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同泰优选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FOF)A(01384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11963
基金代码 013849
公告日期 2024-06-28
编号 1
标题 同泰优选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同泰优选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同泰优选配置3个月持有基金代码013849
混合(FOF)
下属基金简称A同泰优选配置3个月持有下属基金代码A 013849
混合(FOF)A
下属基金简称C同泰优选配置3个月持有下属基金代码C 013850
混合(FOF)C
基金管理人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10-29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
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
的最短持有期限制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1-10-29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刘坚
证券从业日期2012-09-23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障流动性的前提下,
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配置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
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香港互认基
金,不包括基金中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
投资范围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等)、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0%-95%,其中,混合型
基金指基金合同中明确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或根据
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都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商品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
的15%;本基金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
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
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
例。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
下的分析,形成对不同大类资产市场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权益
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等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各类资产风
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力争有效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
险,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2、基金优选配置策略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
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优选符合基金投资目标的权益类及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基
金。(1)对于可选基金,主要分为被动基金(如场外指数基金、指数LOF、ETF等)和
主动基金(如普通股票型基金、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等)。被动基金的筛选主要从定量
的角度考察其跟踪误差、信息比率、超额收益稳定性、规模以及费率等情况。主动基
金的筛选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其中,定量分析以基金净值表现和基金持仓
为主要分析对象,选择长期业绩较好、风控能力较强、投资能力较强的基金。定性分析
以基金经理为主要分析对象,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做深入研究。(2)定量分析的主要指
标包括:基金的业绩分析:主要包括基金的绝对收益能力、相对收益能力、风险调整后
收益等;
基金的归因分析:主要包括选股能力、择时能力等;基金的持仓分析:在行业层面,分
析基金的持仓集中度、风格稳定性或行业轮动能力等;在重仓股层面,主要关注其估值、
盈利、自由现金流等指标。基金的风控分析:分析基金历史净值的区间回撤、下行风险、
主要投资策略VaR等指标;分析基金在极端市场行情下的表现等。(3)定性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
基金管理人:管理规模、行业排名、公司实力、投资流程、投研体系、风控体系等;基
金经理:从业经历、管理规模、管理产品数量、投资理念、投资风格等。通过定量和定
性分析,基金管理人构建基金库,并对基金库中的基金进行持续跟踪,结合对市场风格
的研判,优选基金库中的基金进行配置。3、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
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理念,在宏观策略研究基础上,把握结构性调整机会,将行业分析与
个股精选相结合,寻找具有投资潜力的细分行业和个股。
(1)行业分析在综合考虑行业的成长性、周期性、竞争格局、技术进步、政府政策等
因素后,精选出预期具有良好增长前景的细分行业。(2)个股选择本基金在选择个股
时重点关注个股的基本面和估值水平。其中基本面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竞争力、盈利能
力、盈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治理结构和管理层能力以及商业模式等方面。估值水平主
要考察个股业绩的增长、公司业务前景、基本面变化等因素和估值的匹配度。优选基本
面因素良好、估值水平合理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组合。(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将综合比较并选
择港股市场中基本面良好、估值合理的优质股票进行投资。(4)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偏离、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等积极的投资策略,构建
债券投资组合。(1)久期偏离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市
场结构变化等方面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预测利率的变化趋势,从而采取久期偏离策
略,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调整组合久期。(2)期限结构配置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
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采用哑铃型或梯型或子弹型投资策略,在长
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便最大限度的避免投资组合收益受债券利率变动的
负面影响。(3)类属配置类属配置指债券组合中各债券种类间的配置,包括债券在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间的分布,债券在浮动利率债
券和固定利率债券间的分布。(4)个券选择个券选择是指通过比较个券的流动性、
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收因素,确定一定期限下的债券品种的过程。(5)信用债
投资策略在信用债的选择方面,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经济周期、发行主体内外部评级和
市场利差分析等判断,并结合税收差异和信用风险溢价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加强
对企业债、公司债等品种的投资,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本
基金还将利用目前的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投资市场的利差不同,密切关注两个市场之
间的利差波动情况,积极寻找跨市场中现券和回购操作的套利机会。5、可转换债券和
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同时具有债券与权益类证券的双重特
性。本基金利用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来判断其
债性,增强本金投资的安全性;利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转股溢价率、基础股票基
本面趋势和估值来判断其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股性强的品种。综合
选择安全边际较高、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的品种进行投资,获取超额收益。同时,关注
可转债和可交换债流动性、条款博弈、可转债套利等影响可转债及可交换债投资的其他
因素。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在对市场利率环境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本基金运用久
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
分析的方法,综合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溢
价等因素,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配置。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
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10月29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
折算。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同泰优选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FOF)A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期限(N)
M<1,000,000 0.60%-
1,000,000≤M<2,000,000 0.40%-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20%-
M≥5,000,000 1,000元/笔-
N<7天1.50%-
赎回费90天≤N<180天0.50%-
N≥180天0.00%-
同泰优选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FOF)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期限(N)
N<7天1.50%-
赎回费
N≥90天0.00%-
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0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4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3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规定披露报刊
---
注:1、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
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
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3、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
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同泰优选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FOF)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33%
同泰优选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FOF)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73%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
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
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一、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港股通
标的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0%-9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
产的50%;投资于商品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因此,证券市场、商品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
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宏观经济、
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
定风险。
2、双重收费风险。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除了持有的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销
售服务费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更高。
3、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认购/申购/转换转入本基金份额后
需至少持有3个月方可赎回,即在3个月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
资金进行投资。
4、持有特定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部分流通受限基金。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
时,可能面临基金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5、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本基金可投资场内上市开放式基金。由于投资标的的二级市场价格会围绕基
金净值上下波动,可能影响本基金业绩表现,甚至让本基金面临亏损风险。
6、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
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
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如果未来港股通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以新的业务规则为准。
另外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
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但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
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
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
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
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3)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投资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
策、产业政策、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
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另外还面临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
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
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1)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它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的各种合约的违约所造
成的可能损失。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
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利率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也具有利率风险,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价
格受利率波动发生变动而造成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提前偿付而使投资者
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操作风险是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
(6)法律风险是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件较多,而存在的法律
风险和履约风险。
8、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人,其因红利再
投资所得的份额自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持有时间,并于该份额赎回时按照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选择
适用的赎回费率并计算赎回费,敬请投资人留意。
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
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除价格波动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发行机制
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
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
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
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
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法律
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资产可投资于存托凭证,除了面临股票的共性风险外,还可能面临存托凭证的特有风险,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公司注册地在境外所带来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差异风险、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引起的存托凭
证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存托人等中介机构的欺诈及操作风险等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
裁决另有规定。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同泰基金官方网站[www.tongtaiamc.com] [客服电话:400-830-1666]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