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安信医药健康股票C(010710)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3911120 | ||||||||
基金代码 | 010710 | ||||||||
公告日期 | 2024-06-28 | ||||||||
编号 | 2 | ||||||||
标题 | 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安信医药健康股票 基金代码 010709 下属基金简称 安信医药健康股票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0710 基金管理人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月1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池陈森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01月1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4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精选医药健康主题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投资于医药健康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衍生品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融资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定,因而本基金的产品风险等级具体结果应以各销售机构提供的最新评级结果为准。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0 0.00% 本基金C类份额无申购费 赎回费 N<7天 1.50% 100%归入基金资产 7天≤N<30天 0.50% 100%归入基金资产 N≥30天 0.00% - 注: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针对养老金客户的相关费率政策及在销售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 销售机构的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5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10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律师费、银行间账户维护费、银行划款费等,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相应费用年金额为基金 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安信医药健康股票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9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 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流动性风险;5、合规性风险;6、本基金法律文 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7、税负增加风险;8、其他风险。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存在的风险 (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1、杠杆风险;2、基差风险;3、股指期货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4、期货盯视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 理风险;5、到期日风险;6、对手方风险;7、连带风险;8、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1、杠杆性风险;2、到期日风险;3、强制平仓风险;4、期现基差风险。 (4)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1、流动性风险;2、价格风险;3、操作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 (6)参与融资业务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和对手方交易风险等 融资业务特有风险。 (7)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 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20年11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2020〕 2879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除监管规定信息发生重大变更外,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资料概要。因此,本文件内容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性,敬请投资者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临时公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 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地点为深圳市,按照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安信基金官方网站[www.essencefund.com][客服电话:4008-088-088] 1、《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返回页顶↑ |