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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FOF)(02037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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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916470 | ||||||||
基金代码 | 020375 | ||||||||
公告日期 | 2024-07-05 | ||||||||
编号 | 4 | ||||||||
标题 | 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7月5日 送出日期:2024年7月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FOF) 基金代码 020375 基金管理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7月03日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5年最短持有期 基金经理 杨鹏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07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采用目标风险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商品基金(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中枢为75%,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5%-80%。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最近4个季度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为积极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在充分考虑目标养老资金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上,本基金设定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中枢为基金资产的75%;2、基金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5、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积极的基金。 本基金可能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需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注:详见《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0.80% - 100万元≤M<200万元 0.60% - 200万元≤M<500万元 0.40% - M≥500万元 1,000元/笔 - 赎回费 - -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5年最短持有期限,5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8%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5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6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 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 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 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基金份额净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持有基金特有的非系统性 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主要包括: 1、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 亏损。投资人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确认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征。 2、本基金为积极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在充分考虑目标养老资金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上,本基 金设定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中枢为基金资产的75%。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各类资产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海外市场等的变化都将影响到本基金业绩表 现和投资者长期养老目标的实现,在极端情形下,本基金可能会出现本金亏损的情形。 3、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风险 (1)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对被投资基 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 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 整体表现受所投资基金的影响。 (2)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占本基金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估值、 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暂停申购/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 可替代的基金品种,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或延缓办理赎回业务。 (3)本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 分)、销售服务费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开放式基金高。 (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会面临在一定的 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 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 风险。 4、投资股票市场的风险;5、投资债券市场的风险;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7、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8、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风险;9、基金投资科创板风险;10、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和转换转出基 金份额的风险;11、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泰柏瑞基金官方网站[www.huatai-pb.com][客服电话:400-888-0001] 《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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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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