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国联新机遇混合A(001261)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4002713 | ||||||||
基金代码 | 001261 | ||||||||
公告日期 | 2024-08-29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国联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9月5日起对国联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自2024年9月5日起,本基金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形成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261;C类基金份额代码:021943),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原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延续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50% Y≥30日 0 (注:Y:持有时间)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管理费及托管费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及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与A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年管理费率和年托管费率分别为1.20%和0.20%。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将设置与A类基金份额不同的销售渠道。 (1)直销机构 1)名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6号大百汇广场31层02-04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玖安广场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010-56517002、010-56517003 传真:010-64345889、010-84568832 邮箱:zhixiao@glfund.com 联系人:徐冉、巩京博 网址:www.glfund.com 2)国联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方式包括网上交易、微信服务号“国联基金”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微信服务号“国联基金”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https://trade.glfund.com/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自2024年9月5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可相互转换,但可与本公司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进行转换。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4、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固定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1、为确保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2、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l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或010-56517299了解详情。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或保证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一:《国联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表述 修订后表述 第二部分 释义 51.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或有不同 52.A类基金份额或A类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 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并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 53.C类基金份额或C类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而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5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 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费率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A、C两类份额。 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申购基金 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并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 额。 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 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销售、或者变更收费方式、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本基 金份额的分类规则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进行公告,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 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 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 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 额。 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 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 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4)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具体措施如下: 对于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实施延期办理。 对于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未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含20%) 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1)、(2)方式处理。 对于上述因延期 办理而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可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延期赎回或者 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延期的赎回申请将自动转入下一开放日,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等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告最近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 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 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在指定媒介上连续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 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 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 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 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 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 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 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 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4)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具体措施如下: 对于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实施延期办理。 对于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未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含20%)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1)、(2)方式处理。 对于上述因延 期办理而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可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延期赎回 或者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延期的赎回申请将自动转入下一开 放日,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如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等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告最 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 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 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 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在指定媒 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 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 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 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 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保存时间不低于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 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 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 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 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 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 的数据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1元,小数 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 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 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的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 的数据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 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该类基金资产估 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金财产中支付。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 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 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 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 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 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 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 不同;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 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 则》执行。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 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 (七)临时报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 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0.50%;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 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 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 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0.50%;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 更、终止与基金 财产的清算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保存时间不 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 要 基金合同摘要修改同基金合同正文部分内容 附件二:《国联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表述 修订后表述 三、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管理人的 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 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 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的 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 证券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 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户和证券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 资运作等行为。 五、基金财产保 管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 别应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 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 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 原件。 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 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15年以上。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 别应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 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 两份以上的正本, 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 本的原件。 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专人送达、挂 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合同原件应存放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 保管期限不低于法 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八、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和会计核 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 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 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 总份额后的数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 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 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 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 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 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九、基金收益分 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 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 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 不同; 十一、基金费用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 托管人对不符合 《基金法》、《运作办法》 等有关规定以及 《基金合 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 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 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 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十二、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的保 管 ……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 刻成光盘备份,保存期限为15年。 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并应遵守保密义 务。 ……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并定 期刻成光盘备份,保存时间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基金托管人 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 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十三、基金有关 文件和档案的保 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 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对相关信息负 有保密义务, 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除外。 其中,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 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 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基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时间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 期限,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它情形除外。 其中,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 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 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六、基金托管 协议的变更、终 止与基金财产的 清算 (四)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保存时间不 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