的管理方式;(iii)实施香港恶劣天气交易变更 后,管理本基金的费用水平/成本将维持不变;及(iv)由于香港恶劣天气交易变更而导致本基金的变化对本基金 内地投资者的权利或利益并无实质不利影响。 三、《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已作出修订,以反映香港恶劣天气交易变更。请参阅本公告随附的“《恒生精选基金系列 -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之修订” 中所列内容,并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四、《信托契约》的修订 本基金《信托契约》亦已作出修订,以反映香港恶劣天气交易变更及其他澄清变更。经修订的《信托契约》可通 过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www.ccb.com)查阅。 五、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www.ccb.com)的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95533或通过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电子邮箱 ccbkf.zh@ccb.com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www.ccb.com)查询。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所载资料于其发布之日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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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招股说明书,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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