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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中证软件服务指数发起A(02153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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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914462 | ||||||||
基金代码 | 021535 | ||||||||
公告日期 | 2024-07-03 | ||||||||
编号 | 1 | ||||||||
标题 | 天弘中证软件服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天弘中证软件服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7月0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天弘中证软件服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软件服务指数发起 021535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2024年07月02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弘中证软件服务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软件服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天弘中证软件服务指数发起A 021535 天弘中证软件服务指数发起C 021536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 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 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份额级别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证监许可〔2024〕787号 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8日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07月02日 60 天弘中证软件服务指数发起A 5,009,112.49 天弘中证软件服务指数发起C 5,024,215.80 合计 10,033,328.2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募 集 份 额 (单位:份) 其中:募集 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情况 其中:募集 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 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 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含利息折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含利息折份 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11.17 5,009,112.49 111.17 5,009,223.66 5,000,111.13 99.8181%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年06月27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为 1000.00 元,并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 - 是 2024年07月02日 111.21 5,024,215.80 111.21 5,024,327.01 5,000,111.11 99.5180% - - 222.38 10,033,328.29 222.38 10,033,550.67 10,000,222.24 99.6678% - -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 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持有份额总数 10,000,222.24 持有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99.6678% 发起份额数 10,000,222.24 发起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99.6678%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 - - - - 10,000,222.24 - - - - 99.6678% - - - - 10,000,222.24 - - - - 99.6678% - - - - 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 3 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 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 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 固 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一千万 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 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 认购的本基金份 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如果本基 金的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 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 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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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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