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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策略成长混合(40000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445
基金代码 400007
公告日期 2008-06-13
编号 1
标题 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6月3日生效,根据《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08年6月18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基金简称:东方策略;基金代码:前端400007,后端400008)。

  一、基金日常申购业务

  (一)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投资者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外提出申购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次一工作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二)申购金额的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投资者已通过认购交易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则不受此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超过100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当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将所得现金红利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但受定期定投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采用前、后端收费模式,具体如下表所示:

  前端收费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500万      1.2%
  M≥500万         单笔1000元

  后端收费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一年为365天) 申购费率(F)
  1年以内(含)       F=1.8%
  1年—3年(含)       F=1.0%
  3年以上         F=0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所转成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和销售。

  二、基金日常赎回业务

  (一)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投资者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外提出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次一工作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二)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 份时,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公司有权将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强制赎回。

  (三)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一年为365天) 费率
  1年以内(含)      0.5%
  1年—3年(含)     0.25%
  3年以上       0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公司将从2008年6月19日起,在T+1日(T日为开放日)通过指定媒体、本公司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东北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国信证券、光大证券、山西证券、东海证券、安信证券、国元证券、兴业证券。

  (三)网上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持建行龙卡或广发理财卡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本基金网上开户、交易业务。

  五、提示

  1、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本公告仅简要说明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查阅刊载于2008年4月11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发售公告。

  投资者还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66578578咨询、了解本基金详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6月13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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