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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货币B(00048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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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06147 | ||||||||
基金代码 | 000484 | ||||||||
公告日期 | 2015-08-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8月26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鑫元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4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2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82,173,190.2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货币A 鑫元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83 00048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94,626,475.21份 2,087,546,715.04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在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投资策略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进行投资管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短期利率变化方向的预测;在此基础之上,确定组合久期和类别资产配置比例;在此框架之下,通过把握收益率曲线形变和无风险套利机会来进行品种选择。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基金组合在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对各类别金融工具政策倾向、税收政策、信用等级、收益率水平、资金供求、流动性等因素的研究判断,采用相对价值和信用利差策略,挖掘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差异化投资价值,合理配置并灵活调整不同类属债券在组合中的构成比例,形成合理组合以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3、个券选择策略 在确定债券平均组合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和类属配置的基础上,对影响个别债券定价的主要因素,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供求、票息及付息频率、税赋、含权等因素进行分析,有限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等级债券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在此基础上通过拟合收益率曲线寻找定价低估、收益率偏高的券种进行重点关注。 4、回购策略 该策略是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该策略的基本模式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在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券偿还所融入资金。在进行回购放大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债券正回购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也将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等原因导致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5、收益率曲线策略 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以及隐含的即期利率和远期利率提供的价值判断基础,结合对当期和远期资金面的分析,寻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收益率曲线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将比较分析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表现,构建优化组合,获取合理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产品。一般情况下,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晓燕 蒋松云 联系电话 021-20892000转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xyam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66188 95588 传真 021-20892111 010-66105798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31楼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鑫元货币A 鑫元货币B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15年1月1日 - 2015年6月30日 ) 报告期( 2015年1月1日 - 2015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608,849.95 53,992,645.01 本期利润 12,608,849.95 53,992,645.01 本期净值收益率 2.1004% 2.221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5年6月30日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94,626,475.21 2,087,546,715.0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注:1、本基金自2015年1月7日起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鑫元货币A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451% 0.0026% 0.0288% 0.0000% 0.2163% 0.0026% 过去三个月 1.0011% 0.0064% 0.0873% 0.0000% 0.9138% 0.0064% 过去六个月 2.1004% 0.0051% 0.1736% 0.0000% 1.9268% 0.0051% 过去一年 4.3523% 0.0054% 0.3500% 0.0000% 4.0023% 0.005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0100% 0.0055% 0.5255% 0.0000% 6.4845% 0.0055% 鑫元货币B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651% 0.0026% 0.0288% 0.0000% 0.2363% 0.0026% 过去三个月 1.0615% 0.0064% 0.0873% 0.0000% 0.9742% 0.0064% 过去六个月 2.2216% 0.0051% 0.1736% 0.0000% 2.0480% 0.0051% 过去一年 4.6016% 0.0054% 0.3500% 0.0000% 4.2516% 0.005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4081% 0.0055% 0.5255% 0.0000% 6.8827% 0.005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2月30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5号文批准于2013年8月成立,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包括特定对象投资咨询)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8只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多个专户产品,专户资产管理总规模逾260亿元。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明凯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3年12月30日 - 6年 张明凯先生,学历:数量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08年7月至2013年8月,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深信用研究员,精通信用债的行情与风险研判,参与创立了南京银行内部债券信用风险控制体系,对债券市场行情具有较为精准的研判能力。2013年8月加入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信用研究员。2013年12月30日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4月17日起任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12日起任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26日起任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5日起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2日起任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6日起任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26日起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同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颜昕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4年9月1日 - 5年 学历:国际审计专业,学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09年8月,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员。2013年9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交易员,2014年2月至8月,担任鑫元基金交易室主管,2014年9月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6月26日起担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半年来债券牛市走势一波三折,财政部先后下达了两批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额度,供给压力挥之不去。长端利率下行缓慢的另一原因是股市火爆分流资金以及股市配置和打新股等类固定收益产品的收益率较高,导致理财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债券的配置需求减弱。相比之下,一年以内的短期高评级信用债受到追捧,短融收益率在二季度持续低徘徊。五月底以后,股市出现了分水岭,市场转向更为理性,风险偏好大幅回落,政府的救市行动使得其对债市的边际冲击减弱。Ipo的暂停使得打新资金有又一定幅度回流到债市,但我们认为货币条件没有改善之前,债市牛市没有结束,近期的调整可能带来介入的机会。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在上半年规模波动相对较大,但总体来看很好的应对了市场变化。在久期以及杠杆运用上均相对保守,保证了整个组合的流动性状况。在收益方面,本基金追求稳定回报,在收益不断下行的环境中保持谨慎的投资态度,专注高评级流动性良好的信用品种,避免大起大落情况出现,从结果来看执行情况良好,基本能够运行在市场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鑫元货币A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1004%,鑫元货币B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221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73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一、经济增长窄幅波动 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在经济结构调整的纵深阶段,我国GDP当季同比持续下滑,由2012年四季度当季同比8.0%下滑至2015年一季度7.0%,GDP增长目标中轨也从7.5%下调至7.0%,经济增长的持续下滑既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因素,如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此消彼长,也有人口周期、地产周期下行周期的叠加成果。在后发优势的相对顺利的经济体中,如韩国、日本、台湾等,经济一般会经历2个阶段的高速增长阶段:一是工业化前阶段,居民收入推动对耐用消费品提升,使得消费与制造业投资相互间的正反馈效应推动经济进入良性快速增长阶段;二是工业化阶段,对基础设施投资增加与制造业投资之间的良性作用,推动经济体进入加速工业化阶段,同时,外加人力成本优势使得对外贸易也进入高速的增长,推动经济体继续维持高速增长。随着人口红利、周期红利的消失,经济增速将面临持续下滑至稳定增长阶段。因此,站在周期角度,未来经济增速仍面临继续下台阶的客观事实。在就业压力减缓、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的前提下,经济增长的合理区间也将进一步下调。 对于下半年的经济形势分析,我们认为除了关注经济增长形势外,还需兼顾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效益变动及潜在经济金融风险的暴露情况。1-5月份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社会零售消费总额累计同比和进出口累计同比分别为11.4%、10.4%和-8.0%,较去年同期分别回落5.9个百分点、1.6个百分点和7.4个百分点,投资、消费和进出口增速全面回落。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角度看,房地产和制造业为顺周期行业,在结构性调整阶段及地产周期下行阶段,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出现趋势性下滑,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更多受政策调控,一般体现出逆周期特征,成为政策对冲和缓解经济下行压力的有效手段之一。从制造业结构方面,铁路、航空运输、电力、水利、交通运输等行业1-5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去年同期有所回升外,大部分制造业投资增速出现不同程度萎缩,采掘业、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加工业投资规模增速持续进入负增长态势,传统重化制造业产能过剩仍处于消化阶段,未来投资增速存在进一步下滑趋势,我们认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以及“京津冀一体化”对投资的带动更偏长远,对下半年的带动效果十分有限,后期制造业投资将继续演绎类似的结构性分化格局。房地产投资方面,即使在限购宽松、降息降准以及信贷宽松等方面支持,房地产市场仅一线城市出现明显回升,三线城市依旧低迷,并未出现全面性复苏态势,同时,地产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1-5月份降至5.1%,较去年同期回落超过10.9个百分点。因此,下半年减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更多依靠加快基建投资,其中,铁路、水利、机场、城市管网建设、保障、PPP等是基建投资的重点。 1-5月份消费总额累计同比出现较大的下滑,但从分项指标看,消费同比下滑较大的分别是汽车类、油品及制品类两大产品,扣除这两大产品外,消费总额累计同比较去年同期同比略有增长,体现当前消费基础仍然相对强劲。进出口方面,若扣除危机阶段进出口的不佳数据,今年进出口形势创新近10年的最差水平,我们认为经济结构性调整以及进口替代加快、国内需求减缓等因素是造成进出口数据,特别是进口数据十分低迷的因素,出口形势的改善更多依赖欧美经济形势改善,进口数据能否改善与政策鼓励进口及政策加快投资进度密切相关,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判断,我们认为进口萎缩态势仍会持续,阶段性改善难度较大。从消费、投资及进出口判断,下半年基建投资是下半年对冲经济下滑最为重要手段,经济也将持续维持面临下行压力的过程中保持窄幅波动。 经济结构调整方面,国有企业和工业企业盈利能力在经历2月份低谷后,3-4月份开始缓慢回升,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也控制较好,和去年同期相比略有回落。从分行业看,与大宗商品关系密切及强周期性行业,如采掘业、金属加工与冶炼行业、石油加工与冶炼行业利润总额下滑较大,食品、医药、纺织服装、化学制品、电气设备制造等行业利润总额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航空航天、计算机通信、废弃物综合利用等行业利润总额保持快速增长,产业结构得以优化,因此,中观角度分析,当前的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虽大,但更多是结构性衰退与繁荣并存的局面,符合当前加大结构性调整的格局。 从资金层面上,通过二级市场的融资情况,2014年-2015年6月非公开定增方面,服务业(媒体、商业和专业服务、软件与服务、消费者服务、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电信服务等)及新兴产业(技术硬件与设备、半导体与半导体生产设备、医药制造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参与非定向增发融资的比重较高,资金需求相对旺盛,而传统制造业方面融资需求较弱。资金流向方面与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基本吻合。另外,从年内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分析,改革与经济结构调整是历次会议主题,预计下半年在维持经济弱稳定同时,结构性调整仍会加快推进。 二、稳增长将更加依靠积极的财政政策 在“三期叠加”阶段,央行持续宽松货币政策以减缓经济下行压力,2014年11月22日为2012年8月份以来的首次降息,2015年上半年更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如期兑现,3月1日和5月11日两次下调基准利率25BP,2月5日和4月20日分别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经过两次降息之后,当前存款一年期的基准利率仅为2.25%,已经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且逼近历史的最低位置,我们认为未来央行进一步降息将趋于谨慎。经过上半年两次降准之后,当前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为18.50%,仍然较高,考虑到存款保险制度与存款准备金率在功能上存在一定的重合性,且在年内利率债供给压力大幅提升下,我们认为存准的下调空间仍然较大。因此,对于下半年货币政策展望方面,我们判断将以降准或定向宽松为主,宽松力度预计将小于上半年。 政策刺激效果方面,2013-2015年经济经历“三期叠加”过程中,经历过三次经济下行拐点,分别是2013年4月、2014年7月和2015年2月,2013年4月份加快投资进度和2014年7月份推出定向宽松政策及加快投资力度等均对阶段性经济下行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但和前两次经济形势不同,此次经济下行压力更大,以及在面临总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宽松货币政策边际效果递减,和2002年类似,我们认为增加供给是目前相对有效的刺激手段,预计阶段性财政政策将变得更为积极。对比2012-2015年财政收支当月同比数据,经济下行与简政减税的效果逐步显现,财政收入由过去两位数的增速降至2015年5月同比5%的个位水平,但财政支出数据同比波动大幅提升,也体现出财政政策在稳增长方面的主动作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工作规则。成员包括首席营运官、首席投资官、督察长、研究部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等,对公司依法受托管理资产的投资品种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进行评估、研究、决策,确定估值业务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运营部负责实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运营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公司基金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依据签署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中债估值服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定期集中支付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应分配利润进行了分配。截止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鑫元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68,305,605.26 1,453,352,725.83 结算备付金 2,687,500.00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02,861,707.83 1,562,033,587.49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602,861,707.83 1,562,033,587.4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76,883,995.32 1,900,184,045.58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20,676,915.84 35,305,687.9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2,269,232.98 15,605,779.8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203,684,957.23 4,966,481,826.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19,497,220.25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58,172.61 1,148,885.21 应付托管费 350,961.40 348,147.0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68,278.60 148,200.94 应付交易费用 99,029.67 86,248.3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20,336.93 - 应付利润 - 12,836,787.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17,767.52 279,000.00 负债合计 521,511,766.98 14,847,268.9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682,173,190.25 4,951,634,557.77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82,173,190.25 4,951,634,557.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03,684,957.23 4,966,481,826.68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2,682,173,190.25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594,626,475.21份;B类基金份额总额2,087,546,715.04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一、收入 76,800,098.53 56,133,938.77 1.利息收入 63,932,297.03 53,148,017.9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8,940,244.84 30,361,130.63 债券利息收入 25,838,666.76 15,014,980.3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153,385.43 7,771,907.0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867,801.50 2,985,920.8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2,867,801.50 2,985,920.8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10,198,603.57 6,149,268.36 1.管理人报酬 5,269,719.70 3,302,717.69 2.托管费 1,596,884.80 1,000,823.53 3.销售服务费 893,383.80 439,245.97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2,242,587.56 1,228,307.8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242,587.56 1,228,307.85 6.其他费用 196,027.71 178,173.3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6,601,494.96 49,984,670.4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6,601,494.96 49,984,670.41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 至 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951,634,557.77 - 4,951,634,557.7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6,601,494.96 66,601,494.9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269,461,367.52 - -2,269,461,367.5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497,827,471.86 - 18,497,827,471.86 2.基金赎回款 -20,767,288,839.38 - -20,767,288,839.3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6,601,494.96 -66,601,494.9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682,173,190.25 - 2,682,173,190.2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454,702,544.45 - 2,454,702,544.4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9,984,670.41 49,984,670.4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17,602,263.35 - -617,602,263.3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634,745,369.82 - 6,634,745,369.82 2.基金赎回款 -7,252,347,633.17 - -7,252,347,633.1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49,984,670.41 -49,984,670.4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37,100,281.10 - 1,837,100,281.1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李湧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10日《关于核准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62号)核准,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454,625,299.4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89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454,702,544.4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7,245.0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鑫元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数量的不同,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并形成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并将根据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成为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因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及收益结转份额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价格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包括因类别调整而引起的A、B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而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定期集中支付收益。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计算影子价格过程中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元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注: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注: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注: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269,719.70 3,302,717.6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16,149.56 236,651.17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3% /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596,884.80 1,000,823.5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 / 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鑫元货币A 鑫元货币B 合计 鑫元基金 13,900.28 119,651.14 133,551.42 南京银行 625,221.07 428.31 625,649.38 中国工商银行 88,902.25 353.52 89,255.77 合计 728,023.60 120,432.97 848,456.57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鑫元货币A 鑫元货币B 合计 鑫元基金 16,987.42 70,226.21 87,213.63 南京银行 232,193.11 6,147.82 238,340.93 中国工商银行 54,684.05 1,486.43 56,170.48 合计 303,864.58 77,860.46 381,725.04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鑫元基金,再由鑫元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0.25%和0.01%。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约定年费率/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工商银行 - 102,042,382.28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工商银行 123,482,540.00 30,134,286.16 - - - -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款 305,605.26 54,878.53 6,012,265.49 163,136.03 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存款 - - - 53,550.00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 011599320 15穗地铁SCP002 簿记建档集中配售 400,000 39,976,830.0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 041464010 14华数CP001 簿记建档集中配售 300,000 30,000,000.00 注:本基金于15穗地铁SCP002的分销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投标认购该证券,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中国工商银行是15穗地铁SCP002的分销商。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 2015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519,497,220.2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11499069 14宁城建SCP001 2015年7月1日 100.25 510,000 51,127,500.00 011599136 15丹东港SCP001 2015年7月1日 100.51 500,000 50,255,000.00 011599197 15协鑫SCP002 2015年7月1日 100.00 500,000 50,000,000.00 011599242 15桂投资SCP002 2015年7月1日 99.97 500,000 49,985,000.00 100230 10国开30 2015年7月1日 100.25 500,000 50,125,000.00 110212 11国开12 2015年7月1日 100.09 500,000 50,045,000.00 120316 12进出16 2015年7月1日 100.05 500,000 50,025,000.00 130202 13国开02 2015年7月1日 100.21 500,000 50,105,000.00 130216 13国开16 2015年7月1日 100.30 500,000 50,150,000.00 140444 14农发44 2015年7月1日 100.35 500,000 50,175,000.00 011599021 15联合水泥SCP001 2015年7月1日 100.06 290,000 29,017,400.00 110407 11农发07 2015年7月1日 100.36 100,000 10,036,000.00 合计 5,400,000 541,045,900.00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602,861,707.83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年12月31日: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562,033,587.49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602,861,707.83 50.03 其中:债券 1,602,861,707.83 50.03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76,883,995.32 39.8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70,993,105.26 8.46 4 其他各项资产 52,946,148.82 1.65 5 合计 3,203,684,957.23 100.00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7.3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519,497,220.25 19.3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2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6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平均剩余期限(天数) 原因 调整期 1 2015年3月10日 124 大额赎回,被动不符 2015年3月18日调整完毕 2 2015年3月11日 123 大额赎回,被动不符 2015年3月18日调整完毕 3 2015年3月12日 122 大额赎回,被动不符 2015年3月18日调整完毕 4 2015年3月13日 121 大额赎回,被动不符 2015年3月18日调整完毕 5 2015年3月16日 124 大额赎回,被动不符 2015年3月18日调整完毕 6 2015年3月17日 127 大额赎回,被动不符 2015年3月18日调整完毕 注:本基金合同中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61.44 19.37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1.87 - 2 30天(含)—60天 5.6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10.1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80天 15.7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24.6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17.47 19.37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10,659,302.57 11.5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10,659,302.57 11.5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292,202,405.26 48.18 6 中期票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1,602,861,707.83 59.76 9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50,150,809.98 1.87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1599179 15山水SCP001 1,100,000 110,000,555.45 4.10 2 041558037 15深圳建发CP001 800,000 79,930,487.00 2.98 3 011499069 14宁城建SCP001 600,000 60,147,002.18 2.24 4 041560027 15中金集CP001 500,000 50,478,808.64 1.88 5 011557001 15中电SCP001 500,000 50,356,036.33 1.88 6 041554001 15中建五局CP001 500,000 50,325,962.36 1.88 7 011599136 15丹东港SCP001 500,000 50,256,216.21 1.87 8 140444 14农发44 500,000 50,175,999.90 1.87 9 130216 13国开16 500,000 50,150,809.98 1.87 10 100230 10国开30 500,000 50,123,150.59 1.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2151%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57%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7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0元。 若本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应声明本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20,676,915.84 4 应收申购款 32,269,232.98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52,946,148.82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鑫元货币A 34,895 17,040.45 17,901,452.40 3.01% 576,725,022.81 96.99% 鑫元货币B 22 94,888,487.05 2,079,491,954.16 99.61% 8,054,760.88 0.39% 合计 34,917 76,815.68 2,097,393,406.56 78.20% 584,779,783.69 21.8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鑫元货币A 2,161,789.64 0.3636% 鑫元货币B - - 合计 2,161,789.64 0.0806%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鑫元货币A 50~100 鑫元货币B 0 合计 50~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鑫元货币A 0 鑫元货币B 0 合计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鑫元货币A 鑫元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 804,848,555.21 1,649,853,989.2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67,895,349.44 4,583,739,208.3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161,498,437.77 13,336,329,034.09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934,767,312.00 15,832,521,527.3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94,626,475.21 2,087,546,715.04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2月4日发布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15年2月2日起,张乐赛先生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4月2日发布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原独立董事郑德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安国俊女士接替郑德渊先生出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托管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方正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2 - - 9,629.00 100.00% - 注:(1)交易单元的主要选择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2)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研究实力,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服务; 4)收取的交易佣金费率合理。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 投资研究部根据选择标准选取合作券商,发起签署研究服务协议; 2) 营运支持部发起与合作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办理交易单元的相关开通手续,调整相关系统参数,并及时通知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方正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962,900,000.00 100.00% - -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注:无。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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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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