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兴银大健康混合(00173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9855
基金代码 001730
公告日期 2015-08-06
编号 4
标题 华福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

目 录
一、基金托管协协议当事人人 .............................................3
二、基金托管协协议的依据据、目的和原原则 .................................5
三、基金托管人人对基金管管理人的业务务监督和核核查 ...... ...................6
四、基金管理人人对基金托托管人的业务务核查 ... ...........................13
五、基金财产的的保管 ................................................14
六、指令的发送送、确认及及执行 ........................................18
七、交易及清算算交收安排排 ............................................22
八、基金资产净净值计算和和会计核算 ....................................28
九、基金收益分分配 ..................................................33
十、基金信息披披露 ..................................................35
十一、基金费用用 ....................................................37
十二、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名名册的保管....................................39
十三、基金有关关文件档案案的保存 ......................................40
十四、基金管理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的更更换 ..... ...........................41
十五、禁止行为为 ....................................................44
十六、托管协议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金财产的清清算 ...... ..................45
十七、违约责任任 ....................................................47
十八、争议解决决方式 ................................................48
十九、托管协议议的效力 ..............................................49
二十、其他事项项 ....................................................50
二十一、托管协协议的签订订 ............................................51

鉴于华福基基金管理有有限责任公司司系一家依依照中国法律律合法成立立并有效存续续的有限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具备备担任基金管管理人的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集发行华福大大健康灵活活配置混合型型证券投资资基金;
鉴于兴业银银行股份有有限公司系一一家依照中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有效存续的的银行,按照照相关法律法法规的规定定具备担任基基金托管人人的资格和能能力;
鉴于华福基基金管理有有限责任公司司拟担任华华福大健康基金金的基金管理理人,兴业业银行股份有有限公司拟拟担任华福券投投资基金的基基金托管人人;
为明确华福福大健康灵灵活配置混合合型证券投投资基金的之间间的权利义务务关系,特特制订本托管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约定,《华华福大健康灵灵活配置混混合型证券下简简称"基金合合同")中中定义的术语语在用于本本托管协议有抵抵触应以基金金合同为准准,并依其条条款解释。
灵活配置混混合型证券券投资大健康灵活活配置混合合型证
基金管理人人和基金托托管人
投资基金基基金合同》(以时应具有相相同的含义义;若

一、基金金托管协议议当事人人
(一)基金金管理人名称:华福福基金管理理有限责任公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福州市平潭县县潭城镇西西航路西航住住宅新区 11号楼4楼楼办公地址:上海市浦浦东新区陆家家嘴环路 1088号招商商银行上海大大厦16楼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人:陈文奇奇 成立日期:2013年 110月25日批准设立机机关及批准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监会证监许可可〔2013〕128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00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营(二)基金金托管人名称:兴业业银行股份份有限公司(简称:兴兴业银行)注册地址:福建省福福州市湖东路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江宁路 168号号邮政编码:350013 法定代表人人:高建平平 成立日期:1988年 88月22日批准设立机机关和批准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民银行总行银银复〔19888〕347号 基金托管业业务批准文文号:中国证证监会证监监基金字〔22005〕74号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523336751亿元人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营经营范围:吸收公众众存款;发放放短期、中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理国内外结结算;
办理理票据承兑与与贴现;发发行金融债券券;代理发发行、代理兑付、承销销政府债券券;买卖政政府债券、金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股票以外的的有价证券;买卖、代代理买卖股股票以外的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管业务;从事事同业拆借借;买卖、代理买卖外外汇;结汇汇、售汇业业务;从事银银行卡业务务;提供信用用证服务及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项及代理保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箱服务;财财务顾问、资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经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管理机构批准准的其他业业务(以上范范围凡涉及及国家专项专专营规定的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托管协协议的依据据、目的的和原则
(一)订立立托管协议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国证证券投资基基金法》(以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公开募集证券券投资基金金运作管理办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券投资基金金信息披露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称"《信息披披露办法》"))等有关法法律法规、《《华福大健健康灵活配置置混合型证证券投资基金金基金合同同》(以下简简称"基金金合同")及及其他有关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立托管协议议的目的
订立本协议议的目的是是明确基金管管理人与基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金财产的保保管、投资资运作、净值值计算、收收益分配、信信息披露及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宜中的权利利义务及职职责,确保基基金财产的的安全,保护护基金份额额持有人的合合法权益。
(三)订立立托管协议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人和基金托托管人本着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护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合合法权益的原原则,经协协商一致,签签订本协议议。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基金管理人人的业务务监督和核核查 (一)基金金托管人对对基金管理人人的投资行行为行使监督督权
基金托管人人根据有关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基金合同的投资资对象进行监监督。基金金合同明确约约定基金投投资风格或理人人应按照基金金托管人要要求的格式提提供投资品品种池,以术系系统,对基金金实际投资资是否符合基基金合同关关于证券选对存存在疑义的事事项进行核核查。
本基金的投投资范围为为具有良好流流动性的金金融工具,约定,对基基金投资范范围、证券选择标标准的,基基金管便基金托管管人运用相相关技择标准的约约定进行监监督,
包括国内依依法发行上上市的
股票票小板、创业板板及其他经经中国证监会会核准上市市的股票)债债券(含国国债、
(包含中小、金融融债、企业债债、公司债债、央行票据据、中期票票据、短期融资券、次次级债、可可转换债券券、可交换债债券、中小小企业私募债债等)、债券券回购、银银行存款、权权证、资产产支持证券券、股指期货货以及法律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金融工具((但须符合合中国证监会会相关规定定)。
如法律法规规或监管机机构以后允许许基金投资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理人在履行行适当程序序后,可以将将其纳入投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资组合比例例为:股票资资产占基金金资产的比例例为0%-995%,其中中投资于大大健康相关产产业上市公公司发行的股股票占非现现金基金资产产的比例不不低于 80%%;每个交交易日日终在在扣除股指指期货合约需需缴纳的交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保留的现金金以及投资资于到期日在在一年以内内的政府债券券的比例合合计不低于基基金资产净净值的5%。
基金管理人人应每半年年按照双方约约定的形式式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本本基金大健健康相关产产业股票库,,并有责任任确保该股票票库符合基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托管管人据此股股票库监督本本基金投资资于该类上市市公司股票票的比例。
(二)基金金托管人根根据有关法律律法规的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定,对基金金投资比例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管人按下述比比例和调整整期限进行监监督:
(1)股票票资产占基金金资产的比比例为0%--95%,其其中投资于大大健康相关关产业上市市公司发行的的股票占非非现金资产的的比例不低低于80%;
(2)每个个交易日日终终在扣除股股指期货合约约需缴纳的的保证金以后后,保持不不低于基金金资产净值 55%的现金或或者到期日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债券;
(3)本基基金持有一家家公司发行行的证券,其其市值不超超过基金资产产净值的 110%;
(4)本基基金管理人管管理的全部部基金持有一一家公司发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该证券 的100%;
本基基金持有的全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得超过基金金资产净值的的3%;
本基金金管理人管管理的全部基基金持有的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该权证的 110%;
(7)本基基金在任何交交易日买入入权证的总金金额,不得得超过上一交交易日基金金资产净值值的0.5%;
(8)本基基金投资于同同一原始权权益人的各类类资产支持持证券的比例例,不得超超过基 金资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金持有的全全部资产支持持证券,其市市值不得超超过基金资产产净值的 220%;
(10)本基基金持有的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的比例,不不得超过该该资产支持证证券规模的的10%;
(11)本基基金管理人人管理的全部部基金投资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的各类资产产支持证券券,不得超过过其各类资资产支持证券券合计规模模的10%;
(12)本基基金应投资资于信用级别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含BBB)的的资产支持证证券。基金金持有资产支支持证券期期间,如果其其信用等级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资标准,应应在评级报报告发布之日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部卖出;
(13)基金金财产参与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超过本基金金的总资产产,本基金所所申报的股股票数量不超超过拟发行行股票公司本本次发行股股票的总量;;
(14)本基基金进入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余额不得超超过基金资资产净值的40%,在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中的债券回购昀长期限限为1年,债券回购购到期后不得得展期;
(15)本基基金总资产产不得超过基基金净资产产的140%;
(16)本基基金在任何何交易日日终终,持有的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价值,不得得超过基金金资产净值的的10%;
(17)本基基金在任何何交易日日终终,持有的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与有价证券券市值之和和,不得超过过基金资产产净值的 9 55%。其中,有价证券券指股票、债债券(不含含到期日在在一年以内的的政府债券券)、权证、资产支持证证券、买入入返售金融资资产(不含含质押式回回购)等;

(18)本基基金在任何何交易日日终终,持有的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不得超过基基金持有的的股票总市值值的20%;

1 本基基金所持有有的股票市值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价值,合计计(轧差计计算)应当符符合基金合合同关于股票票投资比例例的有关约定定;
2 本基基金在任何何交易日内交交易(不包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货合约的成成交金额不不得超过上一一交易日基基金资产净值值的20%;
3 本基基金持有的的单只中小企企业私募债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过基金资产产净值的100%;
(22)法律律法规及中中国证监会规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其他投资限制制。
因证券/期期货市场波动动、证券发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模变动等基金金管理人之之外的因素素致使基金投投资比例不不符合上述规规定投资比比例的,基金金管理人应应当在 10个个交易日内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监管机构另另有规定的的,从其规定定。
基金管理人人应当自基基金合同生效效之日起 66个月内使使基金的投资资组合比例例符合基金金合同的有关关约定。期期间,本基金金的投资范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符合基金合合同的约定定。基金托管管人对基金金的投资的监监督与检查查自基金合同同生效之日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或监管部门门取消上述限限制,如适适用于本基当程程序后,则本本基金投资资不再受相关关限制。
(三)基金金托管人根根据有关法律律法规的规规定及基金议第第十五章第九九条基金投投资禁止行为为进行监督督。基金托基金金管理人基金金投资禁止止行为进行监监督。
基金管理人人运用基金金财产买卖基基金管理人人、基金托
金,基金管管理人在履履行适
合同的约定定,对本托托管协管人通过事事后监督方方式对
管人及其控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制人或者与其其有其他重重大利害关系系的公司发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期内承销的的证券,或者者从事其他重重大关联交交易的,应当当符合基金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策略,遵循循基金份持持有人利益优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冲突,建立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和评估机制制,按照市市场公平合理理价格执行行。相关交易易必须事先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同意,并按按法律法规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联交易应提交交基金管理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经过三分之之二以上的的独立董事通通过。基金金管理人董事事会应至少少每半年对关关联交易事事项进行审查查。
法律法规或或监管部门门取消上述禁禁止性规定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理人在履行行适当程序后后,则本基基金投资不再再受相关限限制。
根据法律法法规有关基基金从事的关关联交易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和基金托管管人应事先先相互提供与与本机构有有控股关系的股东、实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有其他重大大利害关系系的公司名单单及有关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单,加盖公章并书面提提交,并确确保所提供供的关联交易易名单的真真实性、完整整性、全面面性。基金管理人有责责任保管真真实、完整整、全面的关关联交易名名单,并负责责及时更新新该名单。名单变更后后基金管理理人应及时时发送基金托托管人,基金金托管人于于2个工作日日内进行回回函确认已知知名单的变变更。基金金管理人收到到基金托管管人书面确认认后,新的的关联交易名名单开始生生效。

(四)基金金托管人根根据有关法律律法规的规规定及基金人参参与银行间债债券市场进进行监督。基基金管理人人应在基金人提提供符合法律律法规及行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选择的、本场交交易对手名单单,并约定定各交易对手手所适用的的交易结算按照照交易对手名名单的范围围在银行间债债券市场选选择交易对管理理人是否按事事前提供的的银行间债券券市场交易易对手名单以每每半年对银行行间债券市市场交易对手手名单及结结算方式进与本本次剔除的交交易对手所所进行但尚未未结算的交交易,仍应合同的约定定,对基金金管理投资运作之之前向基金金托管基金适用的的银行间债债券市方式。基金金管理人应应严格手。基金托托管人监督督基金进行交易。基金管理理人可行更新,新新名单确定定前已按照协议进进行结算。如基
金管管理人根据市市场情况需需要临时调整整银行间债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单及结算方方式的,
应向向基金托管人人说明理由由,并在与交交易对手发发生交易前人协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人负责对交交易对手的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交易易,并负责解解决因交易易对手不履行行合同而造造成的纠纷担由由此造成的任任何法律责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约的交易对理人人确定的时间间前仍未承承担违约责任任及其他相相关法律责相关关交易对手追追偿,基金金托管人应予予以必要的的协助与配行间间债券市场成成交单对合合同履行情况况进行监督督。如基金人没没有按照事先先约定的交交易对手或交交易方式进进行交易时或以以双方认可的的其他方式式提醒基金管管理人,经经提醒后仍失的的,基金托管管人不承担担由此造成的的相应损失失和责任。3个工作日日内与基金金托管
债券市场的的交易规则则进行及损失,基基金托管人人不承手在基金托托管人与基基金管任的,基金金管理人有有权向合。基金托托管人则根根据银托管人事后后发现基金金管理,基金托管管人应及时时书面未改正时造造成基金财财产损
(五)基金托托管人根据据有关法律法法规的规定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资产净值计计算、基金份份额净值计计算、应收资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入确定、基基金收益分分配、相关信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推介材料中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数据等进行行监督和核核查。

(六)基金托托管人对基基金投资银行行存款进行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资银行存款款应符合如下下规定:
1、基金管管理人、基金金托管人应应当与存款银银行建立定定期对账机制制,确保基基金银行存存款业务账目目及核算的的真实、准确确。
2、基金管管理人应当按按照有关法法规规定,与与基金托管管人、存款机机构签订相相关书面协协议。基金托托管人应根根据有关相关关法规及协协议对基金银行存款业业务进行监监督与核查查,严格审查查、复核相关关协议、账账户资料、投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书等有关文文件,切实实履行托管职职责。
3、基金管管理人与基金金托管人在在开展基金存存款业务时时,应严格遵遵守《基金金法》、《运运作办法》等等有关法律律法规,以及及国家有关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理、支付结结算等的各各项规定。
4、基金投投资银行存款款的,基金金管理人应根根据法律法法规的规定及及基金合同同的约定,确定符合条条件的所有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管人,基金金托管人应应据以对基金金投资银行行存款的交易易对手是否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监督。基金金管理人对对定期存款提提前支取的的损失由其承承担。
(七)基金金托管人根根据有关法律律法规的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定,对基金金投资流通通受限证券进进行监督。
1、基金投投资流通受限限证券,应应遵守《关于于规范基金金投资非公开开发行证券券行为的紧紧急通知》、《关于基金金投资非公开开发行股票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关问题的通通知》等有有关法律法规规规定。
2、流通受受限证券,包包括由《上上市公司证券券发行管理理办法》规范范的非公开开发行股票票、公开发行行股票网下下配售部分等等在发行时时明确一定期期限锁定期期的可交易证证券,不包包括由于发布布重大消息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未上市证券券、回购交交易中的质押押券等流通通受限证券。。
3、在首次次投资流通受受限证券之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当制定相关关投资决策流流程、

风险险控制等规章章制度并提提交给基金托托管人。基基金管理人和流流动性的需要要合理安排排流通受限证证券的投资资比例,并例,避免基金出出现流动性性风险。基金金投资非公公开发行股流动动性风险处置置预案。上上述资料应包包括但不限限于基金投度和和投资比例控控制情况。
应当根据基基金的投资资风格在相关制度度中明确具具体比票,基金管管理人还应应提供资流通受限限证券的投投资额


4、在投资资流通受限证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人应至少提提前一个交易易日向基金金托管人提提供有关流通通受限证券券的相关信息息,具体应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下文件(如如有):
拟发行数量量、定价依依据、监管机机构的批准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基基金管理人人与承销商商签订的销售售协议复印印件、缴款通通知书、基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价格、总成成本、划款款账号、划款款金额、划划款时间文件件等。基金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信息的真实实、完整。
5、基金管管理人应在本本基金投资资非公开发行行股票后两两个交易日内内,在中国国证监会指指定媒介披露露所投资非非公开发行股股票的名称称、数量、总成本、账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成本和账面价价值占基金金资产净值的的比例、锁锁定期等信息息。
6、基金托托管人应对基基金管理人人是否遵守法法律法规、投资决策流流程、风险险控制制度度、流动性风风险处置预预案情况进行行监督,并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供的有关书书面信息。基金托管人人认为上述述资料可能导导致基金出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求基金管理理人在投资资流通受限证证券前就该该风险的消除除或防范措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明,并保留留查看基金金管理人风险险管理部门门就基金投资资流通受限限证券出具的风险评估估报告等备备查资料的的权利。
如基金管理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无法法达成一致致,应及时上上报中国证证监会请求解解决。如果果基金托管人人切实履行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担任何责任。如果基金金托管人没没有切实履履行监督职责责,导致基基金出现风险险,基金托托管人应承担担连带责任任。
7、相关法法律法规对基基金投资流流通受限证券券有新规定定的,从其规规定。
(八)基金金管理人应应在基金首次次投资中期期票据或中金托托管人签署相相应的风险险控制补充协协议,并按按照法律法定向向基金托管人人提供经基基金管理人有有关基金投投资中期票投资资管理制度。。
(九)基金金托管人发发现基金管理理人的上述述事项及投反法法律法规、基基金合同和和本托管协议议的规定,应及时以式通通知基金管理理人限期纠纠正。基金管管理人应积积极配合和核查查。基金管理理人收到书书面通知后应应在下一工工作日前及金托托管人发出回回函,就基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行解释或举期限限,并保证在在规定期限限内及时改正正。在上述述规定期限对通通知事项进行行复查,督督促基金管理理人改正。基金管理小企业私募募债券前,与基规的规定和和补充协议议的约据或中小企企业私募债债券的
资指令或实实际投资运运作违电话提醒或或书面提示示等方协助基金托托管人的监监督和时核对并以以书面形式式给基证,说明违违规原因及及纠正内,基金托托管人有权权随时人对基金托托管人通知知的违规事事项未能在限限期内纠正正的,基金托托管人应报报告中国证监监会。

(十)基金金管理人有有义务配合和和协助基金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基金合合同和本托托管协议对基基金业务执执行核查。对对基金托管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理人应在规规定时间内答答复并改正正,或就基金金托管人的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证;对基金金托管人按按照法律法规规、基金合合同和本托管管协议的要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报送基金监监督报告的的事项,基金金管理人应应积极配合提提供相关数数据资料和制制度等。
(十一)若若基金托管管人发现基金金管理人依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效的指令违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和其他有关关规定,或者者违反基金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立即以书面面或以双方方认可的其他他方式通知知基金管理人人,由此造造成的相应损损失由基金金管理人承担担。
(十二)基基金托管人人发现基金管管理人有重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时报告中国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基金管理人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会。基金管管理人无正正当理由,拒拒绝、阻挠挠对方根据本本托管协议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或采取拖延延、欺诈等等手段妨碍对对方进行有有效监督,情情节严重或或经基金托管管人提出警警告仍不改正正的,基金金托管人应报报告中国证证监会。

四、基金金管理人对对基金托托管人的业业务核查查
(一)基金金管理人对对基金托管人人履行托管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项包括但不不限于基金托托管人安全全保管基金财财产、开设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户、证券账账户及投资资所需的其他他账户、复复核基金管理理人计算的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金份额净值值、根据基基金管理人指指令办理清清算交收、相相关信息披披露和监督基基金投资运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金管理人发发现基金托管管人擅自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基金财产实实行分账管管理、未执行行或无故延延迟执行基金金管理人资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基金投资信信息等违反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同、本协议议及其他有关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书面形式通通知基

金托托管人限期纠纠正。基金金托管人收到到通知后应应及时核对人发发出回函,说说明违规原原因及纠正期期限,并保保证在规定规定定期限内,基基金管理人人有权随时对对通知事项项进行复查基金金托管人应积积极配合基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为,包括但供基基金管理人核核查托管财财产的完整性性和真实性性,在规定改正正。
并以书面形形式给基金金管理期限内及时时改正。在在上述,督促基金金托管人改改正。不限于:提提交相关资资料以时间内答复复基金管理理人并

(三)基金金管理人发现现基金托管管人有重大违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告中国证监监会,同时时通知基金托托管人限期期纠正,并将将纠正结果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基金托管人人无正当理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方根据本协议议规定行使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延、欺诈等等手段妨碍碍对方进行有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或经基金管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改正的,基基金管理人人应报告中国国证监会。

五、基基金财产的的保管
(一)基金金财产保管管的原则
1、基金财财产应独立于于基金管理理人、基金托托管人的固固有财产。
2、基金托托管人应安全全保管基金金财产。
3、基金托托管人按照规规定开设基基金财产的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及投资所需需的其他账账户。
4、基金托托管人对所托托管的不同同基金财产分分别设置账账户,确保基基金财产的的完整与独独立。
5、基金托托管人按照基基金合同和和本协议的约约定保管基基金财产,如如有特殊情情况双方可可另行协商解解决。基金托托管人未经经基金管理人人的合法合合规指令,不不得自行运运用、处分分、分配本基基金的任何何资产(不包包含基金托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登记结算有有限责任公公司(以下简简称"中登登公司")结结算数据完成成场内交易易交收、托管管资产开户户银行扣收收结算费和账账户维护费费等费用)。
6、对于因因为基金投资资产生的应应收资产,应应由基金管管理人负责与与有关当事事人确定到到账日期并通通知基金托托管人,到账账日基金财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户的,基金金托管人应应及时通知基基金管理人人采取措施进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成损失的,基金管理理人应负责向向有关当事事人追偿基金金财产的损损失,基金托管人应予予以必要的的协助与配配合,但对此此不承担相相应责任。
7、基金托托管人对因为为基金管理理人投资产生生的存放或或存管在基金金托管人以以外机构的的基金财产,,或交由期期货公司或证证券公司负负责清算交收的基金资资产(包括括但不限于于期货保证金金账户内的的资金、期货货合约等)及其收益;由于该等等机构或该该机构会员员单位等本协协议当事人人外第三方的欺诈、疏疏忽、过失或破产等原原因给基金金财产造成成的损失等不不承担责任任。不属于基基金托管人人实际有效控控制下的实实物证券的损损坏、灭失失,基金托管管人不承担担责任。
8、除依据据法律法规和和基金合同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管人不得委托托第三人托托管基金财财产。
(二)基金金募集期间间及募集资金金的验资
1、基金募募集期间募集集的资金应应存于基金管管理人开立立的"基金募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理人开立并并管理。

2、基金募募集期满或基基金停止募募集时,募集集的基金份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金额、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人数符合合《基金法》》、《运作办办法》、基金金合同等有关关规定后,基金管理理人应将属于于基金财产产的全部资金金划入基金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银行账户,同时在规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有从事证券相相关业务资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进行验资,出具验资资报告。出具具的验资报报告由参加验验资的 2名名或2名以以上中国注册册会计师签签字方为有有效。
3、若基金金募集期限届届满,未能能达到基金合合同生效的的条件,由基基金管理人人按规定办办理退款等事事宜,基金金托管人应提提供充分协协助。
(三)基金金银行账户户的开立和管管理
1、基金托托管人以基金金托管人的的名义开设本本基金的基基金托管专户户,也称为为资金账户户,保管基金金财产的银银行存款。该该基金托管管专户同时也是基金托托管人在法法人集中清清算模式下,,代表所托托管的包括本本基金财产产在内的所有托管资产产与中登公公司进行一一级结算的专专用账户。该账户的开开设和管理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的一切货币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过基金托管人人的基金托托管专户进行行。
2、基金托托管人可根据据实际情况况需要,为本本基金开立立资金清算辅辅助账户,以办理相相关的资金汇汇划业务。
3、基金托托管专户的开开立和使用用,限于满足足开展本基基金业务的需需要。基金金托管人和和基金管理人人不得假借借本基金的名名义开立任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亦不得使用用基金的任任何账户进行行本基金业业务以外的活活动。
4、基金托托管专户的开开立和管理理应符合银行行业监督管管理机构的有有关规定。
5、在符合合法律法规规规定的条件件下,基金托托管人可以以通过基金托托管专户办办理基金资资产的支付。。
(四)定期期存款账户户
基金财产投投资定期存存款在存款机机构开立的的银行账户,包括实体体或虚拟账账户,其预预留印鉴经各各方商议后后预留。对于于任何的定定期存款投资,基金管管理人都必必须和存款款机构签订定定期存款协协议,约定双双方的权利和和义务,该该协议作为划划款指令附附件。在取取得存款证实实书后,基基金托管人保保管证实书书正本或者复印件。基基金管理人人应该在合合理的时间内内进行定期期存款的投资资和支取事事宜,若基金管理人提提前支取或或部分提前前支取定期存存款,若产产生息差(即本基金已已计提的资金利息和提提前支取时时收到的资资金利息差额额),该息差差的处理方方法由基金管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人双方协商解解决。

对于任何的的定期存款款投资,基金金管理人都都必须和存款款机构签订订定期存款协协议,约定定双方的权利利和义务,该协议作为为划款指令令附件。该协议中必须须有如下明明确条款:"存款证实实书不得被质质押或以任任何方式被抵抵押,并不不得用于转让让和背书;本息到期期归还或提前前支取的所所有款项必须须划至托管管专户(明确确户名、开户户行、账号等等),不得得划入其他任任何账户"。。如定期存存款协议中未未体现前述述条款,基金金托管人有有权拒绝定定期存款投资资的划款指指令。
(五)债券券托管账户户的开设和管管理
基金合同生生效后,基基金托管人根根据中国人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场登记结算算机构的有有关规定,以以本基金的的名义在中央央国债登记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和银行间市市场清算所所股份有限公公司开立债债券托管账户户、资金结结算账户,持有人账户户和资金结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金进行银行行间市场债券券的结算。
(六)基金金证券账户户和结算备付付金账户的的开立和管理理
1、基金托托管人在中登登公司上海海分公司、深深圳分公司司为基金开立立基金托管管人与基金金联名的证券券账户。
2、基金证证券账户的开开立和使用用,仅限于满满足开展本本基金业务的的需要。基基金托管人人和基金管理理人不得出出借或未经对对方同意擅擅自转让基金金的任何证证券账户,亦亦不得使使用基金的任任何账户进进行本基金业业务以外的的活动。
3、基金证证券账户的开开立和证券券账户卡的保保管由基金金托管人负责责,账户资资产的管理理和运用由基基金管理人人负责。
4、基金托托管人以基金金托管人的的名义在中登登公司开立立结算备付金金账户,并并代表所托托管的基金完完成与中登登公司的一级级法人清算算工作,基金金管理人应应予以积极协协助。结算算备付金、结结算互保基基金、交收价价差资金等等的收取按照照中登公司司的规定执行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其他监管机机构在本托管管协议订立立日之后允许许基金从事事其他投资资品种的投资资业务,涉涉及相关账户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规定,则基基金托管人人比照上述关关于账户开开立、使用的的规定执行行。
(七)期货货结算账户户的开立和管管理
基金托管人人、基金管理理人应当代代表本基金,按照相关关规定开立期期货结算账账户、期货货资金账户,,在中国金金融期货交易易所获取交交易编码。期货结算账账户名称、期货资金金账户名称及及交易编码码对应名称应应按照有关关规定设立。。(八)其他他账户的开开立和管理1、因业务发发展需要而而开立的其他他账户,可可以根据法律律法规和基基金合同的规规定,

由和和基金托管人人开立。新新账户按有关关规定使用用并管理。2、法律法法规等有关规规定对相关关账户的开立立和管理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 (九)基金金财产投资资的有关有价价凭证等的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投资的有关关实物证券等等有价凭证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于基金托管管人的
保管管库,也可存存入中央国国债登记结算算有限责任任公司、中登登公司上海海分公司/深深圳分公司司、银行间市市场清算所所股份有限公公司或票据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库,保管凭凭证由基金金托管人持有有。有价凭证证的购买和和转让,由基基金管理人人和基金托管管人共同办办理。基金金托管人对由由基金托管管人以外机构构实际有效效控制的资产产不承担保保管责任。
(十)与基基金财产有有关的重大合合同的保管管
与基金财产产有关的重重大合同的签签署,由基基金管理人基金金签署的、与与基金财产产有关的重大大合同的原原件分别由保管管。除本协议议另有规定定外,基金管管理人代表表基金签署合同同包括但不限限于基金年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信息披露协的重重大合同,基基金管理人人应保证基金金管理人和和基金托管原件件。基金管理理人应在重重大合同签署署后及时以以加密方式管人人,并在三十十个工作日日内将正本送送达基金托托管人处。金合合同终止后15年。
对于无法取取得二份以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管理人应向负责。由基基金管理人人代表基金管理人人、基金托托管人的与基金财财产有关的的重大议及基金投投资业务中中产生人至少各持持有一份正正本的将重大合同同传真给基基金托重大合同的的保管期限限为基
基金托管人人提供加盖盖公章
的合合同传真件,未经双方方协商一致,合同原件件不得转移。。

六、指令的的发送、确确认及执执行
基金管理人人在运用基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其他款项付付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人执行基金金管理人的指指令、办理理基金名下的的资金往来来等有关事项项。 (一)基金金管理人对对发送指令人人员的书面面授权 1、基金管管理人应指定定专人向基基金托管人发发送指令。2、基金管管理人应向基基金托管人人提供书面授授权文件,内容包括括被授权人名名单、
预留留印鉴及被授授权人签字字样本,授权权文件应注注明被授权人人相应的权权限。
3、基金托托管人在收到到授权文件件原件并经电电话确认后后,授权文件件即生效。如果授权权文件中载明明具体生效效时间的,该该生效时间间不得早于基金托管人人收到授权权文件并经经电话确认的的时点。如如早于前述时时间,则以以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权文件并经经电话确认认的时点为授授权文件的的生效时间。。
4、基金管管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对对授权文件负负有保密义义务,其内容容不得向被被授权
人及及相关操作人人员以外的的任何人泄露露。但法律律法规规定或或有权机关关要求的除外外。 (二)指令令的内容 1、指令包包括赎回、分分红付款指指令、回购到到期付款指指令、与投资资有关的付付款指
令、实物债券出出入库指令令以及其他资资金划拨指指令等。 2、基金管管理人发给基基金托管人人的指令应应应写明款项项事由、支付付时间、到到账时
间、金额、账户户等,加盖盖预留印鉴并并由被授权权人签字。(三)指令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行的时间和和程序 1、指令的的发送 基金管理人人发送指令令应采用加密密传真方式式或双方协商商一致的其其他方式。 基金管理人人应按照法法律法规和基基金合同的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经营权限和和交易
权限限内发送指令令;被授权权人应严格按按照其授权权权限发送指令。对于于被授权人人依约定程程序发出的指指令,基金金管理人不得得否认其效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理人已经撤撤销或更改改对交易指令令发送人员员的授权,并并且基金托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确认认后,则对对于此后该该交易指令发发送人员无无权发送的指指令,或超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基金管理人人不承担责责任,授权已已更改但未未经基金托管管人确认的的情况除外。。
指令发出后后,基金管管理人应及时时以电话方方式向基金托托管人确认认。

基金管理人人应在交易易结束后将银银行间同业业市场债券后及及时传真给基基金托管人人,并电话确确认。如果果银行间簿要取取消或终止,基金管理理人要书面通通知基金托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人应于划款款前一日向基基金托管人人发送投资划款款当日下达投投资划款指指令,在发送送指令时,应为留有
交易成交单单加盖预留留印鉴记系统已经经生成的交交易需
划款指令并并确认,如如需在2个小时的的复核和审审批时
间。基金管理人人在每个工工作日的 1 55:00以后发发送的要求求当日支付的的划款指令令,基金托托管人不保证证当天能够够执行。有效效划款指令令是指指令要素(包括括付款人、付款账号号、收款人、、收款账号号、金额(大大、小写)、款项事由由、支付时时间)准确无无误、预留留印鉴相符、、相关的指指令附件齐全全且头寸充充足的划款指令。因基基金管理人人自身原因因造成的指令令传输不及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的划款时间,致使资金金未能及时时到账所造造成的损失由由基金管理理人承担。
2、指令的的确认
基金托管人人应指定专专人接收基金金管理人的的指令,预先先通知基金金管理人其名名单,

并与与基金管理人人商定指令令发送和接收收方式。指指令到达基应指指定专人立即即审慎验证证有关内容及及印鉴和签签名,如有双方方认可的其他他方式通知知基金管理人人。
3、指令的的时间和执行行
基金托管人人对指令验验证后,应及及时办理。指令执行时通通知基金管理理人。
基金管理人人向基金托托管人下达指指令时,应应确保基金额,对基金管理理人在没有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向基金托管人可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即以书面或以双方认可可的其他方金管管理人审核、、查明原因因,出具书面面文件确认认此交易指担因因未执行该指指令造成损损失的责任。。
(四)基金金管理人发发送错误指令令的情形和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人发送错误误指令的情形形包括指令令违反法律指令令发送人员无无权或超越越权限发送指指令。
基金托管人人在履行监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金管理人的
金托管人后后,基金托托管人疑问必须及及时以书面面或以
完毕后,基基金托管人人应及
资金账户有有足够的资资金余人发出的指指令,基金金托管式通知基金金管理人,由基令无效。基基金托管人人不承
法规和基金金合同的约约定,
指令错误时时,有权拒拒绝执

行,并并及时以书书面或以双方方认可的其其他方式通知知基金管理理人改正。如如需撤销指指令,基金金管理人应出出具书面说说明,并加盖盖预留印鉴鉴。

(五)基金金托管人依依照法律法规规暂缓、拒拒绝执行指令令的情形和和处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管人发现基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反基金合同同约定的,应当视情况况暂缓或拒拒绝执行,并并立即以录录音电话或以双方认可可的其他方方式通知基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金托管人未未按照基金管管理人指令令执行的处理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人由于自身身原因,未按按照基金管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执行行,应在发发现后及时时采取措施予予以弥补;若对基金财财产或投资资人造成直接损失,由由基金托管管人赔偿由由此造成的直直接损失。
(七)更换换被授权人人员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人更换被授授权人、更改改或终止对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应应立即将新新的授权文文件以传真方方式通知基基金托管人,并经电话确确认后生效效,原授权文文件同时废废止。新的的授权文件在在传真发出出后七个工作作日内送达达文件正本。。新的授权权文件生效之之后,

正本本送达之前,,基金托管管人按照新的授权文件件传真件内的授授权文件正本本与传真件件内容不同,,由此产生生的责任由管人人更换接受基基金管理人人指令的人员员,应提前前通过录音可的的其他方式通通知基金管管理人。
(八)其他他事项

基金托管人人在接收指指令时,应对对指令的要要素是否齐与预预留的授权文文件内容相相符进行检查查,如发现现问题,应的其其他方式报告告基金管理理人,基金托托管人对执执行基金管产造造成的损失不不承担赔偿偿责任。
基金参与认认购未上市市债券时,基基金管理人人应代表本同或或协议,明确确约定债券券过户具体事事宜。否则则,基金管户事事宜承担相应应责任。
基金管理人人同意基金金托管人根据据其收到的的中登公司易数数据与中登公公司进行交交收。基金投投资发生的的所有场内容执行有关关业务,如如果新基金管理人人承担。基基金托电话或以书书面或以双双方认
全、印鉴与与被授权人人是否及时以书面面或以双方方认可理人的合法法指令对基基金财
基金与对手手方签署相相关合理人需对所所认购债券券的过
或深、沪证证券交易所所的交交易的清算算交收,由由基金
托管管人根据相关关登记结算算公司的结算算规则办理理,基金管理理人不需要要另行出具指指令。
遵照中登上上海预交收收制度、中登登深圳结算算互保金制度、中登上上海深圳备备付金管理理办法等有关关规定所做做的结算备付付金、保证证金及昀低结算备付金金的调整也也视为基金金管理人向基基金托管人人发出的有效效指令,无无须基金管理人向基金金托管人另另行出

具指指令,基金托托管人应予予以执行。本基金资金金账户发生生的银行结算算费用等银银行费用,由基金托管管人直接从从资金账户中扣划,无无须基金管管理人出具指指令。

七、交易易及清算交交收安排排
(一)选择择证券买卖卖的证券经营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人应设计选选择证券买卖卖的证券经经营机构的负责责选择代理本本基金证券券买卖的证券券经营机构构,租用其交易易单元。基金金管理人和和被选中的证证券经营机机构签订委前通通知基金托管管人。交易易单元保证金金由被选中中的证券经应将将上述情况及及基金交易易单元号、佣佣金费率等等基本信息形式式通知基金托托管人。因因相关法律法法规或交易易规则的修的法法律法规和相相关交易规规则为准。
(二)基金金投资证券券后的清算交交收安排 标准和程序序。基金管管理人交易单元作作为基金的的专用托协议,基基金管理人人应提营机构交付付。基金管管理人以及变更情情况及时以以书面改带来的变变化以届时时有效
1、基金托管管人、基金金管理人应共共同遵守中中登公司制定定的相关业业务规则和规规定,该等等规则和规定定自动成为为本款规定的内容。基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前,应充分知知晓与理解解中登公司针针对各类交交易品种制定定结算业务务规则和规定,并遵守守基金托管管人为履行行特别结算参参与人的义义务所制定的的业务规则则与规定。
2、基金托托管人代理基基金财产与与中登公司完完成证券交交易及非交易易涉及的证证券资金结结算业务,并并承担由基基金托管人原原因造成的的正常结算、交收业务务无法完成成的责任;若由于基金金管理人原原因造成基金金托管人无无法正常完成结算业务务,基金托托管人发现现后应立即通通知基金管管理人,由基基金管理人人负责解决,由此造成成基金托管管人无法按按时向中登公公司支付证证券清算款的责任以及及由此给基金托管人造造成的损失失由基金管管理人承担。。
3、如果由由于基金管理理人的原因因导致基金托托管人发生生证券资金金交收违约行行为,基金金托管人有权权在电话通通知基金管理理人后,在在中登公司规规定的时点点前报告该公公司,申报报基金管理人人交易的证证券及/或资资金暂不交付付。违约交交收的证券或或资金、利利息及违约约罚金等在规规定的时间间内得以补足足的,中登登公司向基金托管人交交付相应的的证券或资资金。否则,该公司将处处分相应的的证券或资金金用以弥补补交收违约及及违约罚金金等,不足足部分该公司司依法继续续追偿。
4、基金托托管人遵照中中登公司上上海深圳备付付金、保证证金管理办法法有关规定定,确定和和调整基金管管理人昀低低结算备付金金、结算保保证金限额,基金管理理人应存放放于基金托托管人中登公公司的昀低低备付金、结结算保证金金日末余额不得低于基基金托管人人根据中登登公司备付金金、保证金金管理办法规规定核定的的限额。基金托管人根根据中登公公司规定向向基金管理人人支付利息息。

5、基金管管理人应根据据中登公司上海预交收收制度的规规定配合基金金托管人在在中登公司司开立的备付付金账户实实行预交收。根据中登登公司的结算制度,为为确保基金金管理人场场内交易的正正常进行,基金管理人人必须于场场内交易发生生当日15:30前在托托管专户备备足当日交易易的支付头头寸。同时基基金管理人人承诺,当基金管理人人通过大宗宗交易系统统进行买入大大宗交易时时,昀晚于当当日15:3 00以书面形形式通知基金金托管人。因基金托托管人所有直直接托管的的产品均统一一使用基金金托管人在中登公司开开立的备付付金账户清清算场内资金金,基金托托管人有权根根据中登公公司的结算制度和当日日场内资金金的净收付付情况适时调调整基金管管理人存放中中登公司的的备付金头寸寸。
6、根据中中国证券登记记结算有限限责任公司的的规定,结结算备付金账账户、结算算保证金账账户内的昀低低备付金、结算保证金金按月调整整按季结息,,因此,《基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财产可可能有尚存存放于结算公公司的昀低低备付金、结算保证金金以及结算算公司尚未未支付的利息息。对上述述款项,基金金托管人将将于结算公司支付该等等款项时扣扣除相应银银行汇划费用用后划付至至基金管理人人指定的账账户。《基金金合同》终止止后,中登登公司根据据结算规则,,调增基金金财产的昀低低备付金以以及结算保证金,基金金管理人应应配合基金金托管人,向向基金托管管人及时划付付调增款项项,以便基金金托管人履履行交收职责责。
7、基金财财产参与 T+ 00交易所非非担保交收品品种交易的的,基金管理理人应确保保有足额头头寸用于上述述交易,并并必须于 T+ 00日14时之之前出具有有效划款指令令,并确保保指令
要素素(包括但不不限于交收收金额、成交交编号)与与实际交收原因因,致使资金金未能及时时划入中登公公司所造成成的损失由偿引起托管人其其他托管产产品交收失败败的损失以以及赔偿因低备备付金带来的的利息损失失。
(三)银行行间债券交交易的清算交交收安排 信息一致。因基金管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人承担,包包括赔占用托管人人在中登公公司昀
1、基金管管理人负责对对交易对手手的资信控制制,按银行行间债券市场场的交易规规则进行交交易,并负责责解决因交交易对手不履履行合同或或不及时履行合同而造造成的纠纷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人不承担由由此造成的任任何法律责责任及损失。。
2、基金管管理人应在交交易结束后后将银行间同同业市场债债券交易成交交单加盖预预留印鉴后后及时传真给给基金托管管人,并电话话确认。如如果银行间中债综合业业务平台或或上海清算算所客户终端端系统已经经生成的交易易需要取消消或终止,基金管理人人要书面通通知基金托托管人。

3、基金管理理人发送有有效指令(包包括原指令被撤销、变变更后再次发发送的新指指令)的截截止时间为当当天的 15: 000。如基金金管理人要求求当天某一一时点到账,,则交易结结算指令需需提前 2 个个工作小时发发送,并进进行电话确认认。指令、成交单传输输不及时、未能留出出足够的操作作时间,致致使资金未能能及时到账账、债券未能及时交割割所造成的的损失由基基金管理人承承担。
4、基金管管理人向基金金托管人下下达指令时,应确保基基金财产托管管专户有足足够的资金金余额,对基基金管理人人在没有充足足资金的情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发出的指令令,基金托托管人可不予予执行,并并立即通知基基金管理人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担因为不执执行该指令令而造成损失失的责任。基金管理人人确认该指指令不予取消的,资金金备足并通通知基金托托管人的时间间视为指令令收到时间。。
5、银行间间交易结算方方式采用券券款对付的,托管专户户与该产品在在登记结算算机构开立立的 DVP资金金账户之间间的资金调拨拨,除了登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自动动将 DVP资资金账户资资金退回至托托管专户的的之外,应当当由基金管管理人出具资金划款指指令,基金金托管人审审核无误后执执行。由于于基金管理人人未及时出出具指令导致该产品在在托管专户户的头寸不不足或者 DV PP资金账户户头寸不足导导致的损失失,基金托管管人不承担担责任。
(四)股指指期货的清清算交收安排排
本基金相关关期货投资资的具体操作作按照《期期货投资操作作备忘录》的约定执行行。
(五)交易易记录、资资金和证券账账目核对的的时间和方式式
1、交易记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理人与基金金托管人按金份份额净值之前前,必须保保证当天所有有实际交易易记录与基完全全一致。如果果实际交易易记录与会计计账簿记录录不一致,或不不真实,由此此导致的损损失由基金的的会计责任任方承担。
2、资金账账目的核对 日进行核对对。对外披披露基金会计账簿簿上的交易易记录造成基金会会计核算不不完整
资金账目由由基金管理理人和基金托托管人按日日核实,账实实相符。 3、证券账账目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人和基金托托管人每交易易日结束后后根据第三方存管机构构发送的对对账数
据进进行证券对账账,确保账账实相符。4、基金管管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每每月月末核对对实物证券券账目。 (六)基金金申购赎回回业务处理的的基本规定定1、基金份额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金管理人或或其委托的登登记机构负负责。 2、基金管管理人应将每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赎回的数据据传送给基金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理人应对传递递的申购、赎回的数据据真实性负负责。基金托管人应及及时查收申申购资金的的到账情况并并根据基金金管理人指令令及时划付付赎回款项。。3、基金管管理人应保证证本基金((或本基金管管理人委托托)的登记机机构每个工工作日
15:000前向基金金托管人发送送前一开放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并保证相关数数据的准确确、完整。
4、登记机机构应通过与与基金托管管人建立的加加密系统发发送有关数据据(包括电电子数据和和盖章生效的的纸制清算算汇总表),如因各种原原因,该系系统无法正常常发送,双双方可协商商解决处理方方式。基金金管理人向基基金托管人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各自按有关关规定保存存。
5、如基金金管理人委托托其他机构构办理本基金金的登记业业务,应保证证上述相关关事宜
按时时进行。否则则,由基金金管理人承担担相应的责责任。 6、关于清清算专用账户户的设立和和管理 为满足申购购、赎回及及分红资金汇汇划的需要要,由基金管理人开立立资金清算算的专
用账账户,该账户户由登记机机构管理。
7、对于基基金申购过程程中产生的的应收款,应应由基金管管理人负责与与有关当事事人确定到到账日期并通通知基金托托管人,到账账日应收款款没有到达基金资金账账户的,基基金托管人人应及时通知知基金管理理人采取措施施进行催收收,由此造成基金损失失的,基金金管理人应应负责向有关关当事人追追偿基金的损损失,基金金托管人予以以必要的配配合。
8、赎回和和分红资金划划拨规定
拨付赎回款款或进行基基金分红时,,如基金资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金,基金托托管人应按按时拨付;因因基金资金金账户没有足足够的资金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不能按时拨拨付,如系系基金管理人人的过错原原因造成,相相应责任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基金托管人人不承担垫垫款义务。
9、资金指指令除申购款款项到达基基金资金账户户需双方按按约定方式对对账外,回回购到期付付款和与 投资有关的的付款、赎赎回和分红资资金划拨时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基金托管人人下达

指令令。资金指令令的格式、内容、发送送、接收和和确认方式等等与投资指指令相同。
(七)申赎赎净额结算算基金申购、、赎回等款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管账户与"注注册登记清清算账户"间间,申购款款实行 T+2日交收,赎赎回款实行行 T+2日交交收,转换款款实行 T+ 33交收。基基金托管账户户与"注册册登记清算账账户"间的的资金清算算遵循"净额额清算、净净额交收"的原则,即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应收资金((包括申购购资金及基金金转换转入入款)与托管管账户应付付额(含赎回资金、赎赎回费、基基金转换转转出款及转换换费)的差差额来确定托托管账户净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定资金交收收额。当存在在托管账户户净应收额时时,基金管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户净应收额额在当日15:00 前从从"注册登记记清算账户"划到基金金托管账户户,基金托管管人在资金金到账后应应立即通知基基金管理人人进行账务处处理;当存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额时,基金金管理人应应在当日9:30 前将划划款指令发发送给基金托托管人,基基金托管行按按管理人的的划款指令令将托管账户户净应付额额在当日 12:00前划往往"注册登记记清算账户户",基金托托管人在资资金划出后立立即通知基基金管理人进进行账务处处理。
如果当日基基金为净应应收款,基金金托管人应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到账,对于于因基金管管理人的原因因未准时到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生的责任应应由基金管理理人承担。
如果当日基基金为净应应付款,基金金托管人应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指令及时进进行划付。对于因基金金托管人的的原因未准时时划付的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及时通知基基金托管人人划付,由此此产生的责责任应由基金金托管人承承担。
(八)基金金转换
1、在本基基金与基金管管理人管理理的其它基金金开展转换换业务之前,,基金管理理人应函告告基金托管人人并就相关关事宜进行协协商。
2、基金托托管人将根据据基金管理理人传送的基基金转换数数据进行账务务处理,具具体资金清清算和数据传传递的时间间、程序及托托管协议当当事人承担的权责按基基金管理人人届时的公公告执行。 3、本基金开展展基金转换换业务应按相相关法律法法规规定及基基金合同的的约定进行公公告。
(九)基金金现金分红红
1、基金管管理人确定分分红方案通通知基金托管管人,双方方核定后依照照《信息披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定在中国证证监会指定媒媒介上公告告并报中国证证监会备案案。
2、基金托托管人和基金金管理人对对基金分红进进行账务处处理并核对后后,基金管管理人向基基金托管人发发送现金红红利的划款指指令,基金金托管人应及及时将资金金划入专用账账户。3、基金管管理人在下达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托管人留出出必需的划款款时间。


八、基金资产产净值计算算和会计计核算
(一)基金金资产净值值的计算、复复核与完成成的时间及程程序
1、基金资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净值是指基基金资产总值值减去负债债后的金额。基金份额额净值是指指基金资产产净值除以计计算日基金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额净值的计算算,均精确确到 0.001元,小数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入,国家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基金管理理人每个工工作日计算算基金资产净净值及基金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公告。
2、复核程程序
基金管理人人每工作日日对基金资产产进行估值值后,但基金管理人根根据法律法法规或基金金合同的规定定暂停估值值时除外。基基金管理人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资产估值后后,将基金金份额净值结结果以双方方约定的方式式提交给基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托管人复核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理人按规定定对外公布。。
3、根据有有关法律法规规,基金资资产净值计算算和基金会会计核算的义义务由基金金管理人承承担。本基金金的基金会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理人担任,因此,就与与本基金有有关的会计计问题,如经经相关各方方在平等基础础上充分讨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一致意见的的,按照基基金管理人对对基金资产产净值的计算算结果对外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金资产估值值方法和特殊殊情形的处处理
1、估值对对象
基金所拥有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券、股指期货货合约和银银行存款本息息、应收款款项、其它它投资等资产产及负债。
2、估值方方法
(1)证券券交易所上市市的非固定定收益品种的的估值 交易所上市市的非固定定收益品种(包括股票票、权证等)),以其估值值日在证券券交易

所挂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值日无交易易的,且昀生重重大变化或证证券发行机机构未发生影影响证券价价格的重大市价价(收盘价))估值;如如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环境发生了发生生影响证券价价格的重大大事件的,可可参考类似似投资品种素,调整昀近交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价格。
近交易日后后经济环境境未发事件的,以以昀近交易易日的重大变化或或证券发行行机构的现行市价价及重大变变化因

(2)交易易所市场交易易的固定收收益品种的估估值
1)对在交易易所市场上上市交易或挂挂牌转让的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有规定的除外外),选取取第三方估值值机构提供供的相应品种种当日的估估值净价进行行估值;
2)对在交交易所市场上上市交易的的可转换债券券,按估值值日收盘价减减去可转换换债券收盘盘价中所含债债券应收利利息后得到的的净价进行行估值;
3)对在交交易所市场挂挂牌转让的的资产支持证证券和私募募债券,采用用估值技术术确定公允允价值,在估估值技术难难以可靠计量量公允价值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估值。
(3)银行行间市场交易易的固定收收益品种,选选取第三方方估值机构提提供的相应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价进行估值值。
(4)同一一债券同时在在两个或两两个以上市场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处的市场分分别估值。
(5)处于于未上市期间间的有价证证券应区分如如下情况处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配股和公开开增发的新股股,按估值值日在证券交交易所挂牌牌的同一股股票的估值方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易的,以昀昀近一日的市市价(收盘盘价)估值;;
2)首次公公开发行未上上市的股票票和权证,采采用估值技技术确定公允允价值,在在估值技术术难以可靠计计量公允价价值的情况下下,按成本本估值;
3)首次公公开发行有明明确锁定期期的股票,同同一股票在在交易所上市市后,按交交易所上市市的同一股票票的估值方方法估值;非非公开发行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票,按监管管机构或行行业协会有关关规定确定定公允价值;
4)对在交交易所市场发发行未上市市或未挂牌转转让的债券券,采用估值值技术确定定公允价值值,在估值技技术难以可可靠计量公允允价值的情情况下,按成成本估值;
5)对银行行间市场未上上市,且第第三方估值机机构未提供供估值价格的的债券,按按成本估值值。
(6)股指指期货合约,以估值当当日结算价进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无结算价的的,且昀近近交易日后经经济环境未未发生重大变变化的,采采用昀近交易易日结算价价估值。
(7)因持持有股票而享享有的配股股权,采用估估值技术确确定公允价值值,在估值值技术难以以可靠计量公公允价值的的情况下,按按成本估值值。
(8)中小小企业私募债债,采用估估值技术确定定公允价值值,在估值技技术难以可可靠计量公公允价值的情情况下,按按成本估值。。
(9)银行行存款和备付付金余额以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利率逐日计提提利息。
(10)如有有确凿证据据表明按上述述方法进行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其公允价值值的,基金金管理人可根根据具体情情况与基金托托管人商定定后,按昀能反映公允允价值的价价格估值。

(11)相关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从其规定。如如有新增事事项,
按国国家昀新规定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理人或基金金托管人发现现基金估值值违反基金序及及相关法律法法规的规定定或者未能充充分维护基基金份额持对方方,共同查明明原因,双双方协商解决决。
根据有关法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净值计算和和基金会计承担担。本基金的的基金会计计责任方由基基金管理人人担任,因计问问题,如经相相关各方在在平等基础上上充分讨论论后,仍无基金金管理人对基基金资产净净值的计算结结果对外予予以公布。
3、特殊情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人、基金托托管人按估值值方法的第第(10)项差不不作为基金估估值错误处处理。
(三)基金金份额净值值错误的处理理方式
合同订明的的估值方法法、程有人利益时时,应立即即通知
核算的义务务由基金管管理人此,就与本本基金有关关的会法达成一致致的意见,按照
进行估值时时,所造成成的误
1、当基金金份额净值小小数点后 3位以内(含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时,视为基基金份额净净值错误;基基金份额净净值出现错误误时,基金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以纠正,通通报基金托托管人,并采采取合理的的措施防止损损失进一步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到基金份额额净值的 00.25%时,基金管理人人应当通报报基金托管人人并报中国国证监会备案案;错误偏偏差达到基基金份额净值值的 0.50%%时,基金金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净值计算错错误时,由基基金管理人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金造成损失失的,应由由基金管理人人先行赔付付,基金管理理人按差错错情形,有权权向其他当当事人追偿。。
2、由于基基金管理人和和基金托管管人计算基金金净值错误误导致该基金金财产或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的实际际损失的,基金管理人人和基金托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况界定双方方承担的责责任进行赔偿偿,基金管管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有有权向获得不当得利之之主体主张张返还不当当得利。
3、由于一一方当事人提提供的信息息错误,另一一方当事人人在采取了必必要合理的的措施后仍仍不能发现该该错误,进进而导致基金金资产净值值、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算错误造成成投资者或或基金的损失失,以及由由此造成以后后交易日基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份额净值计计算顺延错错误而引起的的投资者或或基金的损失失,由提供供错误信息的的当事人一一方负责赔偿偿。


4、由于证证券交易所及及其登记结结算公司发送送的数据错错误,或由于于其他不可可抗力原因因,基金管理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当、合理的措措施进行检检查,但是是未能发现该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可可以免除赔偿偿责任。但但基金管理人人和基金托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必要的措施施减轻或消消除由此造成成的影响。
5、当基金金管理人计算算的基金资资产净值与基基金托管人人的计算结果果不一致时时,相

关各各方应本着勤勤勉尽责的的态度重新计计算核对,如果昀后金管管理人的计算算结果为准准对外公布,,由此造成成的损失以值计计算顺延错误误而引起的的损失由基金金管理人承承担赔偿责责任任。
(四)暂停停估值与公公告的情形仍无法达成成一致,应应以基及因该交易易日基金资资产净任,基金托托管人不负负赔偿

1、基金投投资所涉及的的证券/期货货交易市场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其他原因暂暂停营业时时; 2、因不可可抗力致使基基金管理人人、基金托管管人无法准准确评估基基金资产价值值时;
3、中国证证监会和基金金合同认定定的其它情形形。 (五)基金金会计制度度按国家有关关部门规定定的会计制度度执行。 (六)基金金账册的建建立 基金管理人人进行基金金会计核算并并编制基金金财务会计
托管管人分别独立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管本基金的的全套账册管人人对会计处理理方法存在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理人的处理符,暂时无法查查找到错账账的原因而影影响到基金金资产净值管理理人的账册为为准。
(七)基金金财务报表表与报告的编编制和复核核1、财务报报表的编制
报告。基金金管理人、基金。若基金管管理人和基基金托方法为准。若当日核核对不的计算和公公告的,以以基金
基金财务报报表由基金金管理人编制制,基金托托管人复核。。2、报表复复核 基金托管人人在收到基基金管理人编编制的基金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独立的复核核。核
对不不符时,应及及时通知基基金管理人共共同查出原原因,进行调整,直至至双方数据据完全

一致致。 3、财务报报表的编制与与复核时间间安排
(1)报表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人应当在每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编制;在每每个季度结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作日内完成基基金季度报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年结束之日起起 60日内完成基金半半年度报告告的编制;在在每年结束束之日起 90日内完成基基金年度报报告的编制制。基金年度度报告的财务务会计报告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金合同生效不不足两个月的,基金金管理人可以以不编制当当期季度报告告、半年度度报告或者年年度报告。
(2)报表表的复核
基金管理人人应及时完完成报表编制制,将有关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人复核;基基金托管人人在复核过程程中,发现现双方的报表表存在不符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人应共同查查明原因,进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家有关规定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人应留足充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金托管人复核核相关报表表及报告。 (八)基金金管理人应应在编制季度度报告、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报告之前及及时向基金金托管人提供供基金业绩绩比较基准的的基础数据据和编制结果果。

九、基基金收益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分配是指按按规定将基金金的可分配配收益按基金金份额进行行比例分配。。(一)基金金收益分配配的原则 1、本基金金收益分配方方式为现金金分红;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可以事先先选择将所所获分
配的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金合同有关基基金份额申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份额;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事先未做做出选择的的,基金管理理人应当支支付现金;2、基金收收益分配后基基金份额净净值不能低于于面值;即即基金收益分分配基准日日的基金份份额净值减去去每单位基基金份额收益益分配金额额后不能低于于面值;
3、本基金金每一基金份份额享有同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法规或监管机机构另有规规定的,从其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法律法规且且对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利利益无实质
金管管理人可对基基金收益分分配的有关业业务规则进进行调整,监管管机构另有规规定的,基基金管理人在在履行适当当程序后,策进进行调整。
(二)基金金收益分配配的时间和程程序 性不利影响响的前提下下,基并及时公告告。法律法法规或将对上述基基金收益分分配政
1、本基金金收益分配方方案由基金金管理人拟订订、基金托托管人核实后后确定。基基金收益分分配方案公告告后(依据据具体方案的的规定),基基金管理人人就支付的现现金红利向向基金托管管人发送划款款指令,基基金托管人按按照基金管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行分红资金金的划付。
2、基金红红利发放日距距离收益分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分配利润计算算截止日)的时间不不得超过 1 55个工作日。在分配方方案公布后后(依据具体体方案的规规定),基金金管理人就就支付的现金金红利向基基金托管人发发送划款指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照基金管理理人的指令令及时进行分分红资金的的划付。
3、法律法法规或监管机机关另有规规定的,从其其规定。
基金收益分分配方案公公告后,基金金管理人依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就支付的现现金红利向向基金托管人人发送划款款指令,基金金托管人按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令及时进行行分红资金金的划付。基基金收益分分配时所发生生的银行转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由投资者自自行承担。当当投资者的的现金红利小小于一定金金额,不足于于支付银行行转账或其他他手续费用用时,基金金登记机构可可将基金份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的基金份额额。红利再再投资的计算算方法,依依照《业务规规则》执行行。


十、基基金信息息披露
(一)保密密义务
基金托管人人和基金管管理人应按法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的有关规定定进行信息披披露,拟公公开披露的信信息在公开开披露之前应应予保密。除按《基金法》、基基金合同、《《信息披露露办法》及其其他有关规规定进行信息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托管人对基基金运作中中产生的信息息以及从对对方获得的业业务信息应应予保密。但是,如下下情况不应应视为基金金管理人或基基金托管人人违反保密义义务:
1、非因基基金管理人和和基金托管管人的原因导导致保密信信息被披露露、泄露或公公开;
2、基金管管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为为遵守和服从从法院判决决或裁定、仲仲裁裁决或或中国证监监会等监管机机构的命令令、决定所做做出的信息息披露或公开开。
(二)信息息披露的内内容
基金的信息息披露内容容主要包括基基金招募说说明书、基金合同、托托管协议、基金份额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集情况、基金金合同生效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值、基金份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申购、赎回回价格、基金金定期报告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告、基金半半年度报告告和基金季度度报告)、临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决议、投投资资产支支持证券、股股指期货、中小企业私私募债、权权证的信息披露以及中中国证监会会规定的其其他信息。基基金年度报报告需经具有有从事证券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计师事务所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金托管人和和基金管理人人在信息披披露中的职责责和信息披披露程序
1、职责
基金托管人人和基金管管理人在信息息披露过程程中应以保宗旨旨,诚实信用用,严守秘秘密。基金管管理人负责责办理与基基金金托管人应当当按照相关关法律法规和和基金合同同的约定,由基基金托管人复复核的事项项进行复核,,基金托管管人复核无公布布。
对于不需要要基金托管管人(或基金金管理人)复核的信护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利利益为金有关的信信息披露事事宜,对于本章第第(二)条条中应误后,由基基金管理人人予以
息,基金管管理人(或或基金
托管管人)在公告告前应告知知基金托管人人(或基金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人和基金托托管人应积极极配合、互互相监督,保证其履行行按照法定定方式和限限时披露的义义务。

基金管理人人应当在中中国证监会规规定的时间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基金信息通通过中国证证监会指定媒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法规应由基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的信息,基基金托管人人将通过指定定媒介公开开披露。
当出现下述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人和基金托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披露基金相相关信息:
1 不可可抗力;
2 基金金投资所涉及及的证券交交易市场遇法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原因暂停营营业时;
3 发生生基金合同约约定的暂停停估值的情形形;
4 法律律法规、基金金合同或中中国证监会规规定的情况况。 2、程序 按有关规定定须经基金金托管人复核核的信息披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理人起草、并经
基金金托管人复核核后由基金金管理人公告告。发生基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披露的事项项时,
按基基金合同规定定公布。
3、信息文文本的存放
予以披露的的信息文本本,存放在基基金管理人人/基金托管管人处,投资资者可以免免费查
阅。在支付工本本费后可在在合理时间获获得上述文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件。基金管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应应保证文本本的内容与所所公告的内内容完全一致致。

十一一、基金费费用
(一)基金金管理费的的计提比例和和计提方法法本基金的管管理费年费费率为 1.5%%。管理费的计算方法法如下: H=E×1.55%÷当年天天数 H为每日应应计提的基金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产净值 (二)基金金托管费的的计提比例和和计提方法法在通常情况况下,基金金托管费按前前一日基金金资产净值的的0.25%年年费率计提提。计
算方方法如下: H=E×0.225%÷当年年天数 H为每日应应计提的基金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日的基金资产产净值 (三)证券券账户开户户费用、期货货交易费用用、证券交易费用、基基金财产划划拨支
付的的银行费用、、银行账户户维护费、基基金合同生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信信息披露费费用、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大会费用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费、律师费费、仲裁费费和诉讼费等等根据有关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期基金费用用。
(四)不列列入基金费费用的项目1、基金管管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因因未履行或未未完全履行行义务导致的的费用支出出或基
金财财产的损失;2、基金管管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处处理与基金运运作无关的的事项发生的的费用; 3、《基金合合同》生效效前的相关费费用; 4、其他根根据相关法律律法规及中中国证监会的的有关规定定不得列入基基金费用的的项目。(五)基金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人和基金托托管人协商一一致后,可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调整基金管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费率等相关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管理费率、基基金托管费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审审议;调低低基金管理费费率、基金金托管费率等等费率,无无须召开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人必须昀迟迟于新的费率率实施日前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法》的规定定在指
定媒媒介上公告。。(六)基金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费的复核程程序、支付方方式和时间间1、复核程程序 基金托管人人对基金管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理费、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托管协
议和和基金合同的的有关规定定进行复核。。2、支付方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费、基金托托管费每日计计提,逐日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管理人向基金金托管人发发送基金管理理费、基金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基金托管人人复核后于于次月前 5个个工作日内内从基金财产产中一次性性支付给基金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人。 若遇法定节节假日、公公休日或不可可抗力致使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顺延至昀近近可支
付日支付。 (七)违规规处理方式式基金托管人人发现基金金管理人违反反《基金法法》、基金合合同、《运作作办法》及及其他
有关关规定从基金金财产中列列支费用时,基金托管管人可要求基基金管理人人予以说明解解释,如基基金管理人无无正当理由由,基金托管管人可拒绝绝支付。

十二、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名册的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名册册至少应包括括基金份额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有的基金份份额。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名册由基基金登记机构构根据基金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和保管,基基金管理人人和基金托管管人应分别别保管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名册,保存存期不少于于15年,法法律法规另另有规定或有有权机关另另有要求的除除外。如不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相关法规承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管人要求或或编制半年报报和年报前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有关资料送送交基金托托管人,不得得无故拒绝绝或延误提供供,并保证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性和完整性性。基金托托管人不得将将所保管的的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名册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以外的其他他用途,并应应遵守保密义义务。

十三三、基金有有关文件件档案的保保存
(一)档案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人应保存基基金财产管理理业务活动动的记录、账册、报表表和其他相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人应保存基基金托管业务务活动的记记录、账册、报表和其其他相关资资料。基金金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人都应当按规规定的期限限保管。保存存期限不少少于15年。
(二)合同同档案的建建立
1.基金管理理人签署重重大合同文本本后,应及及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送达基金托托管人处。
2.基金管理理人应及时时将与本基金金账务处理理、资金划拨等有关的的合同、协协议传
真基基金托管人。。
(三)变更更与协助
若基金管理理人/基金托托管人发生生变更,未变变更的一方方有义务协助助变更后的的接任人接接收相应文件件。
(四)基金金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人应按各自职职责完整保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凭证、基金金账册、交易易记录和重重要合同等,承担保密密义务并保存存至少 15年年以上,法法律法规另另有规定或有有权机关另另有要求的除除外。

十四、基金管理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人的更换
(一)基金金管理人的的更换 1、基金管管理人的更换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人职责终止止:
1 基金金管理人被依依法取消基基金管理资格格;
2 基金金管理人依法法解散、被被依法撤销或或者被依法法宣告破产;;
3 基金金管理人被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解解任;
4 法律律法规及中国国证监会规规定的和基金金合同规定定的其他情形形。 2、基金管管理人的更换换程序 更换基金管管理人必须须依照如下程程序进行:
1 提名:新任基金金管理人由基基金托管人人或者单独或或合计持有有基金总份额额10%以上上(含10%)的基金份份额持有人提提名;
2 决议议: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大会在原基金金管理人职职责终止后 66个月内对对被提名的的新任基金管管理人形成成决议,该决决议需经参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持有人所持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以上(含三三分之二)表表决通过。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当符合法律律法规及中中国证监会规规定的资格格条件;
3 临时时基金管理人人及备案:新任基金管管理人产生生之前,由中中国证监会会指定临时时基金管理人人,更换基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报中国证监监会备案;
4 交接接:基金管理理人职责终终止的,应当当妥善保管管基金管理业业务资料,及时办理理基金管理业业务的移交交手续,新任任基金管理理人或临时基基金管理人人应当及时接接收,并与与基金托管人人核对基金金资产总值;
5 审计计:原基金管管理人职责责终止的,应应当按照法法律法规规定定聘请会计计师事务所所对基金财产产进行审计计,并将审计计结果予以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证监会备案案,审计费费用在基金财财产中列支支;
6 公告告:基金管理理人更换后后,由基金托托管人在更更换基金管理理人的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决议议生效后 2个工作日内内在指定媒媒介公告;
(7)基金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任或新任基基金管理人要要求,

应按按其要求替换换或删除基基金名称中与与原任基金金管理人有关关的名称字字样。 (二)基金金托管人的的更换 1、基金托托管人的更换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人职责终止止:
1 基金金托管人被依依法取消基基金托管资格格;
2 基金金托管人依法法解散、被被依法撤销或或者被依法法宣布破产;;
3 基金金托管人被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解解任;
4 法律律法规及中国国证监会规规定的和基金金合同规定定的其他情形形。 2、基金托托管人的更换换程序
1 提名:新任基金金托管人由基基金管理人人或者单独或或合计持有有基金总份额额10%以上上(含10%)的基金份份额持有人提提名;
2 决议议: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大会在原基金金托管人职职责终止后 66个月内对对被提名的的新任基金托托管人形成成决议,该决决议需经参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持有人所持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以上(含三三分之二)表表决通过。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当符合法律律法规及中中国证监会规规定的资格格条件;
3 临时时基金托管人人和备案:新任基金托托管人产生生之前,由中中国证监会会指定临时时基金托管人人,更换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报中国证监监会备案;
4 交接接:原基金托托管人职责责终止的,应应当妥善保保管基金财产产和基金托托管业务资资料,及时办办理基金财财产和托管业业务移交手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人或临时基基金托管人人应当及时接接收,并与与基金管理人人核对基金金资产总值;
5 审计计:原基金托托管人职责责终止的,应应当按照法法律法规规定定聘请会计计师事务所所对基金财产产进行审计计,并将审计计结果予以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证监会备案案,审计费费用从基金财财产中列支支;
(6)公告告:基金托管管人更换后后,由基金管管理人在更更换基金托管管人的基金金份额
持有有人大会决议议生效后 2个工作日内内在指定媒媒介公告。(三)基金金管理人与与基金托管人人同时更换换1、提名:如果基金管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同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合计持有基基金总
份额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份额持有人提提名新的基基金管理人人和基金托管管人;2、基金管管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的的更换分别按按上述程序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管理人和新新任基金托管管人应在更更换基金管理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的的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会决议生效后后2个工作作日内在指定定媒介上予予以联合公告告。
(四)新基基金管理人人接收基金管管理业务或或新基金托管人接收基基金财产和和基金托管管业务前,原原基金管理理人或原基金金托管人应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不做出对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的利益益造成损害的的行为。

十五五、禁止行行为
本协议当事事人禁止从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不限于: (一)基金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人将其固有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混同于基金金财产从事事证券投资。。(二)基金金管理人不不公平地对待待其管理的的不同基金财产,基金金托管人不不公平地对对待其托管的的不同基金金财产。 (三)基金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人利用基金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以外的的第三人牟牟取利益。 (四)基金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人向基金份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收益或者承承担损失。(五)基金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人对他人泄泄漏基金运作和管理过过程中任何何尚未按法法律法规规定定的方式公公开披露的信信息。 (六)基金金管理人在在没有充足资资金的情况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出投资指令令和赎回、分红资金的的划拨指令令,或违规向向基金托管管人发出指令令。 (七)基金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人在行政上上、财务上不独立,其其高级管理理人员和其其他从业人员员相互兼职职。 (八)基金金托管人私私自动用或处处分基金财财产,根据基金管理人人的合法指指令、基金金合同或托管管协议的规规定进行处分分的除外。
(九)基金金财产用于于下列投资或或者活动:(1)承销证券;(2))违反规定定向他人贷贷款或者提供供担保;(33)从事承担担无限责任任的投资;(4)向其基基金管理人人、基金托托管人出资;(5)从事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正当的证券券交易活动动;(6)法律律、行政法法规和中国证证监会规定定禁止的其他活动。法法律法规或或监管部门门取消上述禁禁止性规定定,如适用于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适当程序后后,则本基基金投资不再再受相关限限制。
(十)法律律法规和基基金合同禁止止的其他行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政法规和中中国证监会会规定禁止基基金管理人人、基金托管管人从事的的其他行为。。

十六六、托管协议的变变更、终止止与基金金财产的清清算
(一)托管管协议的变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方当事人经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后的新协议议,其内容容不得与基金金合同的规规定有任何冲冲突。基金金托管协议的变更应报报中国证监监会备案。
(二)基金金托管协议议终止出现的的情形 1、基金合合同终止; 2、基金托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撤销、破产或或由其他基基金托管人人接管基金资资产;3、基金管理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销、破产或由由其他基金金管理人接管管基金管理理权; 4、发生法法律法规或基基金合同规规定的终止事事项。 (三)基金金财产的清清算 1、基金财财产清算小组组
1 自出出现基金合同同终止事由由之日起 3 0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金财产清算算组,基金金管理人组织织基金财产产清算组并在在中国证监监会的监督下下进行基金金清算。
2 基金金财产清算小小组成员由由基金管理人人、基金托托管人、具有有从事证券券相关业务务资格的注册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基金财产清清算小组可可以聘用必要要的工作人人员。
3 在基基金财产清算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人和基金托托管人应各自自履行职责责,继续忠忠实、勤勉、、尽责地履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维护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的合法权益益。
(4)基金金财产清算小小组负责基基金财产的保保管、清理理、估价、变变现和分配配。基
金财财产清算小组组可以依法法进行必要的的民事活动动。 2、基金财财产清算程序序基金合同终终止情形发发生,应当按按法律法规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规定对基金金财产
进行行清算。基金金财产清算算程序主要包包括:
1 基金金合同终止情情形发生时时,由基金财财产清算小小组统一接管管基金财产产;
2 对基基金财产和债债权债务进进行清理和确确认;
3 对基基金财产进行行估价和变变现;
4 制作作清算报告;

(5)聘请请会计师事务务所对清算算报告进行外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事务所对清清算报告出出具法律意见见书;
1 将基基金财产清算算结果报中中国证监会备备案并公告告;
2 对基基金剩余财产产进行分配配。 3、基金财财产清算的期期限为 6个个月。 4、清算费费用 清算费用是是指基金财财产清算小组组在进行基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发生的所有有合理
费用用,清算费用用由基金财财产清算小组组优先从基基金财产中支支付。 5、基金财财产按下列顺顺序清偿:
1 支付付清算费用;
2 交纳纳所欠税款;
3 清偿偿基金债务;
4 按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持有的的基金份额比比例进行分分配。 基金财产未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清偿前,不分分配给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 6、基金财财产清算的公公告 基金财产清清算公告于于基金财产清清算报告报报中国证监会会备案后 55个工作日日内由
基金金财产清算小小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产清算报告告经会计师事事务所审计计,律师事务务所出具法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金财产清算算组报中国国证监会备案案并公告。
7、基金财财产清算账册册及文件的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清算账册及及有关文件由由基金托管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十七七、违约责责任
(一)基金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人不履行本本协议或履应当当承担违约责责任。
(二)基金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人在履行各各自职责的或者者基金合同和和本托管协协议约定,给给基金财产产或者基金应当当分别对各自自的行为依依法承担赔偿偿责任;因因共同行为持有有人造成损害害的,应当当承担连带赔赔偿责任。
(三)一方方当事人违违约,给另一一方当事人人造成损失偿;给基金财产产造成损失失的,应就直直接损失进进行赔偿,行本协议不不符合约定定的,
过程中,违违反《基金金法》份额持有人人造成损害害的,给基金财产产或者基金金份额
的,应就直直接损失进进行赔另一方当事事人有权利利及义
务代代表基金向违违约方追偿偿。但是如发发生下列情情况,当事人人可以免责责: 1、不可抗抗力; 2、基金管管理人、基金金托管人按按照当时有效效的法律法法规或中国证证监会的规规定作
为或或不作为而造造成的损失失等; 3、基金管管理人由于按按照基金合合同规定的投投资原则而而行使或不行行使其投资资权所造成成的损失等。。
(四)一方方当事人违违约,另一方方当事人在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及时采取必必要的措施施,尽力防止止损失的扩扩大。没有采采取适当措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扩大的损失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因防止损失扩扩大而支出出的合理费用用由违约方方承担。
(五)违约约行为虽已已发生,但本本托管协议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在昀大限度度地保护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利益的的前提下,基基金管理人人和基金托管管人应当继继续履行本协协议。
(六)由于于基金管理理人、基金托托管人不可可控制的因金管管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虽虽然已经采取取必要、适适当、合理能发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成基金财产或或投资人损损失,基金赔偿偿责任。但是是基金管理理人和基金托托管人应积积极采取必造成成的影响。
(七)本协协议所指""损失",限限于直接财产产损失。 素导致业务务出现差错错,基的措施进行行检查,但但是未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人免除要的措施消消除或减轻轻由此

十八、争议解决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产生或与之之相关的争议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过协商、调解解解决,协协商、调解解不能解决的的,任何一一方均有权将将争议提交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仲裁委员会会,仲裁地地点为上海市市,按照上上海国际经济济贸易仲裁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仲裁规则进进行仲裁。仲仲裁裁决是是终局的,对对当事人均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用和律师费由由败诉方承承担。
争议处理期期间,双方方当事人应恪恪守基金管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职责,各自自继续忠实实、勤勉、尽尽责地履行行基金合同和和本托管协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护基金份额额持有人的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中国法律管管辖。

十九、托托管协议议的效力
双方对托管管协议的效效力约定如下下: (一)基金金管理人在在向中国证监监会申请发发售基金份额额时提交的的托管协议草草案,

应经经托管协议当当事人双方方盖章以及双双方法定代代表人或授双方方根据中国证证监会的意意见修改托管管协议草案案。托管协本为为正式文本。。
(二)托管管协议自基基金合同成立立之日起成成立,自基托管管协议的有效效期自其生生效之日起至至基金财产产清算结果之日止。
权代表签章章,协议当当事人议以中国证证监会注册册的文
金合同生效效之日起生生效。报中国证监监会备案并并公告

(三)托管管协议自生生效之日起对对托管协议议当事人具有有同等的法法律约束力。。(四)本协协议一式六六份,协议双双方各持二二份,上报中国证监会会和银行业业监督管理理机构各一份份,每份具具有同等法律律效力。

二十十、其他事事项
如发生有权权司法机关关依法冻结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理人应予以以配合,承担担司法协助助义务。 除本协议有有明确定义义外,本协议议的用语定定义适用基金合同的约约定。本协协议未尽事事宜,当事人人依据基金金合同、有关关法律法规规等规定协商商办理。

二十一、托管协议议的签订订本协议双方方法定代表表人或授权代代表签章、签订地、签签订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基金管理人: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地点:上海 签 订 日:二〇一五年 月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托管协议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