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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中证800汽车与零部件ETF发起联接E(02168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26370
基金代码 021689
公告日期 2024-07-16
编号 5
标题 关于国泰中证800汽车与零部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中证800
汽车与零部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自2024年7月16日起对国泰中证800汽车与零部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据此相应
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现
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
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3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增加E类
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成A类、C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现有的A
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
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C类或E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如下:
基金名称 A类份额 基金代码 C类份额 基金代码 E类份额 基金代码
国泰中证800汽车与零部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012973 012974 021689
2、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00%
对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4)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C类基金份额相同。
3、E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E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每一份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5、E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
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
1.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
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
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
效的时间安排
自2024年7月16日起,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生效。
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
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6日
附件一:
《国泰中证800汽车与零部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
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会备案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投资人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用,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费用,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认购售服务费。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标ETF净值计算和发布时间发生变化,或实际需要,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并提前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和E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标ETF净值计算和发布时间发生变化,或实际需要,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并提前公告。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付日支付。 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
附件二:
《国泰中证800汽车与零部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邮政编码:200082 电话:400-888-8688 传真:021-31081800 法定代表人:邱军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65559281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邮政编码:200082 电话:400-888-8688 传真:021-31081800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65559281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一条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1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法定代表人:邱军 1.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经营范围: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09月09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 1.1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1.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
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3.2.1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3.2.1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第四条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4.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4.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第八条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8.1.2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8.1.2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九条 基金收益分配 9.1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 9.1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
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第十条 信息披露 10.2.3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10.2.3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十一条 基金费用 11.3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11.3 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F×0.30%÷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F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C金日管使 C金个销顺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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