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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鼎新灵活配置C(02196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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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992419 | ||||||||
基金代码 | 021969 | ||||||||
公告日期 | 2024-08-1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低兴银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兴银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339,C类:021969,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5月11日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7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自2015年5月25日起正式生效。 鉴于目前基金市场需求的变化,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兴银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 司决定自2024年8月16日起调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并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相应 修改《基金合同》和《银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方案 年基金管理费率由1.0%调整为0.60%。 二、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方案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由小数点后3位调整为小数点后4位。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 (一)管理费率相关表述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为1.0%。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 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为0.60%。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 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的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二)对基金份额净值精度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原表述为: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和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包括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调整为: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和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包括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四、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以上修改内容同步调整托管协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 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互联网网站上。 注意事项: 1、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的规定。上述修订自2024年8月16日起生效;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及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敬请投资者参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3、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 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 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 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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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费用,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净值公告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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