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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中证基建工程ETF联接F(02194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045475
基金代码 021944
公告日期 2021-07-26
编号 1
标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信息全文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旗下的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8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98号)准予募集注册,《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1日生效。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根据《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采取ETF联接基金模式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本公司旗下的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21年4月1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于2021年6月23日成立运作,于2021年7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将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据此修订《基金合同》,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
相关情况如下:
一、转型变更为联接基金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后,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将“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基金简称分别由“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A”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ETF联接A”,“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C”变更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ETF联接C”,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优惠保持不变。销售服务费优惠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实施销售服务费率优惠的公告》。
二、关于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基金转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自2021年7月27日起生效,原《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于当日失效。
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封面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由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而来)
目录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存续
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三、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
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策略,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
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删除)
……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
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
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
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 指数编
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删除)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
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
三、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及后续转型为本基金的备
案,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
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策略,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
……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
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
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七、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投资者投资于
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 指数编制
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新增)
第二部分 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广发中证基建工
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
金签订之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删
除)
……
10、《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
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
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
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的日期
……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
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删除)
……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删除)
52、标的指数:指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及其未来可
能发生的变更
53、发起式基金:指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
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删除)
54、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
和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
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
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
59、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广发中证基建工程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1、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广发中证基建工
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
金签订之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
更新
……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
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
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
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
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
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新增)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的合称
……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生效日,原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终止
……
52、目标ETF:指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广发中证基建工程ETF)
53、ETF联接基金: 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
于目标ETF,与目标ETF的投资目标类似,紧密跟踪业
绩比较基准,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
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联接基金”
54、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
的中证基建工程指数(指数代码399995)及其未来可
能发生的变更指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
生的变更
53、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
和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
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

……
56、规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用以进行信
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规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
5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广发中证基建工程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
八、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
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
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鉴于本基金是目标ETF 的联接基金, 本基金与目标
ETF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方面存在一定的联
系,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本基
金份额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目标ETF 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其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
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持有目标ETF份额的总数
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本基
金总份额的比例。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
留到整数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本基金的名义代表
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目标ETF 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 但可接受本基金的特
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目标ETF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并参与表决。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须先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 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新增)
……
八、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
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
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
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
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
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
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
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
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
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
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
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
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
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42.62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号
联系人:贾鹏
电 话:95559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国务院国发
(1986)字第81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87]40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号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
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
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
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
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
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
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
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
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
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发生上述第1、2、3、4、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
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
基金的赎回申请;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
媒介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
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
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
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
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
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
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
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
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
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
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
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
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9、目标ETF暂停基金资产估值,导致基金管理人
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10、目标ETF暂停申购、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
易停牌,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申购的
情形。(新增)
发生上述第1、2、3、4、6、8、9、10、11项暂停申购情
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
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5、目标ETF暂停基金资产估值,导致基金管理人
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6、目标ETF暂停赎回、暂停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场
内交易停牌等有必要暂停本基金赎回的情形。(新
增)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
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
基金的赎回申请;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规定
媒介上进行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
新开放日, 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
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
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
证基建工程指数,力求实现对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
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五、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基建工程指数。
六、发起资金的认购
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
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认购本基
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人民币, 且发起资金认购
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 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 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另有
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
发布的公告。
七、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万份。
八、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删除)
十、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
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
份额类别。……
一、基金名称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ETF联接基金
……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本基金采用被
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基建工程指数,
力求实现对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
化。
五、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基建工程指数 (指数
代码399995)。
……
七、本基金与目标ETF的联系与区别
本基金的目标ETF是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广发中证基建工程
ETF)。
本基金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ETF的联接基金,二
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1)在投资方法方面,目标ETF直接投资于标的
指数的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 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
的方法, 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2)在交易方式方面,投资者既可以像买卖股票
一样在交易所市场买卖目标ETF,也可以按照最小申
购、 赎回单位和申购、 赎回清单的要求, 申赎目标
ETF;而本基金则像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一样,通过基
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按“未知价” 原则进行基金的申
购与赎回。
本基金与目标ETF 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可能
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对投资比例的要求。目标ETF作为
一种特殊的基金品种, 可将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
资产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 而本基
金作为普通的开放式基金,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仍需保留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2)申购赎回的影响。目标ETF 采取按照最小申
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回清单要求进行申赎的方式,
申购赎回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小;而本基金采取按照未
知价法进行申赎的方式,大额申赎可能会对基金净值
产生一定冲击。(新增)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
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
份额。
……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
类别。……
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存续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由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广发中
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1498号)准予募集注册,基金管
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6日
进行公开募集, 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备案手续。 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广发中
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8年2月1日生效。
根据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
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
(ETF), 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
采取ETF 联接基金模式并相应修改 《基金合同》,届
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提前公告。” ,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
证监会备案后, 决定将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换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并据此修订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自2021年7月27日起,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广发中证基建工程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中
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期失效。(新增)
第五部分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
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
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
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 )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或“网站” )等媒介
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指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
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2、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
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
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 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
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 将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
管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
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
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
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
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
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删
除)
……
(七)临时报告
……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删除)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
露信息外, 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
息, 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
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 )及规定互
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或“网站” )等媒介
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规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规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
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2、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
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
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 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
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
(五)临时报告
……
25、本基金变更目标ETF;(新增)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规定媒介上披
露信息外, 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
息, 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规定媒介披露信息,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
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方可执行,通过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决议生
效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
4、《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终止;(删除)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方可执行,通过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决议生
效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
效力
……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
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募集
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
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基金
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2021年7
月27日起,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广发中证基建
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同日失
效。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根据以上内容对应修改。 根据以上内容对应修改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更名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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