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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果消费机遇混合发起式(02222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066223
基金代码 022223
公告日期 2024-09-21
编号 4
标题 泉果消费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信息全文 泉果消费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9月20日
送出日期:2024年9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泉果消费机遇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22223
基金管理人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孙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07月13日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重点精选本基金界定的消费主题相关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消费主题相关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
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采取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指标、市场指标及政策因素等,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坚持基本面研究,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精选受益于消费机遇且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个股进行投资;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以价值分析为主线,结合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实施债券组合管理。对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等特殊品种,将根据其债性和股性特征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此外,本基金还会运用存托凭证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和参与融资业务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若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万元 1.20%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500万元 0.8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万 100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元 1.50%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500万元 1.2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万 100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
注:1、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
施差别的认购费率和申购费率,适用的费率为对应金额所适用的原费率的10%;费率为固定
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
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养老金客户具体范围详见《招
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股票期权等交易、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和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再投资风险、波动性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
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内地股票市场、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和
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
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证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
风险。
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
差风险、保证金风险。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
风险。
4、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
证金风险、信用风险以及各类操作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低流动性、
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现金流预测风险、操作风险等。
6、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包括: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
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
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
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
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涨跌幅限制、交易日不同、临时停市、交易机制、代理投
票、汇率风险、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等。
3)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7、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
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8、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强制平仓风险、授信
额度风险、融资成本增加的风险和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9、终止清盘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
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基金
存续期内,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10、主题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消费主题相关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80%,消费主题相关证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
资风险,其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和公司自身经
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11、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期限到期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采取发起式基金的形式成立,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
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所认
购的本基金份额。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凡因本基金合同产生的及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各方均应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地为北京市并适用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
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gfund.com),客户服务热线:400-158-65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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