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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瑞恒纯债债券A(01632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18335
基金代码 016320
公告日期 2024-07-09
编号 5
标题 红塔红土瑞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红塔红土瑞恒纯债债券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红塔红土瑞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红塔红土瑞恒纯债债券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7月3日
送出日期:2024年7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瑞恒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16320
下属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瑞恒纯债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6320
基金管理人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4月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赵耀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5年1月25日
基金经理 王珮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7月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3月29日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
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详情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以及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对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国债期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所界定的商业银行金融债是指公开发行的且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债券。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等因素,并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平、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力争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利率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 0.80%
1,000,000≤M<3,000,000 0.50%
3,000,000≤M<5,000,000 0.30%
M≥5,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0.10%
N≥30日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45,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
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红塔红土瑞恒纯债债券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44%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
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一般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
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此外,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
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
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
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22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红塔红
土瑞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34号)进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该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
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amc.com.cn)或咨询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
(4001-666-916):
1、《红塔红土瑞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红塔红土瑞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红塔红土瑞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红塔红土瑞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销售机构和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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