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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鑫享90天持有债券C(02201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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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049626 | ||||||||
基金代码 | 022013 | ||||||||
公告日期 | 2024-09-0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宏利鑫享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重要提示] 1、宏利鑫享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4年8月2日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4]1127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 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4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 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 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 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 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 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7、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 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已被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认购费按每次认 购金额计算。 9、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的募集规模合并计算,下同)。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可提前 结束募集。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 利息,下同)合计超过5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 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 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当日投资者的认购费率按照认 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当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 请确认结果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10、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 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网站上的《宏利鑫享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或 010- 66555662)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 取控制措施。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 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 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 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和价 格波动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且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 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其他投资者赎回等情形使得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数 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设置最短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90天。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 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 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 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 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 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宏利鑫享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22012、C类基金份额022013 基金简称:宏利鑫享90天持有债券 2、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90天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 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 入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后的第9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 换转出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 转换转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 到期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 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3、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发售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 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 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 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 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 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 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7、基金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A类基金份 额的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基金份额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 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 金,具体包括: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 计划;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6、职业年金计划;7、养老 目标基金;8、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 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 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 M<100万元 100万元≤M<500万元 M≥500万元 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 0.03% 0.01% 按笔收取,100元/笔 (2)其他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 M<100万元 100万元≤M<500万元 M≥500万元 非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 0.30% 0.10%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者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但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 8、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份额停止 发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认购和市场情况 提前结束发售或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 (2)基金备案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 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 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 (3)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 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 毕,基金合同生效。 (4)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 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 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5)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9、募集期销售规模限制方案 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即确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用末日比 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T日,含募集期首日)募集截止时 间后,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可于T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T+1日)公告提 前结束募集,自T+1日起(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 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含50亿元人民币),则在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所有的有效认 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则对募集期内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 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由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 退还给投资人。 募集期末日(T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公式中金额均不含募集期间利息): 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50亿元人民币-募集期首日起至T-1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 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募集期内需交纳的认购费按照单笔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投资者在募集期末 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单笔最低认购金额限制。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管理人的确认为 准。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有多笔认购的,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单独计算。最终认购申请确认 结果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认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敬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本次基金募集期内认购申请总额大于本基金募集上限,因采用末日比例确认方 式,将导致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确认金额低于认购申请金额,可能会出现认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认购申 请金额对应的费率的情况。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 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缴纳认购费,采用 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1)适用比例费率时,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适用固定费用时,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认购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若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30%。 假定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则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100,000/(1+0.30%)=99,700.90元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00,000-99,700.90=299.10元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99,700.90+100)/1.00=99, 800.90份 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 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99, 800.90份。 例:若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万元,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假定 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则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000.00+100)/1.00=100, 100.00份 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认购资 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100.00份。 3、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将折算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 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份额按照单笔认购本基金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为 基准进行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5、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 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销售机构有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设置。 6、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 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 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 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 确认为准。 7、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 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 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代销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 构”)办理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 (一)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中心办理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9: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网上直销及电话交易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网上直销提供7*24小时服务,15:00以后的交易申请视为 下一工作日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含认购费),直销中心可根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对以上起点资金作适当调整。 (2)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 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相关说明。 (3)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 3)填妥的《开户业务申请表》、《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以及投资者本人签名的《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人权益须知》。 4)填妥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包括《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居民纳税身份变动 &确认声明表》、《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注:上述2)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的客户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 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 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严格一致。 (4)认购时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任一直销账户: ①户名: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2101010400075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营业部 ②户名: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31902730334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及身份证件号码,并确保在本基金募集 期最后一日16:30前到帐; 3)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以同时开立基金账户和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也失败,认购资 金退回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上。 (2)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银行直销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受 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由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账资金的投资者信息,则当日 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事 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银行直销账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二)宏利基金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含官方网站与官方微信公众号)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anulifefund.com.cn/etrading/ 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anulifefund_BJ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24小时全天认购,工作日15:00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个工作日交易结算。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参阅《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了解 如何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详细情况。 (2)尚未开通宏利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开户。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当 日即可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宏利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认购。 投资者可于申请日(T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T+2)起在本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查询认购结果。但 此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其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对于已确认的认购申请不能进 行撤单交易。以上网上直销开户与认购程序请以本公司网站最新的说明为准。 投资者如未开户不成功、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时认购资金将于确认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账户 划出。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直销中心、代销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办理 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具体开户与认购流程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如下: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中心办理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9: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含认购费),直销中心可根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对以上起点资金作适当调整。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民政部 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已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已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4)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非现场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采用非现场交易方式的机构客户需填,协议书上盖公章及法定代表 人名章); 7)《开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机构客户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8)《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右侧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左侧盖交易用印鉴章); 9)《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机构客户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0)填写完整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测问卷》并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1)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12)填写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包括《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居民身 份声明文件》,并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3)填写完整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盖公章; 注:上述5)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 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款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 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机构投资者也可持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办理业务。 (3)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任一直销账户: ①户名: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2101010400075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营业部 ②户名: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31902730334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并确保在本基金募集期最后一日16: 30前到帐; 3)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须提供下列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受 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由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账资金的投资者信息,则当 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 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 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 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3、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 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 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二)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 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 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法定代表人:DING WEN CONG(丁闻聪) 成立时间:2002年6月6日 客服电话:400-698-8888 联系电话:010-66577762 信息披露联系人:吴海燕 传真:(010)6657773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方圆 电 话:95559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联系人:刘恋 联系电话:010-66577617/7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manulifefund.com.cn (2)宏利基金网上/微信直销系统 1)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anulifefund.com.cn/etrading/ 2)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anulifefund_BJ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anulife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黄博铭 公司网站:www.gtja.com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金芸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联系人:郭力铭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wanHongyuanSecuritiesCo.,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联系人:余洁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邮编:100073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1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中信证券(华南)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95396 联系人:梁微 网址:www.gzs.com.cn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李颖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12)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王万君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客服电话:95517 联系人:周楷钰 网址:www.essence.com.cn (1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wanHongyuanSecurities(Western)Co.,Ltd.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联系人:梁丽 (1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电话:95538 联系人:张峰源010-59013769 公司网站:www.zts.com.cn (1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公司网址:http://www.cs.ecitic.com/newsite/ 客服热线:95548 (19)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客服电话:95582 联系人:张吉安 公司网站:www.west95582.com (2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 法定代表人:陈佳春 客服热线:95548 联系人:赵如意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2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联系人:梁美娜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2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吴礼顺 客服电话:95358 联系人:单晶 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2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2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30)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021-34013996 公司网址:https://www.hotjijin.com (3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3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https://www.66liantai.com/ (33)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www.danjuanfunds.com/ (3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3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3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3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www.windmoney.com.cn (3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39)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服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licai.com (4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4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42)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4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公司网址:www.tenganxinxi.com (4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45)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46)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服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4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B座(2#楼)27楼2714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4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49)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服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www.licaimofang.cn (5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51)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室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http://www.pytz.cn/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5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02 办公地址: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F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5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54)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龙湖西宸天街B座1201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服电话:400-080-3388 公司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55)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56)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57)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服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5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华夏财富网址:www.amcfortune.com (59)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四)登记机构 名称: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法人代表:DING WEN CONG(丁闻聪) 联系人:石楠 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吴琳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魏佳亮、吴琳杰 八、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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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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