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偏债一年(FOF)A(018711)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3986785 | ||||||||
基金代码 | 018711 | ||||||||
公告日期 | 2024-08-09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偏债一年(FOF) 基金主代码 0187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最短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1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8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4年8月1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偏债一年(FOF)A 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偏债一年(FOF)Y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711 02034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业务 是 否 注: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23年12月21日起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开放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增设 Y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包括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办理日常 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2024年8月14日起开放日常赎回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 放申购、赎回,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 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直销柜台 赎回A类基金份额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少 于10份并申请全部赎回时,可不受前述最低10份的申请限制,代销机构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赎回申请的具体处理结果以登记中心确认结果为准; 2、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单个 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但 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 相关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最短持有 期限,1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 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 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63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开户、交易本基金,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4.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可在T+4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 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 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 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华泰柏瑞祥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 电子邮件地址:cs4008880001@huatai-pb.com 三)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